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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移動」,「移動」遠傳

電信事業是國家基礎建設,涉及安全問題與民眾的隱私權保障的問題。台灣〈電信法〉規定外資直接持股不得超過49%,直接與間接投資的總和不得超過60%,至於中國資金,則
電信事業是國家基礎建設,涉及安全問題與民眾的隱私權保障的問題。台灣〈電信法〉規定外資直接持股不得超過49%,直接與間接投資的總和不得超過60%,至於中國資金,則完全不許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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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期
石修

遠傳電信枉顧中華民國法令,在香港接受中國移動入股的新聞一公布,立即有許多台灣民眾自發地「移動」了遠傳的門號,抵制遠傳電信。

有的民眾憂心個人的資訊外洩,有的民眾不願意錢進中國。網友以行動表達:「你移動,我就跑!」還有人表示:「退遠傳!防監聽!保台灣!保自由!保國家!保未來!」要和遠傳「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特許行業原屬公共財

電信事業是特許行業,電信經營權的授與是將屬於國家的公共財交給私人。任何私人企業取得公共財的經營權,負有比一般企業更高的社會責任。

而且電信事業是國家基礎建設,涉及安全問題與民眾的隱私權保障的問題,所以〈電信法〉一開始就規定外資直接持股不得超過49%,直接與間接投資的總和不得超過60%(〈電信法〉第十二條),至於中國資金,則完全不許投入。

任何公民的社會責任,首先就是要符合法律。如今負有比一般企業更高社會責任的遠傳,明知法律不許可,卻先斬後奏,在香港與中國移動達成策略聯盟及股份認購協定,由中國移動認購遠傳私募股4.44億股,占遠傳私募後股本12%,一舉成為單一最大外資股東,並取得一席董事席次。遠傳枉顧法律的態度,令人瞠目結舌。

把中資端上台面,利於炒股?

由於法律是僵化的,有心迴避法令行事的企業,很容易可以透過多重結構的設計,讓中資化身為港資或外資,就像TVBS電視台的資金來源,透過多設一層台灣子公司的設計,就可以把外資搖身一變成為台灣資金。遠傳要符合電信法的規定暗度陳倉,其實並非難事。

可是遠傳卻高調地與中國移動一起召開記者會,公布中國移動與遠傳的「策略聯盟及股份認購協定」(實際投資行為尚未發生)。這樣的舉動極不尋常。

按常理,沒有任何會計師與律師會建議一家企業在政府尚未修法之前,先做下與法令不合的投資購併,然後才遞件申請,期待法令能夠及時變更。因為企業購併的價格是定下一個過去的時間當作結算點,之後股價就持續變動,好的時候可能倍增,壞的時候可能腰斬,每月每季狀態都在變。

而一項法令的變更動輒耗時數月乃至數年才能排入議程,而結果也未必符合預期。如果法令不動,整個投資案因為法律不許可,勢將白忙一場;即使法令真的調整了,認股價格也有重算的必要,如果差異太大,甚至會導致投資破局。

所以遠傳與中國移動這種不合常理的策略聯盟,究竟是真的打算在電信本業上勵精圖治,還是只想藉一場虛情假意的戲碼,拉抬股價藉以得利?還是背後有更不堪聞問的政治意圖?實在耐人尋味。

Mary & John

西諺說:Every Mary has her John. 釋成中文可以說:每個人都有另一個半圓,或者是中國俚語裡有一句不太厚道的話,也差可比擬:壞鍋總有爛蓋配。

企業間的策略聯盟就像男女婚配一樣,只有門當戶對,相看兩不厭的一對才能走進禮堂。要看中國移動和誰相配,首先看看中國移動是誰?

