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全中国首富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前主席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5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人民币,没收财产2亿元,称得上是在中国经济犯罪领域罚款金额最高的一个案例。另外,黄光裕的太太杜鹃因为内幕交易罪判监3年半,北京中关村前科技董事长许钟民判监3年。国美电器及北京鹏润房地产分别罚款500万元及120万元。黄光裕夫妇目前仍持有国美电器股份公司30%股权。
黄光裕3罪并罚
根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黄光裕的涉罪事实为: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黄光裕一案涉及多名官员
黄光裕一案波及范围之大,当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的。主要涉嫌犯罪方向包括,多年来花费几十亿人民币,在中央部门、高级法院及各地方政府,买通了多名各级官员作为其保护伞,编织了庞大的贿赂网络。
自黄光裕被羁押之后,陆续有涉嫌「黄光裕案」的中国官员落马。2009年年初,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被调查;4月,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查;6月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被查;10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处长孙海亭被中央纪委带走,「协助调查」黄光裕一案。
这些人被调查的原因,几乎都与黄光裕的「行贿」有关。而就在大家普遍认为黄光裕案接近调查终局时,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和茂业系黄茂如相继因为牵涉黄光裕案而接受调查。随着黄光裕案的判决,相信这些官员不久也会被审定罪。
潮商善搞关系敢碰别人不敢碰的
黄光裕出生于广东汕头。其案件突出的官商勾结并非潮汕商帮独有,大陆每年的官商窝案数不胜数,但黄光裕一人出事,带出数位潮汕籍高官及商界大老,这颇为典型地体现了潮商的「经商理念」:为生意直把官场当商场。
走向官商勾结这条路,也与潮商的行业选择不无关联。地产是潮汕商帮最擅长的行业之一。在深圳房地产行业中,潮商的影响力是绝对性的。在最成功的房地产企业中,潮商能占40%。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擅于搞关系」。
另据报导,在价格不透明的行业,如黄金珠宝、地产、军火、毒品等行业,是潮汕人拿手的。在某种程度上,这与潮商的精明、胆大不无关系。深圳商业协会副会长唐荣生说,他对潮商的印象是「别人不敢碰的项目,潮汕人敢碰」。
官商结合内幕尚未公开
观察人士注意到,此案诸多人们关注的情况,尤其是黄光裕和官员的关联等,在法庭陈述中没有披露。黄光裕一案背后所牵扯到的官场方面的一些内幕,至今还是不为人所知。
北京大学夏业良教授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商业界人士不得不与政治权力相互联姻的主要根源,是执政党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和监督,也就是说它可以为所欲为地让权力渗透到社会中的每一个领域。这些权力经常由个人势力、集团势力在控制着。这些滥用的权力影响到经济领域中的正常发展。把很多好的企业家都带入了深渊,包括也把一部分官员揭露出来。但是对官员揭露的还远远不够。
他认为,黄光裕案所涉及到的官员可能不仅仅是省部级或副部级的官员,应该有更大的背景。如果黄光裕这个案件要真正的公正,应该把真相全部公开。
广州律师唐荆陵认为,在中国当前来讲,要想得到大的财富的话很难不和官场勾结。很大程度上互相有一个利益的输送和保护的关系。这样就构成红顶商人的畸形社会。那些能够真正走上财富第一位的或者是前面几位的人士,他们在政治上恐怕很难不和权力发生关系。这个时候他们会在经济上会产生一些不太正规的行为。
他表示,如果跟权力阶层进行这种不健康的勾兑,并且继续维持这种不健康的社会体制的话,这些「红顶商人」始终很难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不仅是他们的财富,甚至包含他们的生命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