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委會2012年12月14日發公文給壹傳媒旗下的台灣《蘋果日報》工會,內容表示:「該企業工會所提《編輯室公約》……雇主不得逕以『非團體協約』為由,拒絕進行協商。」也就是說,勞委會任認定《編輯室公約》屬於團體協約,資方不可拒絕協商。
所謂《編輯室公約》,指的是媒體資方和媒體工作者,對於編輯部的人事決定、編輯方針、重大事件政策方向、每日運作等事項,制定雙方願意遵守的協定。其中通常會有商業廣告不可影響編輯決定、不可強迫記者寫他不相信的新聞等條文,以規範、保障新聞自主。《編輯室公約》屬於媒體工作者「內部新聞自由」的範疇,內部新聞自由指的是媒體員工於資方控制下是否能獨立自主;相對而言,「外部新聞自由」意指媒體能否不受外在因素(例如政府)的限制。
壹傳媒的案例是台灣傳媒史上第一次將《編輯室公約》納入團體協約的案例,如果壹傳媒工會果真據以和資方談判達成《編輯室公約》的協議,也將是自勞動三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及《工會法》)施行以來,第一個納入團體協約所簽訂的《編輯室公約》。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認為,這是台灣新聞自由歷史的一刻,政府早該如此認定。
傳媒環境變遷 內部新聞自由日顯重要
十八年前,也曾經發生過媒體工會向資方爭取《編輯室公約》的故事。今昔相比,讓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八零年代第一個完整將《編輯室公約》從德國介紹到台灣來的翁秀琦感慨萬分,她認為現今的媒體環境比十八年前更糟,「傳播界的老師們都很焦慮,教出的學生越好越沒地方工作!」
到底,台灣傳播環境發生了甚麼事情,讓傳播教育者那麼焦慮?
1994年,社運色彩強烈的自立報系易主,由原本吳三連台南幫交易給三重幫的台北市議員陳政忠。政商背景複雜的陳政忠購買自立報系的目的,很顯然不在於經營媒體,而是藉此擴展自己的政商影響力。自立報系員工擔心原本獨立的風格將受到新老闆左右,於是憤而群起組工會和新資方談判,其中重要的訴求就是要求簽訂《編輯室公約》,以確保新聞的內部自主。
但由於資方將《編輯室公約》定位為報社內規,而非工會要求的、屬於勞資間的協議,雙方談判破局,《編輯室公約》運動因此無疾而終。放眼望去,目前只有公共電視有簽訂《編輯室公約》保障自主。
雖然如此,當時的抗爭激發了三百多名記者上街遊行,創下傳媒史上第一次記者上街遊行的紀錄,同時也促成了台灣第一個新聞記者協會的誕生。
台灣自從1988年解除報禁、1993年開放廣播頻率和有線電視、2003年黨政軍退出媒體入法,政府直接掌控媒體的情況漸少,外部新聞自由日漸無慮,但內部新聞自由卻日顯重要。
前《中國時報》記者、發起反置入性行銷運動的黃哲斌,把現今控制新聞自由的因素歸納成兩類:政商控固力和市場控固力。他認為政府的干預雖然從檯面上消失,但卻透過買新聞、置入性行銷的方式影響傳媒的報導,「戒嚴時期新聞局可以打一通電話到媒體的編輯台說哪一則新聞可以登、哪一則不能登,二十幾年過去了,甚至沒有新聞局了,現在是『新台幣』告訴媒體哪一則新聞可登不可登。」黃哲斌很感慨:「新台幣取代新聞局,這是二十年來台灣新聞自由的變化!」
不只是政商力量以金錢透過隱晦的方式影響新聞內部自由,媒體擁有者目前以大財團為主,報業老闆影響編輯自主的情況也很嚴重。從九零年代初就從《憲法》角度研究內部新聞自由的法律學者、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說道:「現在媒體業資本越來越大,也就是說幾乎只有財團才能經營。對於民主社會真正需要的媒體環境最大的侵害者不是國家,而是資本擁有者。」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麗雲表示,蔡衍明購買壹傳媒,用意很明顯就是要消滅異己。以往威權時代,國家消滅反對聲音的方式就是直接關閉媒體,但這樣的作法很容易引起反對,如今,消滅異己的方式是藉由市場機制,手法隱晦很難讓人民引起反對的共鳴。
當今的媒體環境還面臨著「中國因素」的來襲。中研院社會所副研究員吳介民在他的新書《第三種中國想像》中提到,國共平台自兩岸簽署ECFA後,中國因素如「白蟻效應」侵蝕台灣社會的民主根基。他寫到:「經濟利益上依賴或依附中國的台商集團,在關鍵時刻於新聞媒體上展現其遠超乎一般公民的政治影響力。」吳介民很擔心台灣媒體正在快速「香港化」。
保障台灣新聞自主 《編輯室公約》效果待觀察
如今,壹傳媒的工會即將面臨的新老闆,是有著更複雜的投資背景(如中信辜仲諒)、有著更惡劣破壞新聞自主紀錄(如旺旺蔡衍明)和有著諸多公安爭議者(如台塑王文洋),加上他們背後共同的中國市場利益所帶來的中國因素,工會爭取新聞自主之路可預期是更加艱辛。
壹傳媒的《蘋果日報》工會早在2012年11月16日就曾向資方提出要求將《編輯室公約》納入團體協約,遭資方拒絕,於是在11月27日工會去函勞委會申請釐清。11月30日,蘋果工會與資方進行第一次談判,資方還是認為《編輯室公約》不屬於團體協約;12月13日蘋果工會與資方進行第二次談判,資方鬆口,表示願意納入團體協約「附件」,但工會不同意,隔天勞委會發函認定《編輯室公約》屬於團體協約;12月26日蘋果工會與資方進行第三次談判。
《蘋果日報》工會理事長蔡日雲表示,目前與資方談判《編輯室公約》的內容資方大致同意,但目前談判雙方卡在員工可對不適任總編輯提否決權的相關條款,資方仍然有不同意見。
但人事權是保障新聞自主關鍵的一步,林麗雲教授表示,報業主總是有方法來弱化編輯室,例如透過人事任命來改變編輯室的組成。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則談到,如果工會不能爭取到人事決定權,那麼《編輯室公約》能起到維護新聞自主的作用不大。
另外,林佳和教授也提醒,勞委會該公文認定《編輯室公約》屬於團體協約,雙方必須就此協商,「但法律上只規定雇主有協商義務,但沒規定雇主要答應(工會提出的內容),就好比說我要求要月薪十萬,雇主不可拒絕和我談,但可拒絕我的提議。」因此,在接下來的談判中,能否爭取到新聞自主的保障還存在諸多變數。
網路媒體「新頭殼」董事長蘇正平強調,即便簽訂《編輯室公約》,但其規範與權利也得靠員工敢於捍衛和爭取,否則簽了效用也不大。
林麗雲教授語重心長地說,最根本的保障新聞自主的辦法就是學習英國《衛報》模式,將壹傳媒信託化,以確保言論立場不變,同時營利所得不作他業,利潤完全回到媒體本身,「我會期待有新的買主,站在歷史的高度,來想怎樣為台灣留下比較好的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