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經驗

明修棧道 暗度陳倉的ECFA

2010年6月29日,台灣與中國在重慶正式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2010年6月29日,台灣與中國在重慶正式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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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期
陳博志

台灣政府不顧人民的批評和疑慮,6月29日還是和中國簽了ECFA。這次簽約所涉及的產品或所謂早收清單並不多,只占十分之一左右的產品。政府和支持ECFA的人以此來主張說「ECFA不會有批評者所說的傷害」,甚至說「反對者不該再批評」;反對ECFA的人當然也可認為他們的反對「已收到相當大的效果」。

但這樣的簽法,只是一時用來逃避批評的策略而已。

ECFA就是自由貿易協定

ECFA既然是一種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目前未包含在早收清單中的產品仍將逐步被納進來,各種傷害仍將逐步出現。而且這種化整為零的做法,也可能讓政府更容易隱藏各種傷害,並讓中國更容易操控談判和開放的進度來獲取政治經濟利益。

馬總統3年前主張要成立兩岸共同市場。當時我和其他人士指出共同市場必須讓中國勞工自由移動,絕非台灣所能承受。雖然當時馬、蕭公開辯駁說「共同市場不須開放中國勞工來台」,並說批評者在誣衊他們,但事實勝於雄辯。

馬總統上任之後總算不敢談兩岸共同市場。但結合中國之心未變,所以馬政府又講了CEPC、CECA、ECFA等名稱。遇到批評而不能自圓其說就換個名字或說法,而且為了只講好處而不講傷害,也不敢說這些都是「中國產品也要開放免稅來台的自由貿易協定」。直到被批評者揭穿,馬政府過了約一年才在今年正式承認ECFA將是個逐步達成的自由貿易協定,一開始的早收清單只是先開放一部分產品自由貿易。

馬政府這種一路轉進的過程雖然像是回應了反對者的批評,但其實並未承認所犯的錯誤,也未更正所講的謊言,政府也仍然沒有合理的配套措施。因此ECFA的各種弊害仍將發生。

逐步進行或開放,反而會因為化整為零,使弊害更容易被忽略,也使利益更容易繼續被誇大。譬如馬總統曾說ECFA節省關稅的利益達每年3,000億元,但這利益其實誇大了6倍。政府也說ECFA可增加26萬4千個就業,但實際上這是只算出口增加的作用,而未算進口增加會使「就業減少更多」的結果。這些誇大利益的謊言,如今都因ECFA的自由貿易是逐步實施,而更難馬上被拆穿,因此政府也就可以繼續用這些謊言來宣傳ECFA的利益。

逐步開放把傷害與風險偷偷隱藏了

ECFA的簽法也更容易隱藏它的傷害和風險。ECFA會傷害中小企業、勞工、和農民的問題,政府以一句「早收清單不包括弱勢產業」就應付過去。但既然簽了ECFA,很多產業遲早還是要被迫開放。某報紙說10年內90%的產品要開放,政府大動作反駁說不一定是10年內開放90%。但相對地,前述3,000億關稅和26萬4千就業的謊言被指出之後,馬政府卻不敢反駁,而以封殺新聞來繼續欺騙人民。

從語言上來看,政府是對的。不必然恰好是10年、90%,但政府卻不敢說到底是多久要開放到多少。馬政府或許以為中國會一直為了支持他們而任他們要求,但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ECFA像是賣身契,簽了之後已不再有以前的自由。

逐步談判開放的做法,使那些想得到免稅利益的業者不得不繼續支持ECFA,或聽從台灣政府與中國政府的指示。而相對地每次因為進一步開放而受損的人都只是少數,較難形成和政府對抗的力量,政府不難各個擊破,甚至不理他們。所以逐步開放的做法有利於台灣政府對中國進一步的開放,也使他們更能忽略ECFA所造成的傷害。時間拖長了,所有傷害都可以藉媒體操作和謊言把責任推給其他因素。

後續談判像結婚後才談聘金對我不利

逐步的談判也將使我國處於更不利的地位——得到更少利益、受到更多損失。

ECFA的交易可分成兩部分來看,一部分是簽訂ECFA這項行為本身,另一部分是產品市場的開放。前一部分中國政府想得到的是:在國際上產生一種印象——台灣接受「一中原則」,或至少「脫美入中」,並藉此逼迫南韓、日本與中國簽自由貿易協定,而加入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經濟體系。如今的中國可以說已經得到這些利益。

