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中國武漢發生新冠肺炎並逐漸擴大到全中國然後全世界,這期間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表現極度令人失望,既未能阻止疫情擴散,也未能領導或指導各國防範疫情,甚至未能提供可靠的資訊,更別說在治療方法和藥品、疫苗及驗測工具上對各國和世界提出有效的協助。這令人失望的現象之原因很多,而其中之一是多數國際機構共同的問題:讓這些機構發揮正常功能所需的組成方式、權力以及監督都不完善,和人們對它們之功能的期待有不少落差。
不只WHO 國際組織都常出狀況
不是第一個出狀況的國際組織。例如1997年發生東亞金融風暴時,國際貨幣基金(IMF)和世界銀行(World Bank)也沒有發揮正確的功能。當時各國想擴大財政支出來救經濟,有人卻認為各國增加的財政支出多數會用在進口品,想要提高本國所得的作用,也就是經濟學中所謂的「乘數效果」並不大,因此國際組織反對受害各國擴大財政支出。但國際組織若能站在全世界的觀點就會發現,各國支出用在進口品的那一部分雖然不能直接振興本國經濟,卻會振興外國經濟。所以各國都擴張支出時,提高所有各國所得的作用將大於本國支出提高本國所得的作用,國際組織當時反對各國擴張財政支出,其實反使整體經濟更難復原。
當時馬來西亞看到國際資金自由流動造成的波動和傷害,因此限制了國際資金移動,國際組織和有些專家卻依自由化的教條嚴加指責。事後證明對國際資金移動的限制似乎是正確有效,也有學者專家出面批評盲目的資金自由化,所以到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時,國際組織才改口說必要時該限制資金移動。
其他國家組織也有很多未能達成其目的之情況。例如世界貿易組織(WTO)應該要維持和推動國際自由貿易,但對某些國家不公平的貿易產業政策卻束手無策,力量強大的美國只好不經WTO而改採雙邊談判來為自己討公道。而以自由貿易為名的兩國或多國式區域自由貿易協定(FTA)已演變成部分國家聯合排擠其他國家的策略,WTO也沒有改善的作為。此外,聯合國在推動全球和平及人權等方面也乏善可陳。
國際組織易失去公正性
有這麼多國際組織的主要原因,是在全球化之後必須有機構來處理和規範各式各樣的國際事務。幾十年前名經濟學家Charles P. Kindleberger即指出,有了世界經濟之後,也該有世界政府來負責管理。但大部分國際組織未盡其職,也就是不像是個世界政府。而由其原因來看,短期內改善的可能也不大。
國際組織畢竟不是政府,其權力受到諸多限制。很多國家都不願把各種政府的權力交給國際組織。國際組織禁止和懲罰各國不當行為的權力或手段也有限。另外各國際組織常只負責一類事務,卻不能像一國之內的各部會一樣有橫向合作。國際組織的經費也不像各國政府那樣可以由課稅取得,有些組織也可能為了得到各國提供的經費而失去公正性。
不過即使在權力上有所限制,國際組織特別是WHO,應該仍可以做得比現在好很多。WHO在新流行病發生之初就應該要掌握疫情,提供資訊給所有國家,研判疾病嚴重的程度及防範方法,建議甚至要求各國採取必要的對策,並且協調學術研究、政府單位、醫療機構、乃至相關廠商合作研究藥品及其他對策。這些事情都不須有特別大的權力和經費。但WHO這次不只沒做好這些工作,甚至還一直以低估疫病嚴重性的訊息誤導各國,使得許多國家防疫太遲,造成更嚴重的流行。這種現象可能源自目前國際組織的另外幾項缺陷。
國際組織不受監督制裁>
國際組織不只沒有獨裁政府的權力,其官員之產生也不是民主制度。有些官員雖是因為專業而被任命,但有不少官員是因國際政治關係而被任命。這些人可能不只專業能力不足,還受制於支持他們得到官位的政治力量。這不但使一些國際組織無法致力於其設立的目的和精神,也使很多國家不願給這組織更大的權力和經費。
國際組織這些大官除了聽命於背後支持他的國家,也較少像一般國家官員會受到選民、議會和輿論的監督。他們的權力從為世界做事的角度來看,雖然不夠大,但從不被監督的角度來看權力的自由度卻很大。他們不只事情做不好時少有人能處罰他們,有些敗德或貪腐的行為甚至沒人能管,因為各國司法沒權管他們,也沒有一個國際司法組織專門來管他們。沒有民主機制監督,也沒有司法處罰的組織,成效不彰並不令人意外。
很多國際組織倒是發展出高水準的官僚系統。他們可出版很漂亮的統計資料和年報,也安排很多讓自己和各國相關官員有事可做、有差可出的會議。有些組織的官僚體系也創造出很多外人不懂的名詞和縮寫詞,讓其報告或活動看起來更為專業。有些組織在這些表面上的事,做得比實質的任務好很多,也常掩飾了重要任務沒做好的問題。不過公平地說,這些官僚系統的工作以及其中不少專業人員的研究報告也常頗有價值。上述對國際組織的評論乃是期望他們能改進,而不是完全否定它們及其中的所有人員。
▲各國特別是中小型國家,應該運用思想和知識提出建議,或經由合作形成更大的影響力,來讓國際組織更能為全球利益而工作。Adobe Stock
國際組織的改善之道
但因為各國仍不願接受某些真正是世界政府的組織,所以現在大家仍只能期待就現有的組織去改善。一種改善的途徑是願負責任的大國出面主導,像早期這些組織的設立以及推動的變革,就常由重要國家特別是美國來推動。但現在美國已不見得有超凡的領導力或意願,有些其他興起的大國或大集團,甚至有和美國對抗或奪取其主導地位的想法。而有些大國也被認為是有其私心甚至不可信賴。因此這種途徑可能不是很順利。
另一種改善國際組織的途徑是思想和知識的領導。早期一些國際組織有部分是由思想和知識領導而創立的。當年國際貨幣基金要依懷特方案(The White Plan)或凱因斯方案(The Keynes Plan)之爭,就是思想和知識之爭。當年推動全球環保意識的羅馬俱樂部(Club of Rome)也是知識領導。所以未來思想和知識界也應該用更大的力量來討論國際組織的改善。
而各國特別是中小型國家,也應該運用思想和知識提出建議,或經由合作形成更大的影響力,來讓國際組織更能為全球利益而工作。十九年前我國加入WTO時,我曾主張我們要善用台灣發展程度居於先進和開發中國家之間的特色,而提出各種對雙方都有利的主張,結合有共同理想的國家,在國際組織扮演更重要角色。可惜十九年來,我們並未努力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