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的核災引發了國內對核電政策的爭論。令人遺憾的是,政府和部分人士並未根據實際的問題和數據,也未想清楚各種可能的策略,就匆促地做出「不能沒核電」的結論。福島的問題其實仍未結束更未釐清,因此現在也許仍不能對我國未來的核電政策做出明確的結論。我在這裡將先把問題分成幾個層面,並分別釐清它們的現況,再看我們可以推到怎樣的結論或暫時的策略。
目前我國核電政策可分成三個問題來討論:
一、福島事件是否該影響我們對核電安全性的研判?
二、台灣未來若不用核電,是否難以經濟發展?
三、如果現在就不用核電,是否會嚴重缺電?
若第一個問題答案是否定的,後兩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也許可主張不必重新評估核能政策,但若後二問題是否定而第一個問題是肯定的,則核電政策即應重新檢討。
福島核災五大啟示
在核電安全性或風險評估方面,福島核災讓全世界增加了五個重要的資訊。
第一、車諾比事件之後國內外核能專家常說我們的機型和車諾比不同,比較安全,所以不會出事。但福島出事了。我在16年前即曾指出,「任何學術上對危險性的估計,都只是就已知的危險來估計,未知的危險則要等科技再進步或發生了事件才知道」(〈記取日本關西大地震的教訓〉,1995年1月28日,《經濟日報》2版)。但當年擁核人士根本忽視這類仍未被想到的風險,所以執意要建核四。福島核災告訴我們一些以前不曾想到的情況和風險,因此我們應就這些新發現的風險評估我國核電廠的安全性,而不是照以前的評估而主張一定安全。
第二、地震和海嘯可能一起來是早知道的事,但福島電廠似乎沒考慮到這麼大的地震和海嘯一起來,我們有考慮到嗎?核一廠的防震係數甚至低於九二一之後政府對一般建築的要求。台電說核四廠在海拔12公尺高處,但日本這次海嘯高達22公尺以上,核四廠的控制室則只高於海平面6公尺,已低於我國紀錄上曾有的海嘯。政府又說我們建廠時已考慮地震因素,但福島沒有考慮嗎?政府這些防衛性的立即反應,恰好顯示政府沒好好評估風險。
第三、福島核災顯示大災害時各種防護系統可能一起壞掉,而不是壞了一個還有另一個來支援。但台電還是只強調我們比福島多一道防護,而沒去想這道防護同時失靈的機會非常大。
第四、日本首相在福島情勢緊急時說,要有放棄東日本的準備。果真如此,日本將變成不重要的國家,經濟和人民生活也將大幅下降。我們有沒有這種準備呢?不可能有,因為我們根本沒那麼大的土地好放棄,核一二四廠若出問題而要放棄30公里半徑內的土地,我們就要放棄包括台北市在內幾百萬人口的地區。不要說放棄,我們連核災時疏散的計畫都沒有。若是大地震引發核災,台北市平時就擁擠的聯外交通更可能因橋樑損壞和鐵路斷電等因素,而不可能讓人民快速撤離。我們可能只能等著看台北市的恐慌和混亂。連日本那麼好的公共建設,很多地方都在十天之後,還無法對外聯絡,我們若對自己很有信心,就只是盲目。
這麼多以前沒注意到的風險資訊在福島核災中出現,官員不檢討卻盲目給口頭保證。行政院吳敦義院長說國內核安20多年來都做得很好,民眾不要受報導影響,他卻沒敢說日本30多年來是否做得比我們不好。有些人還在說發生核災的機率極低。
福島核災之後的第五個資訊就是全球已運轉的500多座核電反應爐至今已有6座曾出大問題,那是每座百分之一的機率。而我們的8座反應爐已被《華爾街日報》報導屬於全世界最危險的14個核電廠中的4個。所以核災的危險不是幾百萬分之一,而是相當的大。政府隨口否認風險的輕忽態度,更是令人擔心會加大風險的因素。
以上五個因福島核災而新出現的資訊顯示,核電廠的風險可能比我們原先的評估高很多,我們若不願拿人民生命和國家存亡來做賭注,就應該重新仔細評估核電的風險和其成本,而不是急於要宣示核電一定不能廢。馬政府官員和一些擁核人士不敢面對核電真正的風險,卻拿沒核電就有缺電危機,就會電價高漲,台灣就難有經濟發展來恐嚇人民。但這些恐嚇都不是真的。這些人不只多非經濟學者,甚至連基本的資訊都不看就隨便恐嚇人民。
要回答本文前面提的第二個問題,也就是沒有核電是否難以經濟發展,我們只要看看其他國家的經驗就知道答案。
我國人均發電量 高於許多先進國家
先來看電會不會不夠的問題,政府和擁核人士總認為我們要不斷增加發電量才能有經濟發展。但鐵的事實是我國每人用電量已高於許多先進國家。2008年我國每人平均發電量9,797度,日本、德國、法國、英國、義大利、南韓、新加坡分別只有9,039度、6,366度、9,223度、5,883度、5,293度、8,737度、8,621度。
