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府急切要和中国订定服务贸易协议,大幅开放中国服务业来台营业及投资,但民间却有极大的反对声浪。我们可由观念、程序以及经验三方面,来看这种服贸协议有多离谱。
八大观念错误急签两岸服贸协议
在观念方面,马政府至少有八大错误或忽略之处。
第一、经济并不是愈开放愈好。马政府相关人士却为了推动其结合中国之政策,多年来一再以自由开放是正确而必走的路为借口,而快速对中国开放。经济学其实从未证明完全开放或自由放任是最好的。这问题本专栏已有多篇文章详细说明,这里不再重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史提格利兹(Joseph Stiglitz)在其《失控的未来》(Free Fall)一书中第九章,就是特别为了指出自由放任不是最好而写。
最近南方朔先生也引述哥伦比亚大学的沙克斯(Jeffrey Sacks)近着,指出有些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只要谈到经济问题就把「市场」和「自由贸易」这几个口号当万灵丹,并把「锁国」和「保护主义」等口号当成党同伐异的武器。沙克斯把这种人批评为「人云亦云的二流小和尚」(acolytes)。以台湾的用语来说,这种假经济学之名用错误口号骗人的人士,更像是假神之名来骗人的神棍。而马政府人士对服贸协议也是未深入研究了解,就以自由开放之名签了,并强迫全民接受。但由以下将谈到的一些问题,就可知服贸的自由开放并不保证是件好事。
第二、服务业的开放比制造业有更多顾虑,马政府却更草率也更黑箱作业地开放。新加坡是公认经济很自由开放的国家,国民党一向也想以新加坡为榜样,但李显龙总理最近指出,货物只要将关税除去就是打破贸易障碍了,但服务不仅有经济问题,更有政治的敏感,一旦因项目开放错误,导致国家经济垮了,政府是要负起责任。李显龙说,正确的政治将允许政府实施广泛地分享财富,并保持社会多元化的政策(2013年7月6日《工商时报》A4版)。马政府显然不懂这道理。
以财富或所得分配的问题来说,一般商品的自由贸易或开放可能对一些产业有利,而对另一些不利,因此资本家和劳工也有人获利、有人受害,而正常的政府仍要努力设法让受害者得到补偿,并维持阶级间的平衡。但两岸服务业的开放,能因而到中国发展而获利的几乎都是大企业和财团;因中国服务业到台湾发展而被排挤倒掉和失业的,却多是无法由中国之开放获得机会的中小企业和劳工。所以这种协议对所得和财富分配及社会公平是极为不利的,根本不该签订。
第三、许多服务业是欠缺国际竞争力之企业和劳工仅存的活命之处,盲目开放将造成严重的失业和社会问题。我国在制造业产品方面已是高度对外开放,能存活的企业和劳工总有一点国际竞争力。而国际竞争力不足的企业和劳工则在那些不必和外国直接竞争,也就是不易贸易或非贸易财的产业中求生,大部分服务业都属这类产业。所以我一向极力主张要改善及发展这些产业,以让较缺国际竞争力的人民有个发展空间,从而降低失业率及所得分配的不均。
这些产业中有不少和语言、文化及生活习惯有关,因此对欧美甚至日本开放时,他们入侵的能力及造成的伤害也许有限,但对语言习惯相似的中国开放时,中国企业可挟其更久的历史、更高的知名度、更低的所得水平、更大的规模,以及让人和资金逃离中国的目的而大举入侵,从而排挤掉许多国内企业和劳工的存活空间。脑筋正常的政府若了解这严重性,一定不敢乱开放。
第四、服务业和生活及文化常结合在一起,成为相互支持及影响的生态体系,牵一发动全身。乱开放某项服务业就像乱引进福寿螺一样,可能造成生态浩劫,很多本土物种都要受害或被吃掉。文化出版界对开放中国印刷业的强烈反弹的原因之一,就是台湾原有的多元著作出版生态体系将被毁坏,很多人将失去著作出版乃至言论的自由。批发零售业若被掌握,对所有生产事业也有同样影响。学学文创志业的徐莉玲董事长即批评说:「政府是在引导一个方向,未来唯有与中国合作的企业才能存活。」
第五、政府官员以有竞争才有进步做开放的借口,乃是没念好经济学的说法。竞争或许是进步的重要因素,但多数服务业国内已有激烈竞争,并不须再引进中国的竞争。而竞争即使带来一些进步,它却不是以让大家都进步的方式达成,简单经济学的自由竞争模型早就说它会让较缺竞争力的企业倒闭及劳工失业。在已是自由竞争的服务业中引进大量中国企业,就算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和台湾企业相同,而且未采用不公平竞争的手段,完全竞争的理论也告诉我们说最后要有和新加入之厂商数相当的厂商倒掉退出市场,而这其中谁能保证都是新来的中国企业?
