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们在网络上的一举一动都可以被储存下来,保留一段很长时间,甚至一辈子。今日,在网络上的每分每秒都有人分享关于自己、家人及朋友的信息。科技带来的便利与社交网站带来的风潮着实令人惊叹,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这一切将把人类带向何方?
现代生活中,做甚么事几乎都会留下痕迹。搭捷运、打手机、收email、无线上网等,生活细节都被数字方式记载、散布,甚至贩卖。想将数据收回或回复原状,几乎不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数字足迹(digital footprint)。
这些资料对不同族群如朋友、同事、竞争对手、政府或犯罪集团来说,具备相当高的价值。举例来说,你家遭宵小侵入,只因为你在网上张贴即将远游的消息,而犯罪集团很快便能查出你的真实身分与住家地址。所有先进科技所衍生的安全性问题,现在所能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
私家侦探史蒂芬‧雷本(Steven Rambam)很明白地说:「隐私已死。」他善于利用数字足迹,找出失踪人口或通缉犯所在地。他曾在美国福斯(Fox)电视台新闻节目露了一手,只动了几下鼠标,就将记者背景调查得一清二楚,包括地址、生日、小孩姓名、社会安全号码等等。过去他收取数千美元酬劳,帮客户找出这些数据;现在只要点几次鼠标就一目了然,完全免费。
全球最大社群网站Facebook创办人马克‧查克博格(Mark Zuckerberg)则认为,隐私权的观念已过时。他说,过去五、六年来,人们开始写部落格,数字分享服务大量崛起,人们分享越来越多样化的信息,也对更多人敞开心胸。社会常规正随着时间转变,而Facebook的角色就是持续创新,以反映这个常规。
真是如此吗?至少美国参议员不同意。Facebook于近日加入第三方合作网站功能,用户可从Facebook链接CNN新闻、Pandora音乐及ESPN体育频道,个人资料也随之分享至外部网站,任其存取,引爆隐私权争议。参议员查理‧舒默(Charles Schumer)因此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提出请求,调查Facebook、Twitter及MySpace等网站的用户隐私权维护情况,并敦促FTC尽早制订相关保护法规。
网络发展到这一步,关键或许不在政府如何保护我们,也不能完全将责任担在网络公司身上,毕竟每个人都参与其中,最大的危险可能来自自己。如同史蒂芬‧雷本所说的,网络搜寻之所以神通广大,大部分的原因是:你自己放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