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台灣政府從上台之前就大力鼓吹三通的好處,好像只要三通,台灣經濟的問題都可解決。但三通之後台灣經濟的表現卻比以前差,也比其他東亞國家還不好。政府又極力推銷ECFA,目的說法和三通其實差不多,都一樣是使台灣蓬勃發展的唯一方法。
ECFA簽了之後,那些期待很可能很快就要像對三通的期待一樣落空,政府又提出「後ECFA的策略」,就是要啟動全球招商,首波就要招到1.8兆元。這些政策簡單地說,就是都想靠別人來發展,而沒真正評估自己是否有本事利用別人來發展,也沒有努力提升自己的本事。所以這些政策都無法達到預想或宣傳時所講的目標。
任何自由化、合作政策都得先評估
從最基本的經濟學都可知道,國家發展的來源是聚集更多資源,以及對資源做更有效的利用。各種國際合作雖可能有這方面的效果,但也可能有反效果,所以國際合作政策的擬定,一定要先詳細評估這些正、反效果,再做適當的規劃。我們要先弄清楚我們缺甚麼資源,再思考用何種國際合作政策可取得這些資源。
我們也要弄清楚我們的資源運用因為哪些因素而效率不足,再找出可以提升效率的對策。可惜從三通、ECFA到全球招商,甚至從更早的亞太營運中心政策,政府都沒有去想這些問題,而是直接下結論說只要有這些自由化或合作政策,國外資源自然就會來,經濟自然就會發展。
有些大官和學者甚至抛棄經濟學的推論思考,而用武俠小說的神話來思考,說簽了ECFA就是打通了任督二脈,台灣經濟就可快速發展。用武俠小說來看,全球招商大概是要找武功高強的人來傳授武林祕笈(技術)給我們,或者是要把數十年的功力(資金)灌給我們。不過即使像武俠小說那麼幻想,前輩奇人要把武功傳給主角時,通常也都要有個理由,而且這主角本身也要有很特別的資質,所以政府即使要依武俠小說治國,也要想一下為何外資要來台灣而不是去其他地方?就算要來台灣,我們是否承受得起而可以真正獲利?我們會不會學到西毒那樣倒著走路的功夫,或者得到像在令狐沖體內消化不了而互相打架的六股真氣?
吸引外商投資必須互補互利
對外招商是開發中國家相當重要的發展策略,因為開發中國家通常擁有廉價的勞工和土地,但缺乏資金、技術以及企業家能力。而對外國招商就是招來這3種本國缺少的生產要素,外商也樂得去利用當地廉價的勞工和土地。換言之,國內和外商擁有的生產要素形成強烈互補,可以產生互利的合作。因此開發中國家不僅該招商,招商也容易成功。但政府忘了我國已非開發中國家。
發展程度較高的國家通常並不見得缺少資金甚至技術,它們若要招商,一定是要更特別用途的資金、技術或企業家能力,以補充自己不足的那一小部分資源,而不是甚麼資金或投資來都好。以我國目前的情況而言,資金不止不缺,還太多太多。銀行持有的央行存單已逾6兆,也就是國內的濫頭寸多得不得了,隨時都可能引發投機泡沫,所以我們根本沒有吸引更多資金的必要。
國內不缺資金不當引資反使房價上漲
然而政府這兩年很重大的政策之一,卻是降低遺產稅以吸引更多資金來台灣;而另一個政策則是一直說有大量陸資要來。結果就是過多資金和過多資金流入的預期,讓房地產價格暴漲,不只是許多民眾和廠商住不起和買不起,將來泡沫破了,銀行的呆帳和賣不掉的房屋還要全民來賠償。
政府不必懂經濟,只要看武俠小說也知道,體內真氣過多時,是不該再亂灌真氣進去的。但政府要招商,一口氣又以量取勝,說第一波就要招1.8兆。
政府大概會辯解說,不是要全球資金來炒股、炒樓,而是要投資例如愛台十二大建設。愛台十二大建設這個政策像以前國建六年計畫一樣,吹得超過政府的財政能力。因此政府兩年多來除了想盡辦法要變相增加政府舉債金額之外,也一直說要民間參與投資。
