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政府在外界广泛质疑而内部乱成一团的情况下,匆匆强势通过证所税以博取改革的虚名。但近来股市交易低迷,马政府又匆忙要修订证所税。但因目标不正确且又闭门造车,目前传出的修订方式只像是为鼓励股市投机,没有公平正义可言,更会继续残害我国新产业和新企业的发展。
目前版本:鼓励投机 扼杀创新
我曾在《看》杂志专栏指出,去年版的证所税中,已上市股票出售十亿元才要核实课税,而以新兴产业为主的兴柜股票只要出售100张,新上市IPO股票只要出售10张,也就是可能只要卖几十万元就要核实课税,是非常不公平且伤害新产业的做法。已上市股票买卖的利益多来自股价的涨跌波动,也就是投机性甚大,政府只轻课或不课税,但兴柜和第一次上市股票的价格高于面值的部分主要都是来自该企业创新成功的价值,政府却要课重税。政府要对投机者课较低的税而对创新者课较重的税,不仅不公平,而且是惩罚创新创业。而创新创业正是国家经济未来发展的主要动力,甚至也是股市未来能再扩大的重要基础。政府现在若基于国家的利益要修订证所税,最重要的应该就是要消除这种不公平。
然而这次刚说要修法,官员们就说对兴柜和IPO的课税不变。5月15日国民党传出的共识版果然不改这部分的错误,还要进一步把大户出售十亿元以上已上市股票须核实课税的规定拿掉,也把原订股价指数8,500点以上要课税的规定拿掉。依这版本,国民党的政策就是投机不课税,创新创业则要课重税。这种心态到底是要鼓励股市投机,以炒高股价和泡沫经济?或者是无知?或者是想搞垮这个国家?
除了对创新创业的课税,5月15日的修订共识几乎已等于废掉了其他部分的证所税。只剩卖出十亿元以上之大户超过十亿的部分加课千分之一的证交税当成证所税。这样修订的税收还不如工商团体所提出的将证交税提高到千分之三点五而废掉有害无益只为沽名钓誉的证所税,也不如民进党版以证交税充当证所税之预缴税款,而让人民自己决定是否核实申报所得税并多退少补的作法。
工商团体的主张是方便而可能提高一点税收,但其缺点是不管赚赔都一样要纳税,所以不尽公平,也不符合所得税的理想。民进党版是日本曾采用的方法,二十多年前,梁国树前总裁和我也曾向李前总统建议过这种做法。然而在实际上大部分人都不会核实申报的情况下,这种做法仍是不分赚赔一律课税,只有买卖量甚大而却赚不多或亏钱的大户才会申报以享受较低税率,课税成本也不低,因此也仍不尽理想。
微调证交税 就可符合所得税精神
若考虑课税成本,以目前的技术我们其实可以把证交税稍加复杂化,就可以对较可能赚到钱的人课稍高的税,一方面较符合所得税的精神,另一方面也降低被课税者的抗拒心理。政府去年版之证所税要在指数8,500点以上提高证交税,以及王建煊院长在股价指数较高时课较高证交税的主张,可能都是出自这种较赚钱时就多课一点税的想法。然而除非大家都是在很久之前的同一时间买进股票,否则股价指数高低和出售股票的人赚多少钱的关系非常小,一万点时也可能许多股价甚至指数都在下跌, 而使大部分人都在亏钱。这种用指数水平高低来决定税率的想法不是把水平值误解为变化率,就是还停留在泡沫时期的想法,以为高指数就是高上涨率和高获利率。而在股价指数上下波动的正常时期,或把时间拉长来看,高股价指数和高获利几乎无关,因此不宜做税率高低的依据。
真正影响获利率高低的是个别股价的涨跌,而以目前的技术,我们很容易就可依个股涨跌的情况来订定证交税率,而使证交税符合让赚较多的人较可能付较高的税的原则,而且有一些代替证所税的作用。例如若某股票售价比一年前或一年内刚上市时上涨超过12%则让其证交税加课千分之一,比一周前上涨超过8%再加千分之一,比前一日收盘上涨超过4%再加千分之一,则被加课的出售者至少就最近一年来看确较可能是有赚到钱的人,因此一方面较符合公平的原则,另一方面也较不感到被课税的痛苦。
若这三项条件都符合,而买入价格不高于一年前的价格,则出售者至少赚了12%而只多付千分之三的税,税率只约四十分之一,抗拒性应该甚小。一年前就已买股的人不管买价多少,至少他在最近这一年或最后这一周或最后这一天是赚到了,从做股票要忘掉原始成本的实务来看被课税也是合理的。在前述价格上涨的环境中,有人在近一年内可能以更高的价格买进,现在亏本卖出却被课较高的税,当然不太公平,但毕竟应是较少数的情况,不公平的问题不像只要指数高于多少就一定加税那么严重。
用这样的证交税来课证所税不只行政成本极低,被课者不太有感觉,不会整体股票市场同时面对税率的改变而造成市场的「天险」或心理障碍,同时也不会像现在的证交税那样对新兴业不公平。
若采取这样依个股涨幅加课证交税的方式当证所税,则目前对兴柜和IPO课较高税的不合理做法,以及外资可以免课证所税的不公平规定,都可自然消除。在这制度下,可能赚较多的人要缴较多税,股市繁荣时政府也可课到较多税。所以是较公平也较符合拔鹅毛理论的制度,也是较不会干扰股市的制度。而其课税成本则很低,只要在目前课证交税的计算机程序中稍加修改就可以办到。所以我把这个构想提出来,希望政府和各界一起来思考。
作者为前经建会主委、总统府国策顾问、台湾大学经济系主任暨经济研究所所长。现任台湾智库荣誉董事长,为台湾经济发展与国际金融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