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税法针对海外资产课税。Getty Images
第105期
美国国税局于2011年12月29日公布新税法,规定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者将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将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由于美国联邦赤字高达14兆美元,新税法是降低赤字的开源之举。为了强化实施,美国政府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帐户资料,否则就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如果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对其征收总收入(营业总收入)30%的惩罚性税收。
此法被认为影响最大的是中国移民。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于2011年12月初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千万富豪中,超过60%希望移民国外,尤其美国一直是华人移民的首选。据统计,2011年有7万中国人拿到美国绿卡,仅次于墨西哥。
美国清查公民海外资产的举动,在中国媒体和网络上引起关注。多数观点认为,新税法让已经拿到美国身分的中国富豪、明星和高官的家属再也无法一边享受美国医疗教育等社会资源,一边在中国挣大钱而轻易逃税。美国国税局要求各银行透露非美国居民帐户的资料,更让已经将子女和大部分私产「藏富于美国」的大量中国官员如坐针毡。
多数媒体认为,新税法的实施将使部分中国移民或准移民放弃绿卡。但新税法规定,就算放弃美国国籍,也必须补交放弃国籍前5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因此,更深层的讨论则集中在「美国为何发出这一不惜得罪广大移民和准移民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