如前所述,我国许多内需服务业中的小老板和劳工是较无国际竞争力的,而中国来的企业却可能有大资本甚至官方资本支持,或有离开中国住到台湾的目的,因此最后倒掉而失业的恐怕多是台湾企业。难怪有人批评这样乱开放的政府和官员是不管人民和中小企业的死活。
第六、就算自由开放是对的,也必须是公平竞争,但马政府不仅不管中国规模远比我国大,企业和人口远比我国多,因此双方同样开放定使我国比例上受到大很多之伤害的后果,马政府更不管中国实际上存在的许多潜规则或者政治行政及不成文的规范,会使我国企业受到不公平待遇,根本得不到公平竞争之事实。
而在这种情况下,马政府签的协议竟然还是我国开放的产业就完全开放,中国开放的产业很多却仍须中国另外审查,而且只能和中国合资。这种不平等条约让我想起民国初年签下不平等条约的北洋政府,以及因而引起之五四运动「外争国权,内除国贼」的标语。
第七、各种谈判和竞争都不可低估对方的能力。孙子兵法说:「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然而马政府对很多产业的说法却是中国企业不太会真的来,这种轻忽的态度正是历史上许多战争大败的元凶。若中国真的不会来,那立法院就把这些开放项目删掉吧,中国应会欣然同意?
第八、服务业涉及很多国安的问题,但马政府却未评估国安。这倒也不令人意外。
在程序方面,马政府事先不和国人讨论,自己签订之后还想不准立法院实质审议,这种只有马政府圈内人自己做决定但要国家人民非承受不可的做法,除了鸭霸独裁,不知还有甚么更合适的用语可以形容?和外国谈判之前不可和国内人民谈是完全骗人的说法。政府若不和相关业者劳工和专家讨论,怎会知道各种相关须考虑的问题,怎么能做出最好的决策?前述政府有那么多观念的错误,就是闭门造车的结果。
二大谈判程序错误与再添一大失策经验
政府确实不宜在事前把真正的谈判底线告诉人民,但整个谈判各项问题中都分别有很多种可能做法和协议内容,例如甲问题若有ABCDEFG等七种可能做法,政府应该把各种可能的做法都拿出来和人民讨论,才知道各种做法的利弊,以及分别所需的补偿及其他配套做法。
先和人民讨论不只可以让规划和思虑更完整,各项可能选项该有的配套也已和人民讨论过,因此不管最后谈判做何项选择,人民也较不会反对。至于人民坚决反对的事情,当然是我们对外谈判时不可退让的底限。政府不必告诉人民的只是它心中甲问题的最佳选择和底线分别是甚么,以及打算拿甲问题的甚么选择去交换乙问题中的那项选择这类谈判时的策略。
马政府说国会不能逐条审查也是乱讲的,若国会只能就整体说接不接受,则不接受时如何与外国重启谈判?负责任的国会和政府当然要较明白说反对那些东西,才好重启谈判。而不论是「事前人民的反对」或「签后国会的反对」,其实都是国际谈判时争取我方权益的重要理由,也是不乱退让的重要的后盾。若像马政府这样事前不让人民参与,事后不让国会审查,那在谈判时等于是谈判人员单独面对外国压力,外国知道只要迫使谈判代表同意,就可予取予求,因此威胁利诱手段都会拿出来,逼谈判代表签丧权辱国之约。
马政府在谈判程序上另一个重大的错误是:未把对我们很重要的事和对他们很重要的事绑在一起谈。谈判是一种交换,对方很想要的东西我们不能轻易给,我们很想要的对方也不会随便给。因此他们最想要的东西,我们要拿来换回我们最想要的,所以至少两样东西或许多东西要绑在一起谈。签ECFA时中国最想要的是签了可向国际宣示它把我们圈住,而我们最想要的是让中国保证不要阻碍我国和其他国家签FTA及其他合作以让我们不被绑在中国。但马政府却在未得到我们想要的之前就签了中国要的ECFA,所以至今难和美、日、欧等重要国家谈FTA。
这次服贸协议让中国印刷业来,却不同时要求中国开放出版业,引起业界强力批评,马政府竟说出版可以以后再谈,殊不知俗话说的:「猪仔已经杀了,要怎么讲价?」ECFA已签了,中国印刷业已可来台湾且可做出版,再要拿甚么去让中国承诺不阻碍我国和其他国家签FTA,或去让中国同意开放出版?程序错误一样可丧权辱国。
最后在经验方面,马政府失败无能的经验极多,成功的好事极少,因此闭门造车又面对极有谈判策略的中国,岂可能完美而不需人民和国会的监督审查?
马政府在签ECFA前所说的好处都已落空,很多且已证明根本是基于错误的研究结果。证所税也是自己人翻来覆去多重版本最后用多数暴力强行通过,半年后再自打嘴巴用多数暴力强行做不够理想的修订。633和多数政见跳票,政府负债暴增、实质工资倒退16年,失业率上升,房价和油电价暴涨,消费券和奢侈税无效,88风灾救灾无能,国光石化和大埔事件说法反复等等,失败无能的政策几乎就等于是全部的政策。这样的经验,怎么还敢要人民和国会都不管,由他们黑箱决定服贸协议要怎么签就怎么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