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來我國出生率逐年下降,少子化問題嚴重,但政府一直拿不出有效的對策,近年來甚至連百萬徵求一句口號這種方法都弄過而沒有甚麼效果。所以政府只好繼續採取一些表示政府有在工作的動作。
馬英九總統6月23日拍板定案,要每年以32億以上的經費補助幼兒托育,期望能提高生育率。但這似乎又是一個表示有做事而非真正有效果的動作。金錢補助生育是否有顯著效果仍有爭議。而依這項政策,一般家庭多生一個小孩,到小孩5歲一共可得到約5到12萬元的補助。
相對於育兒的龐大成本,這小金額的補貼能產生的作用恐怕很小,所得稍高的人更不會在意這一點點補貼。在我國政府赤字和負債甚高的情況下,政府這一大筆錢是否花在刀口上,而不會被認為只是討好部分人民的政策買票,應值得仔細討論。
補貼不精準、不公平
由於高所得者一定不會因為一點點金錢補貼就多生小孩,因此為了避免對所得較高的人做不必要的補貼,這項政策正確地採取了排富的精神。不過方案中以所得稅率超過12%作為排富的標準,可能太不精準。由於綜合所得稅包含相當多複雜的規定和算法,以致低稅率並不等於低所得,也不等於不富有。因此以綜所稅率做為補助標準將產生很多不公平的情況,也將產生很多不必要的補貼而浪費財政資源。
所得稅率不能代表所得高低的首要原因是,有很多所得都不必計入綜合所得中納稅。包括證券和土地交易等資本利得、貨幣市場各種金融工具的利息,以及彩券獎金等等特定所得,都不課稅或分離課稅,所以申報綜合所得較低的家戶並不一定真的所得較低。而計算稅率時的各種免稅和扣除額的規定,也使申報總所得相同的家戶不一定負擔相同的稅率。例如雙薪家庭因為配偶薪資可分開另計稅率,因此即使其總所得高於單薪家庭甚多,稅率卻仍很可能較低。扶養人數、所得來源,可扣抵支出和捐贈的不同,都會導致不同的家庭即使所得相同,負擔的稅率也不同。
何況人民還有很多避稅的方法,而使高所得者只負擔低稅率。曾有研究指出,2003年年收入800萬元以上的家戶有400戶或4.68%分毫未納綜所稅。年收入達100萬以上的家戶更有6,737戶不必納綜所稅。而這裡的所得還不包括未計入綜所稅的資本利得和利息等富人常有的所得。可見依綜所稅率來分辨貧富的不當和不公。
2008年底政府有個照顧近貧方案,依綜合所得稅資料退稅給低所得者,結果因為上述問題,而且實際所得和一年前的報稅所得也已有甚大變化,因此整個政策出現很多爭議及不公平,也未能發揮照顧弱者之作用。有些高所得竟得到補助,有些原先所得較高但後來已失業的人卻得不到補助。整個政策的浪費和無效率,連政府現在都不太敢再拿出來當政績。但現在政府急躁推出托育補助,似乎又忘了過去的爭議和政策錯誤的教訓。
用所得稅率做標準,也完全忽略了有些低所得的人擁有高財富,以及有些家庭因疾病等因素而有龐大負擔等問題。政府這次方案中2至5歲幼兒每名可有2.5萬綜合所得特別扣除額的政策,也使所得較低者反而因稅率較低或免稅而得不到優惠,因此也不公平。而幼兒給機構照顧每月補助3,000元,給保母照顧補助1,500元,由祖父母或其他親屬照顧則沒有現金補助的做法,也可能獨厚營利性的托育機構而忽視親情的重要性。
龍年前實施 時機不當
此外政策的時機也值得檢討。因為明年是龍年的關係,今年前5個月的結婚對數已比去年增加6.51%,預計明年出生人數將和過去每次龍年時一樣會比平常增加甚多。政府現在推出新的政策若奏效,明年的出生人數將增加更多。政務委員薛承泰說政府將採取對策,讓新生嬰兒今、明兩年各增加20萬人。相對於去年僅17萬新生兒,今、明兩年新生兒若如政府所願暴增20萬人,則包括婦產科在內的相關產業恐難對暴增的人數提供適當的服務,這批幼兒將來升學時也將遭遇極大的壓力。這個讓新生兒暴增的目標實在太草率。因此政府若相信托育補助政策有效,則應晚一、兩年再實施,以免和龍年效應重疊而擴大新生兒暴增暴減的問題。
政府急著在選舉前推出這樣不恰當的政策,看來很像是要做政策買票。政府是否以買票作為目的,也許只有決策者心理明白。但政府對外必然義正辭嚴地說這政策是為了國家、為了提高生育率。一般人只能由客觀的角度來猜測政策的真正目的是甚麼。我們可以觀測的角度至少可包括目標是否必要、這政策對目標是否有效,政策手段是否只針對必要的範圍,政策的成本和效益是否恰當,以及政策的時機是否恰當等問題。能帶給這些問題較多肯定答案的目標,就比較可能是決策者真正的目標。
政策真是為了鼓勵生育?
先就目標的必要性來看,國家確須提高生育率,而任何執政黨也確都有政策買票的動機,所以兩個目標都可能是真的。就有效性來講,領到這些補助的人因而更想多生小孩的比例恐怕低於更想投票給執政的黨的比例。養育一個小孩的總成本在幾百萬元以上,而且要花很多心思和時間,因此這十萬左右的補貼很難吸引人多生小孩。但投票本身幾乎沒有甚麼時間和金錢的成本,社會上實際存在的買票行為每票常在千元以下,政府甚至規定送超過30元的東西就算買票。所以政府給十萬元補貼的買票效果似乎遠大於鼓勵生育的效果。
再由政策是否只在必要範圍來看,這次補貼政策有很多錢是要發給已出生之小孩,而這些人的父母當然更不可能因為補貼而再多生。換言之,若以鼓勵生育為目的,這政策顯然補貼了太多不必鼓勵的人。而就買票的目的而言,買票的範圍當然愈大愈好。有些人雖然不會被政策買票影響,但技術上並不能將他們區分出來,而政治上不可能說只給可能支持執政黨的人補貼,所以若以買票為目的,補貼的範圍會較廣而超出必要的範圍。這項政策也恰好如此。不過政府增加榮民補貼或軍公教薪資之政策,只針對較可能支持執政黨之族群或職業,因此其買票的動機比托育補貼政策也更為明顯。
在成本效益方面,為了真正目的的政策要評估各項方法,而採取成本較低卻達到同樣或更佳目標的方法。若政策是為買票,則所選的方法必須以在政治上說得過去的理由做藉口,而要花的錢則最好多到能買動人心,而不是愈節省愈好,所以不必精挑細選對公開之目標有最高效率的做法,而要挑錢發得較多,且給更多人的做法。這次補助托育的政策並未把錢花在刀口上,也未研究成本較低或效益高的替代辦法,所以也較像是政策買票。
最後就時機來看,我國生育率下降是大家早就知道的問題,原則上是愈早解決愈好,馬政府卻上台三年等要選舉時才做。而偏偏如前所述,今年結婚率已上升,明年龍年又常是出生率較高的年份,今年開始採取這項政策將使明年出生率忽然提高太多。所以從生育率的目標來看今年並非恰當時機。而從政策買票的目標來看,現在正是時候。由這麼多角度來看,補助托育的政策都較像政策買票而不是為了提高生育率,也難怪要被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