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新抛出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号称「最严党纪」。但有观点认为,在现在大举反腐的情况下,该条例即便严格执行,中共的腐败依旧难以根治。这一条例的一些细节,恰好说明中共腐败已入骨,政权无力回天。
中共高层近期自己也承认政权面临危机,有关党内高层忧惧「亡党」之说早已传闻不绝。而在「最严党纪」发布之际,有陆媒更罕见在头版发布疑似建议中共解散信号。
暗藏黑幕:腐败已入骨髓
2015年10月21日,中共当局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中共御用学者称为「最全最严党纪」。不过,海外媒体署名余乐的文章解读这一条例,认为反腐条例暗藏黑幕。
文章说,这一条例涵盖了从思想到反腐等所谓中共「党员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处分等级从警告到开除党籍分为五种程度,划分的十分详细。但一些条例实是对轻度腐败的默许。
例如该条例第80条规定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对方财物」,只有对情节较重的,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则「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且条例没有说明情节轻微的处罚措施,给人以「情节轻微」可以不给予处分的印象,特别是在给予处分会得罪人的情况下。
文章认为,在已经受贿的情况下,即便受贿情节轻微,条例仅仅给予连严重警告都算不上的「警告处分」,甚至依然保留其工作职位和党籍,是变相的默许纵容轻微的腐败。
又如条例第94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但都保留了其党籍,甚至还保留了工作职位。而侵占「非本人经营的公私财务」,无论在哪个国度都属于犯法的腐败行为,即便情节轻微。
再如该条例的118条规定,官员违规插手市场经营,在工程承包、矿产开发等方面利用职权腐败,只有「造成不良影响的」才给予警告及其它处分。以及第126条规定,生活奢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也只有「造成不良影响的」,才给予警告及其它处分。
文章指,也就是说,即便官员发生了以上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不良影响」,便可能不给予处分。根据中共党内历来的官官相护推断,如果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很可能无人闻问,更不用说使其受到处罚。
文章认为,这一条例如此出台,从侧面反映了无论轻微贿赂还是少量侵占公私财物,很可能在中共官场实际中都很常见,以至于达到难以追究的地步。可以反映中共党内的现状是:「腐败已渐入骨髓」。
中共高层承认「亡党危机」 有人忧惧骨灰难留
在当局抛出「重典」,声称要根治腐败的同时,近期有关中共腐败引发亡党危机的消息频传。
9月9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北京会见出席「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的国外代表,提到共产党「可能面临执政合法性资源的流失与枯竭,直至丧失执政地位」。
据香港《争鸣》杂志7月号报导,6月中旬中共政治局举行的扩大生活会上一份报告罗列了中共「亡党的六大危机」,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信仰、前途等各个领域;并指局部政治、社会危机已经处于爆发、蔓延、恶化状态。报导还披露,现任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罕见在会上说,「面对严峻事实,承认、接受党蜕化变质走上亡党危机的事实」。
另据香港《动向》杂志8月号报导,8月上旬中共高层召开北戴河会议,期间专门召开了中共退休高层的座谈会。会上退休高层除了痛斥中共「党内腐败、社会民怨民愤」,更因为中共面临亡党危机出现「痛哭」场面。
有意思的是,与中共腐败入骨相对应,中共军中太子党罗援日前也曾借陆媒表达了亡党之日,「共产党人骨灰难留」的忧惧。
陆媒头版「最严党纪」下预示「中共解散」
就在中共「最严党纪」发布之际,大陆官媒以罕见动作「建议中共解散」,引爆舆论。
10月22日,《北京青年报》头版版面吸引了不少读者的注意。该报当天的头版头条是谈最近刚刚发布的、被称为「最严党纪」的新版中共纪律处分条例,但仅有标题,不见正文。头版通栏醒目大标题是:「多数党员严重违纪的党组织应解散」。大标题下标出「详见A4版」,A4版文章的标题却是「党内受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提拔」。在头版这样的标题下,配发的却是习近平在英国冒雨参观的照片,没有中纪委最近下发的党纪处分条例的任何内容。
这样搭配给了读者和网民无限的遐想空间,立即成为网络关注热点。网民留言:「我去,那咱党不解散完了?」「直接全解散就解决问题了。」
美国之音评论称,在当下中共严格的新闻审查机制和各新闻单位的自我审查下,《北京青年报》10月22日头版的这种设计让人感到极不协调、浮想联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