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大選再有50多天就投票,很多專家認為競爭將會非常激烈。因在美國歷史上,在任總統多會連任,很少一屆就下台;民主黨當然是全力以赴保歐巴馬過關,其全代會口號就是「前進」(forward)。但這次在野的共和黨誓言把歐巴馬拉下馬,認為他如連任,其社會主義政策將把美國帶入更大災難。
美國的兩黨之爭,一如既往地凸顯兩種理念的不同:左翼民主黨強調「平等」,要富人多繳稅,擴大社會福利,增加政府功能。右翼共和黨強調「自由」,要降低稅收,控制預算,減少政府對經濟的干預。
左翼強調平等,認為這是社會的「善舉」,善大於權利。為了幫助弱者,為了公共利益等「善」,可以侵犯、甚至剝奪一部分人的權利,尤其對富人、成功的人,從而最大程度地實現社會平等。
右翼強調自由,認為這是人的「權利」,權利大於「善」。如果以善的名義、群體的名義、弱者的名義、公共利益的名義等,可以剝奪人的權利,那麼整個社會一定會走向群體主義,政府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人靠福利寄生,就把越來越多的權力給了政府,最後喪失的,是人類最寶貴的東西——自由。共產蘇聯和中國已經就此做了災難性的實驗。正如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保羅‧萊恩(Paul Ryan)在演講中指出的:「A country where everything is free but us.」(一個國家甚麼都免費,失去自由的是我們。)
這種左、右派之爭,不僅是在美國,在所有西方民主國家,以及東方的日本、韓國等,他們的政治權力鬥爭,基本都是這兩種理念在較量。
那麼在平等和自由,善和權利之間,到底誰的價值更高?僅以美國為例,「善大於權利」之說,起碼有三點錯誤:
第一,它背離美國的立國之本,跟建國理念背道而馳。
人人平等,這是自古以來人類就追求的。美國剛建立時,傑佛遜等先賢就在《獨立宣言》中強調:人生而平等。但這個平等,不是指貧富平等、收入相同,更不是要「均貧富」;而是指權利的平等,或者說每個人都有追求和獲得財富的權利和機會。
《獨立宣言》強調的人的三大權利: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其中「追求幸福」的原意是指個人財產權。道理很簡單,沒有個人財產,生命、生活都沒有保障,談何幸福。所以後來《美國憲法》提到這三大權利時,更明確寫為生命、自由、私有財產權。
《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這兩個被視為立國之本的最重要文獻,不約而同,都沒提到「財富均等」,反而強調的是人的自由和權利。今年3月去世的知名教授、前美國政治學會會長威爾森(James Q. Wilson)曾概括說,美國的根基,或說美國的「獨特性」(exceptionalism,另譯「例外論」),美國跟世界其他國家的最不同之處,就是美國人從一開始就高舉個人自由(liberty)和權利(rights)的旗幟。這是美國的立國之本,是護衛美國一路走來的原則理念。
第二,「善大於權利」實行起來,必定帶來災難性後果。
如果強調「善大於權利」,就可以用「善」的名義,剝奪他人的權利。這個「善」可以是公共利益,可以是窮人弱者的名義,也可以是國家民族等概念。這個所謂的善是抽象的,是號稱代表群體的。於是,誰掌握了國家機器,誰有了權力,誰就可以站在道德高地,用代表群體、代表人民的名義,高舉行善、救窮人、救弱者的大旗,通過「高稅收」合理合法地強行剝奪別人辛苦勞動掙來的財產(不繳稅要坐牢),然後進行財富二次分配。
這樣做一定導致災難。因為政府不產生錢,把富人和中產階級的財產強行收繳,導致他們沒有更多的錢去投資,擴大再生產,並更多消費。結果就是失業率增高,經濟下降。同時由於需要大量人力進行這種「財產的二次分配」,政府規模迅速膨脹;需要分配的面越廣泛,管分配的政府人員就越多。政府當然是靠納稅人的錢養活的,於是老百姓的負擔就越重。