中國移動的前身原來是中國國家電信總局,至今都是由中共指派職務,雖然因為上市而有私股進入,但仍未脫其公營企業的性質。

其次再看看中國移動的董事長王建宙,現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總裁、黨組副書記、中國移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他歷任杭州市電信局副局長、局長;浙江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中國聯通公司董事、常務副總裁;中國聯通公司總裁、董事長兼總裁;中國移動通訊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務職位則是十六屆中紀委委員,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說白了,王建宙與其說是個企業的CEO,還不如說是個中共的黨官。

過去有誰和中國移動聯盟?中國移動曾在2007年收購巴基斯坦第五大電信運營商巴科泰爾公司的股份。中國移動還曾入股背後的影舞者是中共的鳳凰衛視。這樣的策略聯盟已經說明了一切,而遠傳電信這個上市的私人公司,要如何與背後站著中共的中國移動聯盟?是做生意還是為政權服務?

中共迫害控制的打手

一個通信公司的客戶是每一個用戶,公司的天職是服務用戶、爭取利潤,而不是配合政府施以監視、監聽與人身控制,可是中國移動卻反其道而行。

2008年在瑞士滑雪聖地達沃斯舉行的「世界經濟論壇」會議上,王建宙公開宣稱,中國移動「在警方需要時會把有關用戶的資料告訴員警」。據法新社報導,王建宙是在解釋中國移動會監控客戶在哪,還有正在做甚麼,而向客戶發送廣告和服務資訊時說了上面這番話。

當西方社會質疑中國移動「監控服務」,會對用戶的私人生活造成甚麼樣的後果時,王建宙說,他們可以知道用戶在甚麼地方使用電話,但一般不會透露這些資訊,除非警方提出要求。

美國的國會議員馬奇說,聽到王建宙的話之後,「我的眉毛都要揚到天花板上去了」。並稱他更想知道中國移動與政府是甚麼關係,中國移動是如何使用用戶資訊的。馬奇強調,在美國,政府要檢查個人通話紀錄必須事先徵得司法機關的同意。

其實馬奇議員的確像中共網軍所批的,具有偏見,硬把美國的經驗套到中共頭上。因為在中國,法院也是中共管的。而且在中國,警方與檢方及法院的地位,是「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無的檢察院」,是「公檢法」這樣的順序,是公安說了算,而不是司法機關說了算。如果一定要像美國一樣先走司法程序也無所謂,反正結果都是一樣:中共的公安可以為所欲為。

付錢給中國移動,讓它來監視服務你

中國移動在2008北京奧運前就已經啟動了一套「短信行為甄別系統」。這套電腦系統會自動過濾「敏感內容」,還會對「頻發短信」的用戶採取自動關閉用戶服務措施。

但是用戶如果被關閉了簡訊功能,並不會被通知。所以用戶完全不知自己的重要簡訊是否已經成功發送,或者早已被屏蔽了。當然,所有的損失也就要由用戶自理。

許多中國移動用戶在網路論壇上指控,在使用手機發送包含「敏感短語」的簡訊之後,他們手機的簡訊功能就被凍結了。有些用戶甚至只是在年節時群發簡訊問候親朋好友,或者生了小孩要向親友報喜並通知聚會時間,根本沒有使用到甚麼「敏感短語」,都會因為「短信太頻,影響太大」而被關閉用戶服務。

因此,中國移動不是希望用戶多多使用服務,這樣公司才能多多賺錢,而是配合中共以「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走一個」的心態,禁止用戶使用「太頻」!這種為政權服務至上的公司,遠傳要與之策略聯盟?

究竟哪些詞句是敏感禁區?

被中國移動的通信管理中心自動屏蔽的中國用戶在論壇上留言表示,根據他們被切斷簡訊服務的經驗,他們完全無法判斷以後說話做事究竟要迴避甚麼?「我們一概不知,誰也不肯告訴你,你到底有甚麼話語權利,誰也不會告訴你,誰知道你甚麼時候就會摸到了言論高壓?」

如今中國移動董事長王建宙表示,要通過與遠傳電信的戰略合作,進一步延伸中國移動的客戶服務,為往返兩岸三地的個人客戶以及跨兩岸經營的企業客戶提供更優質、更個性化的服務。

看看中國移動的中國用戶,如何被中國移動「監控服務」,把手機拿來做為確定用戶所在位置、監看通訊內容、自動屏蔽內容不確定的詞語,並且切斷「短信太頻」的用戶服務。難怪台灣的遠傳用戶要說:遠傳「移動」,我就「移動」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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