問題是這些建設項目比國建六年計畫還空洞甚至沒價值,因此至今很少國人願意投資。如今想找外國人來投資,那不是認為本國企業家太笨不知這些投資有利可圖,就是認為外國企業家太笨,所以本國人不做的他們還來投資。若企業家都不是那麼笨,那就是官員有問題,或者官員認為人民笨,喊一些口號和數字就可以當作政策混過去,而不必真的有甚麼投資。
「產業群聚」與「東方納斯達克」台灣有利基
再以技術來說,我國當然還缺很多技術,問題在於外國有技術的人,為何要把技術拿來台灣投資?明顯有利的技術目前在國際上並不難取得資金,因此不必為了我國資金多就來台投資。這類技術也可能有獨占力量,因此不必為了台灣的其他一點點誘因就來台投資,擁有技術的廠商更不會為了我們能給的一點好處,就放棄它們的支配力量。
兩年前政府說要拿出幾百億元來支持DRAM產業取得頂尖技術,熱鬧了近一年,但最後仍然不了了之。政府現在若以為弄個單一窗口,降了和外國人無關的遺產稅,就可讓外商拿明確有利之技術來台投資,似乎不太實際。
要讓這類技術來台投資,我們不能靠資金、宣傳以及單一窗口的服務,我們要靠他們非來台灣就不易得到的互補或合作因素,特別是產業群聚。
過去十年康寧玻璃曾把大部分新投資放在台灣,原因就是我國有很大的TFT-LCD生產聚落,康寧必須來台配合。其他不少面板和半導體上游的重要國際企業,過去也是因同樣的理由來台投資。換言之,我們若自己有人家不能不合作的能力,人家就會自己來。政府不努力培養國內自己的能力,卻想藉招商就要外人把能力帶進來,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至於成功與否風險仍大的技術,也許比較需要我國這種敢冒險的資本市場的支持,因此以前我也曾主張在台灣發展東方NASDAQ(納斯達克)市場,讓有新技術的小型企業來台上市並投資,也就是由我國資本市場提供資金,讓有技術的人在台灣投資。但這種投資是要由專業的人和我國的投資者到國外去精挑細選我們要投資的對象,而不是用政府現在這種大張旗鼓以衝量為目標,像是在拉客的招商法。
「來台上市」不等於「來台投資」
政府也似乎沒弄清楚「來台上市」和「來台投資」的差別,因此這兩年極力吸引外商來台上市或發TDR(台灣存託憑證),大概以為這也是招商。而實際上來台上市而未投資,乃是來台印股票換鈔票,不只是資金外流而未能增加國內投資,前述有新技術的廠商也可選擇在成本更低的地方投資,而以來台上市的方式利用台灣的資金。所以盲目吸引外商來台上市的政策,可能反而浪費掉我國資金充裕的利益,而降低了外商為了運用台灣資金而來台投資生產的可能性。
招商政策的問題極多,在此無法一一說明。但希望政府記住一個大原則,即國家發展的根本力量來自本國的資源和能力,政府首要的任務是提升這根本的力量,而不是依賴外國來提供我們力量。招商是重要的事,但它的重要性在於讓外國和我國的力量合作互補。因此政府要先精緻地研究外國資源及能力可以與我國互補互利合作的領域,而依這些方向去找合作的對象。這類合作不會很多,但才真正有利。像政府現在這樣先隨便說個大金額,再以各種方便甚至特權去吸引所有外商的做法若真能成功,對國家很可能弊大於利。幸好,「全球招商」應該又會是一個用了即丟的政策口號而已。
(作者為前經建會主委、總統府國策顧問、台灣大學經濟系主任暨經濟研究所所長。現任台灣智庫董事長,為台灣經濟發展與國際金融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