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黨創建者之一秦永敏於11月29日出獄,出獄時獄方搶奪他所有在獄中的文稿。秦永敏透露他的文稿包括文學、歷史、哲學等各方面內容,大約有上千萬的字,而獄方為甚麼要搶奪他的文稿,秦文敏表示因為他的文稿有令中共害怕的內容,他說:「他們利益分化很大,監獄最怕的就是揭它黑幕,在這方面我有幾百萬字的素材,非常細緻的材料,他們每天做的壞事全部做了紀錄。他們在發現這之前,沒有準備全部沒收,一看到這個氣壞了,全部沒收了。監獄裡黑到暗無天日,大官小官各個都貪。買官、賣官。」
中國民運人士處境艱苦
秦永敏是湖北省武漢市人,1953年8月11日生。1979年間曾任武漢《鐘聲》期刊主編、民刊《四五論壇》武漢分社的負責人。1981年4月在武漢市被捕,被控編輯非法出版刊物,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7年。
1993年11月中旬,他與楊周等8人起草了〈和平憲章〉,主張「立即平反『六四』事件,釋放因『六四』和其他原因入獄的一切政治犯」等等政治訴求。翌日與楊周被公安人員拘捕。同年12月中旬被遣送回湖北省武漢河灣勞教所勞改2年。在勞教所裡多次遭到毒打,致使左側睪丸被打碎裂。
1997年8月11日,秦永敏致信當時中共黨魁江澤民,要求中共十五大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實現民主憲政。1998年發起成立「中國民主黨湖北省籌委會」,並到湖北省民政廳申請註冊,後又成立中國民主黨湖北省黨部。
1998年12月22日,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秦永敏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多年來的牢獄生活導致秦永敏身體健康嚴重惡化,眼疾、胃病、肝病、關節炎等一直無法得到治療。
真正的陷阱是「情、色」
近日秦永敏出獄,讓一些民運人士想到同為中國民主黨人的王炳章博士的處境。旅居美國的王炳章遭中共在越南境內以恐怖手段綁架,2008年被深圳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而其被捕的過程也可說是諜影幢幢,據瞭解的人分析,應該與情色陷阱有關。
一位不願具名的民運人士(底下簡稱A君)表示:「情、色」被中共用來對付異己是屢見不鮮的,很多民運分子是被「色誘」而導致入獄。他更以自己親身的經歷,說明中共設的「情、色」陷阱。
「只要你能想到的,他通通都能用上;你想不到的,他也會用上。」對於中共用來打擊異見人士的手段,A君這麼表示:「一些具體的例子像是香港一位何姓民主黨議員候選人,在香港反對23條立法的時候,該議員到廣州去,住到旅館裡,在那裡有小姐就敲門進去了,進去以後事情進行到一半的時候,公安破門而入拍照並錄像,做筆錄、簽字,之後被以『嫖妓』為由判勞教半年,後在中共利誘下違心簽署了十多封悔過書,並經歷了168天牢獄之苦後回到香港。」
這是中共對於反對他的人採取色情勾引的一種手法。此外,一位泛藍聯盟成員也被如此設計過。據A君的說法,「該人到外地以後,到一個網友家去,去了以後就發生那種事。窗簾也拉了,完事以後,人家就找他要錢,他就不認帳,人家報了110,把他給整到局裡去,進去後就把他弄個嫖娼的罪名。後以嫖娼罪名處罰收容教育兩年。」
對於這樣的情色陷阱,當事人難道無法抵擋?A君表示:「怎麼不能!」雖然「情、色」做為男人都有這種愛好,不過警覺一點還是能夠不陷進去的。他以自己的經驗為例。
「奧運前後那段時間,當局採用全方位地監控我,我的女友受不了這樣的壓力,離我而去。當時我經常到附近的公園閒晃,到天黑後就看到一對頗有姿色的女子,總是和我保持一定距離,她們和我面對面經過時,一看那眼神,我就明白了。這個是用女色來監控。」
「有一次家裡的電器壞了,我在電話中與朋友談論起這件事,過不了多久,外邊就有人在敲門,是個女子的聲音,說是修電器的。我也沒報修,他們怎麼知道的呢?當時我就拒絕,說不需要。第一、我的電器壞了,沒人知道,就是透過電話監控他們獲得了消息;第二、一般修電器的都是男子,沒看過女人修電器的。這個女的,如果當時我把她放進屋裡,會發生甚麼事是不可預料的,她可以把衣服一脫,然後報警,說我欺負她,那真是百口莫辯。」
對於這樣的事,就他觀察「貪財、貪色」可以說是大忌,他說:「男人嘛,一個就是愛財、一個是好色,這兩方面都是男人的弱點,中共就利用這個來控制你,或者是陷害你。王炳章為甚麼會到越南去,據分析就是有這樣的因素。」
除了上述這些事例,中共用情色對付國外政要、國民黨工作人員的事例不勝枚舉。A君指出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很關鍵。他認為,如果個人的品格操守好一點,一些陷阱是可以避開的。他說:「搞民運,一不能貪財、二不能貪色。有一次我在車站,地上有一張票,如果我貪心撿了,拿去退了錢,可能手銬就上來了。」
A君表示,要搞民運,一定要提高道德素養,在中共用盡各種心思打擊各式各樣的異己,無孔不入時,要成就民運的事業,一定不能把一己的利益看得高於公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