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位叫錢雲會的浙江農民用自己的生命為這一年的中國劃上了一個巨大的悲情句號,並且將這分悲情無可避免地延伸到了2011年。美國獨立城一碾核樂隊The Cremators將這個悲劇做成了EP封面,標題是〈村長的慘劇〉。(http://www.dexingren.cn/read.php?tid-40505.html)
錢雲會之死讓世界看到中國農民為捍衛自己的生存權與國家權力之間那艱難痛苦且無望的抗爭,這個小人物的悲劇命運,正是今天中國一億失地農民悲劇生活的縮影。它牽涉到現階段中國政治經濟的幾個方面,如政府土地財政與民眾生存權的衝突、政府行為的黑社會化、一黨獨裁之下的黑暗司法系統,以及在權力肆意碾壓之下小人物的痛苦呻吟。
錢雲會之死的來龍去脈
故事是從2004年4月開始的。事由是浙能樂清電廠工程徵地。
錢雲會生活於浙江省溫州所轄的樂清市蒲歧鎮寨橋村,該村有山地500餘畝,耕地750畝,灘塗35公頃,這是全村賴以生存的全部資源。2003年,浙江能源集團控股建設浙能樂清電廠選址於蒲岐鎮區域內。該工程總投資近108億元,是浙江省「五大百億」重點工程和電源建設「三個一千萬」的重要組成部分。省政府預期,項目建成後,將有力地支撐浙南電網。只是在浙江省的宏大經濟建設藍圖裡,獨獨沒有考慮數千寨橋村村民未來的生存問題。
根據寨橋村村民提供的材料,這次徵用的土地面積占到了全村土地總面積的67.6%,被徵用土地、山地、灘塗的收入占全村總收入的96.78%。寨橋村一共有958戶3,700多人,近3,000畝地,如果2,200多畝地被占的話,每人就只剩下1.9分地。當寨橋村民花完3,800萬元人民幣徵地補償款之後,3,700多村民就會陷入生活無著的境地。與寨橋村陷入同樣困境的還有鄰近的華一村、華二村等多個村莊。
從此這個村莊的平靜生活不再。樂清縣國土局為使徵地順利進行,騙取村民簽名,還買通人代替錢雲會等村民代表簽名。在抗爭過程中,在村裡聲望頗高、熱心公益的錢雲會站了出來,代表村民開始了漫漫上訪路。
上訪六年間,錢雲會被地方當局誣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各種罪名三次投入監獄。但在第一次出獄後,錢雲會即被村民選為村長,在長達六年的抗爭期間,錢雲會遭遇到種種壓力卻誓不低頭。直到2010年12月25日那場離奇的車禍使他的生命隕落之後,他奔走六年的土地問題才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錢雲會幾乎尋找過一切途徑尋求幫助。在北京上訪期間他吃的像豬食、住的像狗窩,卻捨得血汗錢給騙子記者、給無良律師、給所謂的「能人」大筆血汗錢。這些血汗錢是村委會集體研究決定賣宅基地籌集到的資金,其中40萬元錢委託北京一律師事務所打官司。結果錢在北京時被抓並被地方當局以「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判刑兩年,另一村委王立權被判一年半。
他也曾想過網上求助,2010年8月9日,他將村裡土地被強徵的經過寫成〈是官還是賊:訴政府官員豪奪寨橋村146公頃農地始末〉發表於天涯論壇,可4個月過去了,竟然無一網友回帖。直到錢雲會離奇地慘死之後,這個舊帖才被人翻出來。
土地成了政府創造GDP的捷徑
現在,中國大地上到處都是「錢雲會」。近二十多年來中國經濟發展的主要支柱就是地產與礦產等資源產業。這兩者都意味著大量失去土地。早在四年前,全國失地農民就已高達八千萬,目前以河北、重慶等地為首,為了奪取農民的耕地,在就業問題根本無著落的情況下,又開始力推「讓農民住進樓房」,引發全國仿傚。
錢雲會之死所展現的就是中國現實極為陰暗的一面:中國農村幾千年以來從未像今天這樣處於毫無自保能力的狀態,農村的任何資源,無論是土地、河流、山川,還是古蹟,只要官府覺得有可資利用的價值,就可以用國家名義強徵。只要官府覺得在某農村興建高污染的工業區能給當地貢獻GDP,農民的生存環境是否被污染,污染對農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何種影響,當局基本不予考慮。
錢雲會所在的浙江省,自古以來就「地狹人稠」,在浙南沿海土地資源更是彌足珍貴,俗語稱「六山兩水兩分田」。據該省國土局資料,全省因政府徵地導致的矛盾一直不斷,一分編碼為200631792541925.xls表格表明,僅在2006年全省就發生300起村民因徵地而起的糾紛。
錢雲會所在的溫州地區自2004年開始開始實施「重型化」戰略,推進「一號工程」,引進141個省外投資項目,其中製造業項目就有127個,超過項目總數的90%,其中多涉及能源、汽車、石化、機械製造、地產等重化工領域。上述工廠在所處區域往往享受特殊政策或補償偏低,易引發村民上訪。
