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企業生存發展,政府和企業家可以努力的地方很多。不過各種努力成功的條件和機會都隨外在環境而改變,因此在不同時機、不同情況,該努力的方向和重點也不相同。台灣政府想和中國簽ECFA的努力方向顯然是錯了。企業在政府錯誤的方向下,即使不被誤導,努力起來也將倍感辛苦。
企業賺錢有四大方向
我們先來看企業賺錢的幾個努力方向,然後再來看簽了ECFA對這幾個方向的影響。企業賺錢的第一個方向是「擴大市場」。若市場擴大一倍而企業能以同樣的單位成本生產和售價銷售,利潤就可以加倍。過去幾十年我國很多產業就是利用開拓國際市場,而不斷擴大生產和利潤的。所以很多政府和企業界人士也很習慣以這種努力為主要策略。
然而當年我們能不斷擴大市場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的工資和成本遠低於先進國家,所以我們才能藉這成本的優勢自然擴大市場。如果我們的工資和生產成本高於競爭對手,要擴大市場就須設法「降低成本」,這是企業第二個努力賺錢的方向。1980年代其他開發中國家加入國際競爭之後,我們逐漸失去成本的優勢,很多企業就藉著生產過程的自動化或合理化,甚至藉引進外勞和對外投資來降低成本。只是這些方向的努力能降的成本終究有限,所以當時政府和企業也都知道要加強第三個努力的方向,即是「研發創新」,也就是發展「知識經濟」,以生產別人不會生產的東西。
面對大量開發中國家低成本的效率,我國若要繼續經濟發展,繼續做相對所得較高的國家,知識經濟乃是我們必須繼續努力的重點方向。不過有些產業和人力的特質或能力很不容易發展知識經濟來參與國際競爭。它們可能的生存之道是「固守既有市場」,這是第四個努力的方向。努力的方法包括維護自己的特色、商譽、或者祕方。而政府以適當的政策為廠商守住國內市場,它們也努力和本國的歷史文化結合以和外國產品區隔,更是維護這些可能較弱勢的產業和勞工的重要努力方向。
簽ECFA問題一:
擴大市場、降低成本難成功
政府推動的ECFA政策,主要是基於過去習慣但現在已知不可行的努力方向,而卻忽略甚至破壞了當前和未來必要的努力方向。馬政府和中國簽ECFA的主要目的,是讓台灣產品「擴大在中國的市場」。然而許多產業我國的生產成本都遠高於中國,因此即使免關稅也很難在中國市場和中國產品競爭。根據我和台灣經濟研究院的研究,在我國和中國產品都要繳納關稅公平競爭的歐、美、日市場裡,近十多年來我國被中國取代走的產品已超過我國出口值的八成。這些在國際市場打不過中國的產品,要在中國產品也不必繳關稅且有很多主場優勢的中國市場打敗中國產品,實在是很不可能的。
至於在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產品雖可用免關稅而多得到一點市場,但影響恐怕也不大。中國表面上的關稅雖然不低,但其實際的關稅率僅約1.9%,在總成本中的比重很低,所以大部分產品免掉關稅也只能降價2%左右,因此課不課稅對我國具有獨特知識或藍海產品幾乎沒有影響。例如,中國山寨手機仿用很多外國的產品或設計,但因無法自己生產「山寨晶片」,不得不用聯發科的晶片。因此像聯發科這種別人無法生產的知識經濟產品,當然不怕被多課一點點關稅。
政府想到的只是那些沒特色且價格競爭激烈的紅海產品,希望它們因為免稅的特權而在中國市場打敗其他競爭對手國。然而這樣藉特權來發展並非正道,企業甚至可能因而更不努力從事研發和知識創新,以致一旦其他競爭國也取得免稅特權,我們就無法再競爭。更何況這類沒特色的產品中國很可能也會或將會生產,而中國除了關稅之外仍有很多非關稅貿易障礙,同時又對自己的產品有各種不公平的補貼。要知道,全球對政府補貼的控訴有七成是指向中國。所以我們即使得到一時的出口,很快也會因為沒努力研發創新或被仿冒,或中國的不公平政策,而被中國自己的產品取代。換句話說,ECFA政策所著重的擴大市場和降低(關稅)成本這兩個方向,不只不合時宜而難成功,甚至會因想用特權而犠牲了研發創新這個更重要的方向。
簽ECFA問題二:
研發創新面臨仿冒、內需市場難以固守
另一方面,政府想用ECFA多得到中國市場的代價,是要開放台灣市場來和中國分享。結果有智慧財產的藍海產品可能被仿冒品打擊;而在價格競爭的紅海產品市場中,我們很可能會面臨中國的低成本及不公平競爭手段,因而得不償失。尤有甚者,我們更會失去第四個努力方向,即本來廠商可以固守的內需市場。
我國多年來參與國際競爭,較無法在國際上與人競爭的企業和人力,自然會走向較不受國際競爭壓力的內需市場。特別是很多內需市場和我們的風俗、文化、宗教、語言以及飲食和生活習慣有關。我們以往即使開放美國等外國產品及廠商來競爭,對這類市場的影響也不大。然而中國在這些方面和我國相近,很多這類產品他們也有生產,甚至具有比我們更高的歷史、名氣和規模。所以當中國的紙錢、神桌、神像、字畫、書籍、醬油、麵線、包子、烤鴨等等生活用品、食品以及農產加工品,甚至某些服務業大舉入侵時,我們原來在這些產業的中小企業和人員,將很難和中國的低成本、高名氣、大規模以及政府補貼抗衡。這類內需市場將難以固守,原來在那裡得到工作機會的人也將失業。
有人也許會說,我們只要研發升級就不怕這些競爭。但研發升級本來就該做且會做,而簽ECFA之後研發升級的效果卻會下降。主要是因為中國對智財權的侵害很嚴重,我們市場愈開放,中國仿冒品也愈容易入侵,而使研發升級的成果愈容易被搶走。而另一方面則是廠商會加速外移。簽ECFA之後台灣生產的產品賣去中國雖然免稅,但在中國生產賣回台灣的產品也一樣免稅。而中國的工資、地價都較低,對環保和勞工人權等法令規範則較鬆,甚至還常有政府補貼以及政府對進口品的非關稅貿易障礙,所以很多廠商即使有研發成果,相形之下也會覺得到中國生產更為有利。
由此看來,簽ECFA擴大市場和降低成本的效果有限,卻會降低研發的努力及成效,而且會使我們失去原來可保障較弱勢之內需市場。政府如果執意要和中國談,也要先談去除中國政府的補貼等不公平政策,以及要中國能確實保障智慧財產權;而我們也要小心加強防止中國產品的傾銷,阻止中國廠商藉其大規模而進行的不公平競爭,並加強本國內需型產業和本國社會歷史文化的聯結,才能降低傷害。但ECFA既然違反了我們正確的努力方向,最好的政策還是不要簽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