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官方口中的「極少數」到民眾的「無官不貪」,在中國,貪官數量似乎超過人均收入、住房面積等成為最具爭議的數字。
中共政法委機關報《法制日報》近日報導:2008年至2012年,各地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超過121,073件,至少166,299人因職務犯罪被查處。五年來,超過9,389名縣處級以上幹部被查處,至少742名廳局級以上高官落馬。
除司法系統外,最具「權威」的官方數據當屬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每年的通報。今年1月9日中紀委通報稱,2012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306,822件(次),立案155,144件,結案153,704件,處分160,718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34,464人,給予政紀處分38,487人。處分縣處級以上幹部4,698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幹部961人。
中紀委以「雙規」、黨內處分等代替司法機關的偵訊審判,被認為是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的機構,是當局「以黨規代國法」的典型。中紀委歷年通報中只受黨紀處分的官員遠多於被移送法辦的官員,被認為起到了腐敗「保護傘」的作用。
2012年6月隸屬新華社的《瞭望》週刊報導稱,十六大至十八大的10年間,大陸反腐機關共立案677,924件,結案679,846件(含前期案件),給予黨紀處分518,484人。
《中國事務》主編伍凡對此評論稱,「這根本是小數字,我認為,零頭也不夠,對於中共官員來說,人們講無官不貪。」2011年2月,廣東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因腐敗落馬。審訊中,羅蔭國稱,「要說我是貪官,官場的人都是貪官。真讓我交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把茂名官場翻個底朝天!」
著名學者胡星斗根據世界平均賄賂額等數據推算出中國的「腐敗黑數」為99%甚至更高。所謂腐敗黑數,是指確已發生但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懲處,因而沒有計算到腐敗案件統計中的腐敗官員數量占腐敗官員總數的比例。中國官民對於貪官數的認知差距之大,由此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