只有那些天氣寒冷而地廣人稀的國家每人發電量高於我國。這簡單的數字告訴我們說,只要走向先進國家的用電效率和產業結構,我們甚至不必再增加發電量就可以再讓所得成長兩、三倍。不用核電會缺電或不能經濟發展根本是個謊言。
核電成本遭低估 用來節能減碳不是正途
再看二氧化碳排放的限制。有些政客開口閉口節能減碳,但一談到核電就說要充分供應企業低價電力,而沒想到我們已比別人用更多電。不少講節能減碳的人有意無意是在為核電護航。現在經濟部不努力改善產業結構和效率來節能減碳,又拿停用核能必須增加二氧化碳排放來嚇人民。
十七年前擁核的人一樣是用不建核四則二氧化碳排放過多會受國際管制為理由。當時我曾給李前總統提出建議(〈對核四問題的看法與建議〉,《梁國樹:經濟發展政策建言》,1998,台北,遠流出版,PP.535~544),其中即斷言,因為美國不會同意,所以全球對各國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限制不會成立。果然這類管制至今未能成立,即使美國已主張另一種限制,但現在又輪到中國反對。
用國際二氧化碳管制來擁核的人顯然並沒遠見去瞭解二氧化碳的問題。國際上也不把核能認定為可替代二氧化碳排放的方法。其實,提升效率和改善產業結構才是減少排放的正確辦法,而先進國家的經驗已明白告訴我們。這方面要是做得好,我國根本不必增加更多發電量,也就沒有增加大量二氧化碳排放的問題。
擁核的人也說,用火力取代核能會大量增加成本而傷害經濟。然而我國就是因為電價及能源價格偏低,所以每人電力及能源消費量才會高於多數先進國家。而電價偏低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們大量使用核能發電,而且未把許多核能風險及核廢料處理的成本計算進來,也就是低估核電的真正成本。
如果我們真的要節能減碳,就應該放棄用低電費來提高企業競爭力的做法。這種調整也不致於讓現有的企業遭到甚麼困難,因為增加的成本其實很少。依台電提供的資料,核能發電每度成本比燃煤多0.93元,而核能每年發電約四百億度,所以全部改燃煤也只增加約370億元成本。只占台電營收的約8%。而電力成本只占全國總生產成本約2%,所以全國各產業平均成本只會增加約0.16%。即使有些耗電較多的產業,直接間接電力成本也只占總成本的6%左右,電價上漲8%也只增加其總成本的0.48%。匯率隨便動一下的影響都要比不用核能的影響大很多。
就算完全不用核電 我國備用電力亦達12%
最後來看如果現在就不用核電會不會有嚴重缺電的問題。官員說核電占總發電的22%,不用核電會影響三分之一工業用電,都是不正確的說法。核電雖占總發電的22%,但那是因為它必須整天發電,而其他很多種電廠卻可以只在必要時才發電。一天乃至一年之中有時用電較少,有時較多,缺不缺電主要是看在夏季用電最多的時間,也就是尖峰時間我們的發電能力是否足以應付。
每年最高的尖峰用電量叫尖峰負載,我們那時所有發電機組可發的電量超過尖峰負載的比例就是我們的備用容量率。備用容量率大約只要10%就相當安全,我國過去備用容量率曾只有4%、5%左右,更早甚至曾經是負的。而2010年的備用容量率高達23%,也就是發電的能力比最高用電量還多出23%,可以說很安全。而核電廠雖占發電量的20%,但卻只占台電調配的發電容量之12.8%,也就是若不要核電,尖峰時也只少12.8%的發電量,我們仍有相當多的備用容量,不會缺電。
而在台電控制的發電之外,我國還有企業汽電共生的發電,這些發電除企業自用外,大約有1/3賣給台電,占台電售電約5%。所以把這部分電源考慮進來,我國備用的發電能力更高,即使不要核電也可達12%。換言之,即使現在就把核電停掉,也不會有缺電的問題。
由這三個問題的分析來看,我們即使現在停掉核電也不會缺電,我們若能朝向先進國家的效率和產業結構發展,現有的發電量和設備也已足夠,因此根本沒有甚麼值得擔心的經濟問題。福島核災既然顯示我們低估了核災的風險和成本,我們現在當然該重新評估核電的風險,不必為了根本不重要的經濟顧慮而繼續冒風險或甚至隱瞞風險。
每次飛機失事,航空界常把它當成一個可能未發現的新風險或缺陷,因此同型的飛機必須停飛,等到問題較清楚或解決才復飛。這是因為人命關天,也是因為科技仍有太多我們還不知道的問題。核能的未知風險更大,所以福島核災之後,很多國家的核電廠都停機檢討,連中國也要暫停新核電廠的計畫。但我國官員卻蠻橫拒絕核四停建,拒絕任何阻擋核電的建議,甚至連停機檢查,既有之核電廠不要延役而只用到期滿,核四廠續建但暫不要運轉這麼溫和的主張都要拒絕。而用子虛烏有的經濟發展問題來恐嚇人民不得要求停止核電。這些官員和擁核人士顯然認為福島的教訓還不夠大,或是認為台灣人的命和國土有夠不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