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把他的公事包拿出來拍賣做公益,結果由郭台銘先生以五百萬零九百元標下,楊先生繼而呼籲名嘴拿出物品拍賣來破他的紀錄。由於楊先生和名嘴正在打官司,楊先生這種說法可能被解讀為名嘴們的東西若達不到這個價格,名嘴們的主張和社會評價就不如楊先生。有些人也確實以公事包高價賣出作為對楊先生的肯定。然而這種解讀是不正確的,若它成為普遍的誤解,不只很多公眾人物都要拿東西來拍賣,公共政策將被扭曲,而且會被有錢人支配。
政務官和名嘴們所談的是公共政策,而一項公共政策會影響很多人,其中有人得到好處,也有人受到傷害,要評估這些政策或主張的好壞,以及這些政策因而所做的貢獻,要把所有的人所受的利弊都加起來看,而不是只根據其中一部分人乃至一個人的利弊。這就是經濟學上所分析的公共財的問題。
一般的產品是私有財,想要的人就自己買自己享用,不想用的人就不要買,各不相干。因此很多人想要的東西就有很多人買,其價格大致上也就可代表想買的那些人對這產品主觀的評價,而不買的人對這產品的主觀評價則低於價格。
但公共財卻不能由每個人分別選擇要不要,例如像道路若有了就大家都可以用,沒有就大家都用不到,又如空氣品質好了大家都受益,不好大家都受害。把所有的人之利弊加在一起,才是一項公共財或公共政策的價值。
拍賣的價格 只代表願出最高價的一人
官員們的公事包拍賣之價格,只代表有某一個人對這位官員或其政策的評價,和其他人的評價及整個社會的總評價幾乎不相關。某官員的公事包拍賣到一億只表示有一個人因為對官員的肯定或其他利益考量而願出一億,而且也許有另一個人願出接近一億,至於其他人願出多少並不一定,或許有許多人願出九千萬,或許其他人都不願出超過一塊錢。
同樣地一個只有一千元標出的包包也可能其他人都願出接近一千元。所以兩個包包到底誰的社會總評價較高並不確定。換言之,某官員公事包的拍賣價格較高,只代表他的支持者中願意且能夠出最多錢的人,比另一個官員願出最多錢的支持者出更多錢而已。
由此看來,若用拍賣公事包來比誰的政策更正確或更多支持,結果很可能是愈能討好最有錢的人就得到較高評價。專門照顧弱勢民眾的人之公事包可能賣不到一百元。當然某些有錢人也可能很有正義感或社會關懷,因此他出的價格可能代表他對社會價值的判斷,而非他的私人利益。但就算是這樣,這也只是有錢人的評價而非真正的社會評價。
而眾多窮人不管對某位好官員或政策的評價有多高,一樣無法在金錢上表現出來,因此一樣無法比過有錢人支持的官員和政策。所以用拍賣公事包來比誰的政策好或哪個官員好,乃是一種比資本主義還偏向有錢人的做法,極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是不該被鼓勵吹捧的做法。
捐款的多寡也不代表政策優劣
即使不是用拍賣只取最高價的方式,而是放個捐款箱讓每個人都可以按他的支持或喜歡的程度來捐錢,其總金額一樣不代表這個人或這項政策的價值高低。這一方面是因為這種方法即是用錢投票,有錢人支持的政策或官員常會勝出。另一方面受益的人雖可捐錢,受害的人卻不能捐負的錢或從捐款箱中拿錢出來,因此受害的人不管受害多大,都只能以不捐款的方式來表達,也就是只能表達到利益或支持度為零,而不能表達出受害和嚴重的不滿。
政黨捐款或政治獻金的情況就是這樣。政策偏向資本家,或者不惜犧牲窮人或少數人的政黨,常能由大額捐款而得到大量政治獻金,而重視弱勢者或普遍關懷全體人民的政黨,只能依靠小額捐款。
上述分析只是要說明,拍賣公事包的價格不宜用來做人物或政策的評價,並沒有任何要批評楊先生或其政策的意思,也沒有指責楊先生的政策比別人更偏向有錢人的意思。事實上也還沒有第二個人拿出公事包來拍賣以和楊先生競爭,因此除了楊先生要名嘴也拿東西出賣之外,目前並沒有拿拍賣價格來比較的問題。楊先生涉及的爭議很多,每一件都應該依學理和事實理性討論其是非對錯,不宜用比拍賣價格、比聲音大小,甚至比民調來確定其對錯。
拍賣公事包而把所得捐給健保愛心專戶是件可肯定的善行。不過相較於健保每年幾千億的費用,它所能提供的幫助實在很少,所有官員和名嘴都把公事包拿出來拍賣也沒有用。
真正要幫助窮人和健保,要促進社會和平,應該要真正有錢的人拿更多錢來支持健保,特別是資本利得那類目前幾乎不必納所得稅的所得應該多負擔一點健保費,可惜楊前署長的二代或一點五代健保卻未能做到這點。健保費新制在討論時,不少人主張應該在證交稅上附加萬分之五的健保費,一來可讓資本利得負擔社會責任,一來也可使每年健保費收入增加約兩百億元而大大減輕健保的財務壓力及弱勢者的負擔。然而馬政府卻擔心這項政策影響股價而拒絕採用。
當時楊前署長若能據理爭取到這項政策,健保和窮人每年得到的幫助相當於他用每個五百萬元的價格賣出四千個公事包,一年的善行就有他賣出公事包善行的四千倍。可見正確的政策利益遠大於媒體關注的私人活動。古人說公門好修行,做出好政策才是官員和名嘴們的責任及貢獻社會的方法,拿東西出來拍賣相對而言只是微不足道的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