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2003年的SARS病毒比起來,武漢肺炎病毒的致死率不高,屬於比較溫和的冠狀病毒。很多人甚至覺得它只是比較嚴重的流行性感冒,不需要大驚小怪。
但明明一個比較溫和的病毒,卻造成了空前的破壞。為何一個升級版的感冒可以產生這樣的破壞力?為何疫情在中國難以控制,卻在台灣只有零星案例?台灣政府的防疫工作效能如何?應該如何評價台灣政府的表現?
瘟疫問題的本質是「產權」問題
瘟疫問題的特殊性正在於:傳播病的人不需要、或者不一定需要為其所造成的損害負責。如果我們將損害賠償責任(liability)當作一個負的財產權,那麼瘟疫的問題其實也就是一個「產權不明確」的問題,瘟疫難以控制的原因正在於產權不明確。
經濟學家解決產權問題的第一招就是將產權「明確化」。可是在瘟疫這個問題上要界定清楚的損害賠償責任非常困難,這是因為瘟疫病患兼具受害者與(潛在)加害者的雙重身分。
病患的雙重身分
瘟疫病患有點類似連環車禍位於中間的那輛車。我們想像一下三輛車追撞在一起,起因是因為後車先追撞中車,中車再追撞前車。普遍的情況下,中車因為造成前車損害,所以需要賠償前車,但冤有頭債有主,中車可以向後車索賠。
但是瘟疫病患往往處在一個冤沒頭、債也沒主的窘境,因為病患往往不知道感染源在哪裡,或者有多個可能的感染源。同時,就算大概知道感染源,也很難在法律上確認感染途徑。於是,瘟疫病患就像一個倒楣的中車,回頭一看後車肇事逃逸。
當然各個國家都有法律規定來界定個人的防疫責任,給予病患(或者潛在病患)一定程度的誘因去避免傳染給他人。例如台灣最近有不少違反隔離措施的「潛在病患」到處趴趴走,結果被處以高額罰金。這樣的規定雖然有幫助,但也無法解決瘟疫的產權問題。
▲缺乏善念的極權社會,正是瘟疫的溫床。圖為2020年2月15日,北京一名男子走過一條橫幅,上面寫著:「生命重於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Getty Images
善念的經濟學意義
瘟疫的問題既然超越了一般法律與行政手段的範圍,就會挑戰一個社會的心理與價值內涵。我們想像一個社會如果每個人都懂得為他人著想,當有人不幸染病時,不需要法律規範也能夠採取行動隔離自己,不讓別人染病,那這必然是防疫最堅強的社會基礎。
這種利他行為也就是所謂的善念善行。從這次武漢肺炎可以看出,善念不只是一個價值觀,它還具備經濟學強調的效率性,它能夠修正法律與行政手段難以處理的產權問題。
這就是為甚麼中共這個極權政府,貌似擁有強大的軍事與經濟力量,卻無法防範武漢肺炎擴散的原因。中共中央關心的是維穩,地方官員關心的是推卸責任,百姓長久受到無神論與黨文化的薰陶,利他心薄弱。缺乏善念的極權社會,正是瘟疫的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