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工商时报》报导「示范区延宕 外商打退堂鼓」,指称「原本有家饮料业者计划第三季(约8月)进驻(屏东农业生技园区),进口大陆或越南茶叶,生产茶饮料及茶包,这二天却告诉屏科园区,计划时程恐生变,因为示范区立法迟疑不决,立法时程无法明朗化,担心完工面临无原料可用窘境」
「官员说,生产茶饮料及茶包,利用台湾的茶叶毫无竞争力,若越南茶叶来源受限,且大陆830项农产品又受立院限制致进口困难,业者投资面临缺料风险甚大,因此不敢贸然进驻从事茶叶的农业加值」(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07000034-260202)。
所以,外资所为何来?就是要利用自经区条例第四十二条进口中国茶,在台湾生产茶饮料及茶包,然后挂上「台湾制的标签」。请问这样的「农业加值」,台湾哪个农民获利了?或许有人会说食品加工业获利可以增加劳工工作机会呀?
那可未必,请注意一般食品及饮料制造业,雇主最高可雇用15%外劳,但如果是新增投资案可以加聘10%的外劳(15%+10%=25%),如果是台商回流可以加聘20%的外劳(15%+20%=35%),如果是自由贸易港区企业可雇用40%的外劳。
请问外劳比例一再增加,有源源不绝的外劳,食品工厂工人的薪资水平如何可能增加?请问,这样的农业加值到底是加值到谁的口袋?这种外资打退堂鼓,其实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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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经作者授权,转载自「赖中强facebook」,2014年7月7日,作者为「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及「两岸协议监督联盟」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