在這一部分,馬政府原本希望我們能得到和其他國家簽自由貿易協定而不會被孤立的利益。但在中國並未答應,也沒有保證不阻礙的情況下,馬政府就簽了ECFA,最後中國很可能是讓兩、三個東南亞國家和我國簽所謂非政府性質的協定,以讓馬政府對國內有個交代;但我們卻得不到和全球或至少和主要先進國家簽自由貿易協定的目的,政治上還要被矮化為非政府非國家。所以馬政府在第一部分實在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而中國既然已經得到第一部分的利益,將來第二部分產品開放的談判將不會再像早收清單那樣讓利,中國更可能要求互惠,因此未來哪些產業可以不開放,已非馬政府所能主導。

單就談判的技巧來說,馬政府在給中國第一部分的利益時,不只應該要求保證我們也得到第一部分,即和先進國家簽自由貿易協定的利益,也應該多換一點第二部分的利益,也就是應該要求中國開放更多。如今第一部分得不償失,第二部分卻也只換到這一點點。將來後續談判要想在第二部分保住更多利益,甚至要中國不阻礙我國和先進國家簽自由貿易協定,就像結婚之後再來談聘金一樣困難。

中國將更難取消不公平政策

除了未得到該換得的利益,馬政府更未要求合理該有的前提和配套。我曾一再提到自由貿易必須是公平的貿易,但中國卻有全世界最多的不公平政策,若這些政策不改正,我們和它自由貿易的結果就是多數產品會打不過中國,只好搬到中國去享受中國的不公平政策。

因此要和中國簽ECFA一定要先和中國談判消除中國的不公平政策。然而馬政府卻完全沒理會那些不公平政策就簽了ECFA,中國已得到它要的政治利益,將來我們再要求中國拿掉那些不公平政策,中國可以不理會我們。這也是另一個像沒講好條件就先結婚的錯誤。

馬政府可能說沒關係,我們有中止條款。但簽約之後再中止就像結婚再離婚一樣,很多東西都不可能恢復原狀,而且會有很多的損失:我們政治地位已被矮化;我們已幫中國逼迫日韓接受中國為中心的合作;而且將來廢約對兩岸和諧的傷害將大於現在簽約的貢獻;在經濟上目前因早收清單而獲益的人也將很不願意放棄其利益;因早收清單而做的投資等決策也會因廢約而變成損失。所以有中止條款雖比沒有好,但人們絕不能因為有離婚制度就可以隨便結婚。

由於我國依賴中國的程度在主要國家中已是最高,對中國出口比重達44%,而對中國出口比重次高的南韓只有29%,而簽了ECFA之後我國將更依賴中國市場,而且是靠中國給的讓利而有競爭力,因此當我們未來不接受中國的產品開放或政治要求時,中國也可用中止ECFA來威脅我們。草率結婚的人有不少最後是怕被離婚而接受家暴,一開始未談好條件,只靠中國善意的ECFA不無可能變成這種婚姻。

偷渡經濟問題難保沒有政治密謀

除了前述未來的困難,馬政府在ECFA之外也暗中對中國進行開放。這次ECFA已先用行政命令開放了100多項中國產業來台投資。馬政府說ECFA不開放中國白領來台工作,但之前卻已藉行政命令讓中國企業董監事、高階經理以及技術主管等白領勞工來台工作。經濟問題已這樣偷渡,政治上很難說有沒有賣台的密約。

馬政府說「ECFA和其他協議中都沒有寫一中,所以沒有賣台」。然而以往我國和中國簽的任何協議也都沒有「九二共識」的字眼或內容,當年的總統、陸委會主委以及負責談判的辜振甫先生也都說沒有「九二共識」這東西,結果馬政府現在卻堅持有所謂「九二共識」。而中國現在說ECFA要在一中架構下簽,馬政府卻不敢大聲反駁而像默認。所以國人應可合理懷疑馬政府和中國有甚麼政治密約。由此看來ECFA早收清單只是在修棧道,暗中及未來阻止不了的開放以及政治密謀,可能是國人更該防備的陳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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