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导的标题说〈机车比照超跑课重税没道理〉(2019年9月12日《工商时报》A4版)。这标题看起来颇有道理,就像报导内文所说,机车是庶民的交通工具,岂可和超跑这种奢侈品一样看待?若对机车课和超跑一样高的税,不只没有道理,简直没有天理。
不过,事实上机车并没有被课像超跑那样高的税,该报导或讲那句话的业者,所持的理由只是超跑要课货物税而机车也要课货物税,却不管实际税负的高低及这两种产品课货物税有没有道理,就指责「机车比照超跑课税」,并大骂政府心中没有庶民。这实在是太夸张的说法。照这说法买水也和买超跑一样要课营业税,是不是更没道理且更不关心庶民?
实际上各项租税和政府的很多支出都分别有其道理和功能。而政府的责任不是每项税和支出都在促进公平分配,而是要让各类的税收和支出整体来看尽量趋向公平而对全民有利。若要任何单独一项税收或支出都特别照顾弱势者,不只是不必要也是不可能的。
但很多评论者却常只就单一个收支项目就任意批评公不公平,就像只看一个人吃的饭而不看他吃的菜,就说他吃的营养不均衡。对单一租税或政府支出项目,我们要注意的是它本身特有的目的是否恰当,以及是否能达成该一目的。检讨饭时要看它是否用适当的水和米,是否有煮熟,而不是看它是否含有每人每天该吃的蛋白质。
「货物税」为何常被质疑?
货物税常被拿出来质疑的原因之一,是它本身的目的或功能确实有点不清楚。当初课货物税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为了方便课到税或降低课征成本,而针对一些数量容易掌握的产品课税。当初有些产品也可能因为是奢侈品而被课税。但经济逐渐发展而所得逐渐提高,有些产品已非奢侈品却仍继续课税,同时也有近似奢侈品却未被课货物税的产品出现。于是货物税出现了一些看来不太合理的现象,例如电视机要课税而监视器不课,以致很多店都不是卖电视,而是卖监视器送选台器,买回去装在一起就成了免货物税的电视。
这些不太合理的现象加上货物税的目的不清楚,被课税的业者当然会藉这些理由,以及要降低消费者负担,而要求拿掉其货物税。但从国家整体的观点,要解决电视机和监视器税负不同的问题也可以对监视器加税,而不一定要对电视机减税。就算机车的税负和超跑相比太高,也可以对超跑加税而非对机车减税。要加、要减是该看这税目之目的及其合理性,以及政府税收是否足够而定,不宜只想到减税这个方向。
而从政府财政来看,我国税收占GDP的比例30年来由18%以上降到13%,已是高所得国家中最低的比例。近年财政虽稍有改善,但整体的赤字和负债并不低,退休金制度、健康保险,以及教育和公共建设等等政府业务,也因政府经费不足而受到许多限制。因此包括货物税在内,各种税目都不宜随便就减税。各种减税的构想或政策,都该同时规划要用甚么更合理的方法弥补税收的损失。货物税就算不理想,也要用更理想的税取代,而不是直接废除。
「间接税」对国际竞争力有帮助
再从税收的结构来看,我国早年税收以关税和货物税等间接税为主,当年专家因此认为要提高直接税的比重。1980年间接税占我国税收六成以上,直接税只占三成多,现在这个比例恰好反过来,其原因并非政策特意让直接税显著提高所造成,而是因为关税及货物税等间接税因贸易和经济自由化等因素而大幅降税所致。这结果不只使间接税的比重下降,也使总税收及其占GDP的比重大幅下降。但近几十年的全球化,却使高间接税变成比高直接税对国际竞争力更有利,我国间接税比重已偏低,所以也不宜随便再降货物税或其他间接税。
间接税对国际竞争力较有利的道理有点复杂,但可由两件事来理解。首先,由于目前国际间资金、企业和人才的流动相当方便,所以当其所得被课较高税负时,就会想要出走到税率较低的地方。包括我国在内,不少国家也以降低所得税来吸引外国之资金、企业和人才以发展经济。所以提高所得税这种直接税,可能危及国际竞争力。
其次,各国也都采取对出口品退税也就是出口品不课间接税的政策,包括国际观光客购买的东西也可以退税。国人有很多出国血拼退税的经验,应知道加值税率愈高的国家退税愈多,观光客买的东西就比当地价格低愈多,也就是愈觉得值得买。换言之,间接税极高的国家可使出口价格比国内物价低更多,因此出口品可愈有竞争力。目前欧洲国家的营业加值税多在20%左右,中国为17%,日本即将调高到10%。我国营业税只有5%,是税率相对最低的国家之一,早就有提高的空间和必要性。
应针对「外部成本」课货物税
由税收及间接税比重都偏低的情况来看,货物税并不宜任意废除,但目前货物税的目的不明确,涵盖范围和税率也因而常有争议的现象应该改变。而改变的一个好方向,是把货物税转成针对使用和消费之外部成本课的税。为了政府和国家的运作,政府不得不课相当多的税来支持各种政府活动,因此即使课税会对经济活动和效率造成某些扭曲也不得不课税。
但若某种行为会对社会造成行为者自己不必负担成本的外部性,也就是像环境污染那类外部或社会成本,则经济学理早已证明对这类行为适度课税,反而会把外部成本内部化,而让人们减少这类伤害社会的行为,并提高全经济的效率。包括机车的货物税在内,我国不少货物税项目已恰好具有这种外部成本内部化的功能,因此不宜废除,而应朝这方向再进一步改良。
我国对外部成本课税的制度仍很有限而不完整,而货物税中不少被课税的产品也恰有较高的外部成本,因此我们可用环境保护和外部成本这个高度来规划货物税的转型。外部成本高的产品或活动应加课这外部成本税,并逐渐将税率提高到恰当的高度,而目前货物税率明显高于其外部成本的产品,则配合逐渐调降其税率以维持适当的税收。这才是税改的正途。我们不可因为目前货物税的道理不清及涵盖范围不当,就随便把它降低或取销,而造成税收及间接税比例进一步下降,且未来要加税时又遭遇困难的后果。
而由这样的道理和适当改革方向来看,机车的货物税并不像媒体和业者所说的那样没道理。对机车课货物税不该是把它当奢侈品,而该看它的外部成本是否高于一般产品。而外部成本的高低也该是其货物税率高低的主要依据。政府目前也已对外部成本较低的车辆有些减免税或补贴的奖励。主张要调降或废除机车货物税的人士应朝降低其外部成本,或证明其外部成本比其他产品更低着手,不是随便把货物税定义为只对奢侈品课税,而主张机车不该课货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