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每件随机杀人案发生之后,就会激起关于死刑有没有吓阻效果的讨论。这样的讨论不但在台湾常常兴起,在其它许多国家也常常在重大事件发生后出现。
许多台湾人的心中都假设死刑可以吓阻杀人案件。TVBS民调中心在今年4月1日公布的民调结果显示,79%的台湾民众认为执行死刑对防止重大犯罪有帮助,而只有15%民众认为没有帮助。
问题是,死刑有吓阻效果有得到统计资料的支持吗?民众普遍的认知有科学根据吗?今天我们就来回顾一下经济学家近年来在这一点上所提出来的实证证据。
高难度的估计工作
要估计死刑的吓阻效果,必须先克服两个障碍。第一个障碍是数据稀少。以台湾为例,每年死刑执刑人数,近年来平均每年不到5人,而且2006年到2009有长达4年的空窗期,期间没有执行死刑。另外,被死刑定谳的人数也逐年下降,过去15年间每年被死刑定谳的人平均大约6人,而且2014只有一人,2015年则为零。美国的情况也很类似,过去15年来每年每州执行的死刑人数平均不到一人。
稀少的死刑案件代表达到死刑程度的重大案件并不多,所以统计的样本点很小,不容易得到精确的估计结果。
第二个障碍是因果关系难以界定。以台湾为例,一个可以估计死刑的吓阻效果的方法,是去比较每次执行死刑之后的数个月的杀人案件数,与执行死刑之前的数个月的案件数。但这样的比较有很大的问题,因为两个不同的时期可能还有许多各式各样的因素会产生影响,例如失业率等社会经济状况可能会改变。另外,马政府时期往往策略性地在重大刑案后执行实行,以平民怨,这使得两者的因果关系颠倒,让估计更行困难。
美国的情况则比台湾好,因为美国并不是每州都有死刑,有部分州已经废除死刑。同时,不同的州死刑与重大刑案的发生率往往有很大差异,例如德州就是美国每年死刑执行数量最高的州。透过跨州的比较,可以得到比较准确的估计结果。这也就是为甚么过去估计死刑的吓阻效果的文献,多半以美国为研究对象的原因。
监狱环境的恶劣程度更能吓阻犯罪。Thinkstock
监狱的生活质量更能吓阻犯罪
哈佛大学的Lawrence Katz以及芝加哥大学的Steven Levitt,还有纽约市立大学的Ellen Shustorovich三位经济学家就是利用这种跨州比较来进行估计。很特别的是,他们除了估计死刑的效果之外,还估计了另一个可能吓阻犯罪的因素──监狱环境的恶劣程度。
由于政府预算与管理方式的不同,以及监狱的拥挤程度,一个监狱可以很舒适安全,也可以很恶劣危险,而不同的监狱条件可能会影响到犯罪的动机。毕竟没有人愿意被长期关在恶劣危险的地方,尤其不愿意这样被终身监禁。
三位作者使用美国1950到1990的数据进行估计,他们用囚犯的死亡率来作为衡量监狱生活质量的指针。他们发现囚犯死亡率跟重大犯罪率呈现反向的关系,当囚犯死亡率愈高,犯罪率则愈低。
至于执行死刑的吓阻效果,他们用了20个不同的回归设计进行估计,只有3个结果显示执行死刑的案件数量有降低犯罪率的效果,另外16个显示该效果不显著,而且还有1个结果显示正的效果。于是,从这些结果无法对于死刑的吓阻效果得出系统性的结论。
其它的实证研究
当然,除了上述的研究之外,过去还有许多实证研究对于死刑的吓阻效果进行了估计,当然其中也有不少发现到显著的吓阻效果。不过,John Donohue和Justine Wolfers两位学者在2005年的一份研究中对此前的研究进行了回顾与检测。他们发现大多数的估计结果都很不可靠;当估计的方法或者样本有微小改变时,估计的结果会大幅改变,甚至会正负相反。
两位学者的结论是,由于死刑样本小,而且每年犯罪率的变化程度很大,要从现存的数据中排除其它因素的影响而单独估计出死刑的影响,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这是因为如此,整体而言目前的实证证据无法对死刑的吓阻效果得出明确的结论,甚至连这个效果是正的还是负的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