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人躺在福利上「寄生」,極大地削弱了社會的生產力和經濟活力。而且這種做法是雙重不道德的:第一,讓納稅人養活不勞而獲者是對納稅人的不公平;第二,導致更多的人不願辛苦勞動,成為靠福利為生的、不對自己負責任的、沒有尊嚴的人;刺激人的負面本性發展。
例如現在800萬人口的紐約市,領取福利(welfare)的人,竟高達180萬,差不多每四人就有一個領福利。整個美國的數字更龐大,據《華爾街日報》最近的社論,現在全美有4,470萬人領取食品券。在三億人口的美國,真的有14%的人飢腸轆轆、要靠政府食品券過活嗎?根本不是!歐巴馬上台時,全美領食品券的是2,820萬人,三年後,就遽增了63%以上!而且很多人並非主動申請,歐巴馬政府居然做電視廣告,呼籲人們領取。有的州是以家中需要暖氣補助為依據發放食品券,有的家庭暖氣補助費只不過1美元,結果就獲得每月130美元的食品券。
美國的這種福利開支數字驚人,今後十年,總花費將達7,700億美元。這是多大的數字?美國年度軍費開支(占全球的一半)才是4,000億美元。這種所謂幫助窮人、均貧富的政府大撒錢,給懶漢們提供了絕佳機會,很多領福利的人,不是因為貧窮,而是乘機占便宜(實質是貪占別人的勞動成果)。《華爾街日報》不久前報導說,有所謂「窮人」用「政府食品券」購買42美元一個的巨大蛋糕。
美國目前經濟滯緩的原因在這裡,希臘和歐元區的經濟危機等,都是這種高福利、高赤字、大政府的政策導致。共產國家是高舉「善」的大旗剝奪人的自由的極端典型。但它們無一例外,全都經濟蕭條、人民貧苦,「均貧富」把國家均得一窮二白,更剝奪了所有人的自由。「善舉」變成了「惡行」。
第三,「善大於權利」是不道德的。
但對於左翼的平等論,善大於權利,資本主義代表利潤,代表剝削,是不道德的等說法,右翼一直無法理直氣壯地反駁。直到從俄國移民來美國的哲學家安.蘭德(Ayn Rand)四、五十年代先後寫出《源泉》和《阿特拉斯聳聳肩》等暢銷小說論證資本主義是最道德的商業方式和經濟制度,雄辯地論述了不損害他人的「利己」不僅是道德的,更是人類創造和發展的「源泉」,才在理論上為資本主義的道德性「正名」。
蘭德的思想追隨者、哈佛教授諾齊克(Robert Nozick)後來就此寫了專著《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繼承和論述了「權利大於善」的根本道理:雖然無政府不可取,但大政府就是大災難,只有最小規模的政府,才能最大保證個人權利和自由。在該書自序中,諾齊克第一句話就是「個人擁有權利」,隨後提出一個重要命題:「個人權利」留給「國家」多少活動空間?
諾齊克問的不是國家給個人多少餘地,而是:個人權利為國家留下了多大活動空間。這種提問方式,明確了個人和國家的關係,確定了個人權利是根本。而資本主義制度,為人的發明、創造、交換提供了(和其他任何現有模式相比都是)最公平的平台,是最體現人的權利、人的自由精神的體系,所以,它才是最道德的。
而那種以群體的名義剝奪個人權利的所謂「善」,本質上是「偽善」,因為它是以強迫方式(強行徵稅)進行的。按諾齊克的說法,缺乏「正當性」的所謂「善」,一定不會是正義的。如前所述,它不僅是偽善,更是惡的根源。正如海耶克等很多名家指出的,人類的重大災難,都是在「行善」的正義大旗下發生的。
美國的今年總統大選,由於歐巴馬比任何其他美國總統都更體現了極左,導致保守派強烈反彈,所以這兩種理念的對陣也比以往更為鮮明。這兩種價值取向的選擇,不僅影響今天的美國和世界經濟,也是人類政治理念爭鬥的永遠焦點。
曹長青
作者為美籍華裔評論家,網路影視評論「長青論壇」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