中國各地政府置民生於不顧強徵土地,完全是因為背後有巨大的經濟利益。近10年來,土地出讓金在地方財政收入中比重不斷提升。資料顯示,2001年—2003年,全國土地出讓金達9,100多億元,約相當於同期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35%。2009年達到1.5萬億元,相當於同期全國地方財政總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縣市,土地出讓金占預算外財政收入比重已超過50%,有些甚至占80%以上。北京市2010年土地出讓金收入占全年財政收入(2353.9億元)的近70%,而上海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則占財政收入(2873.6億元)的53%。
從樂清警方的作為看中國司法系統的黑暗
使用土地方是企業,但徵地者卻是政府。被中國當局剝奪了自組織能力的農民為保衛土地與國家權力之間的抗爭,猶如雞蛋與磐石之間的鬥爭一樣讓人無望而又悲情。
《中國青年報》於12月27日以〈上訪村主任「交通事故」致死疑雲重重〉為題,引述了公眾提出的五大質疑,包括工程車逆行、死者身體方向、現場路口攝像頭失效、肇事車不剎車以及司機被帶走等等謎團。其實最應該被質疑的還有樂清市警方在命案發生後司法取證的一系列反常做法。
我無法接受官方結論,並不在於這一命案發生的背景極其複雜,也並不是出於不相信政府的慣性思維在起作用,而是在於該案的所謂「調查取證」完全不符合司法取證程序。當地政府從錢雲會命案發生之後,所做的一切都讓人有充分理由懷疑:他們試圖掩蓋真相。
彙集所有消息,政府對命案取證的作為完全不合司法取證程序:
首先是對現場不採取司法保護措施。由於這是一場命案,作為整個案件的第一出發點只能是現場勘測報告與屍檢報告,當地警方必須保護第一現場。但事實上,卻是當地村民努力在保護第一現場,防止警方搶屍。而警方想做的事情就是將屍體移走,完全不在意如何保護第一現場。而事故現場的攝像頭正好就在命案發生時「出了故障」,而管理這攝像頭資料的又是政府機構。
其次是政府強行抓走證人並加以控制,這些證人包括目擊證人與本村一些村民。此外還嚴格禁止記者獨立採訪並驅趕記者,用上述措施封鎖一切消息源,並讓相關證人處於巨大的恐懼之中。(在英美法系中,證人受控情況下所作的證供,法院不予採信。)
第三,命案發生後的調查是在完全受該命案被指控方──當地政府嚴密控制的情況下進行的。如果當地政府在此次事件中不是利益相關者,這種控制或者可以找到另一種說辭。問題恰恰在於:在寨橋村徵地引起的長達數年的利益衝突中,地方政府恰好是與村民利益對立的利益相關者。
在證人受到政府強力控制之下,這次專赴寨橋的公民調查團之調查取證只能藉由當地政府的「允許與幫助」才得以進行,其調查的客觀性就大打折扣。這就好比人們選擇一條路,一開頭就站錯了路口,那就別指望走上這條路能夠通往正確的方向。
錢案再一次體現了中國特色:司法只不過是政治的婢女,所謂司法程序可以在政治利益的擠壓之下變成廢紙一張。也正因為調查取證的全部過程嚴格受控,參與調查並在兩天時間內就做出結論的公民維權聯盟(簡稱公盟)的許志永等人在報告中做出結論,認為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此報告受到普遍質疑。
參加了這次調查的公盟成員張永攀特地發表〈錢雲會之死——張永攀獨立調查對此案提出的疑點和聲明〉,指出調查程序的缺失:「目前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此事是普通的交通肇事。我個人認為許志永博士不宜以公盟的名義發布此調查報告,另外我個人對許志永博士的工作態度和調查程序不滿意」。對自己社會聲望很有信心的許志永因為此次草率且不負責任的報告而聲譽大損。
但樂清市政府卻對公盟報告表示歡迎,樂清公安局表示盛讚,認為「他們的調查效率和公正立場值得敬佩」(http://tinyurl.com/2ajhh86/),近年來在公共事件中被政府大力排斥的公盟在錢雲會一案中,因為這一報告合乎政府需要轉而成為政府歡迎與讚賞的角色,其間原因值得探究。
八千多萬失地農民因為陷入無地可耕、無業可就、無處可去的生存絕境,他們的反抗絕不會停止。在錢雲會的前頭,已經有不少農民領袖被地方政府投入監獄,他們的名字是陝西省榆林市城外的三岔灣的農民領袖高拉定,四川自貢的劉正有、江蘇無錫的「太湖衛士」吳立紅,黑龍江佳木斯富錦帶領失地農民維權的楊春林等;在錢雲會的後面,還會有更多的犧牲者相繼出現。只是當年因中共「打土豪、分田地」口號的蠱惑而踴躍加入消滅地主階級之「革命」的農民先輩們,永遠不會想到自己的兒孫輩今天也會面臨被中共消滅的生存絕境。
參考資料:張永攀報告(http://zhangyongpan2008.blog.163.com/blog/static/59352873201102146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