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等5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震撼中共党内和国际社会。中共官方至今没有响应,而在海内外接连引发强烈反响。
西班牙将启动引渡条款
西班牙国家法庭受理的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中国前国家主席)、罗干(中共类似纳粹盖世太保机构「610办公室」前首脑)、薄熙来(中国商务部部长,曾任辽宁省省长)、贾庆林(中共全国政协主席)、吴官正(中共政治局常委、原山东省委书记)的诉讼案,目前法律程序进入审讯阶段,莫雷诺大法官对涉案5名被告发出传讯审问。
11月27日,西班牙外交部亚洲司媒体发言人玛丽亚‧萨尔瑟德表示:「西班牙政府外交部对此司法起诉案没有任何意见,因为这涉及到司法体系权限,而西班牙作为民主的三权分立国家,政府行政体系对司法体系的裁决不会做出任何干涉。」
同日,加拿大国会提出新法案:允许在国外遭受酷刑的加拿大人,在加拿大民事诉讼法庭起诉外国政府及官员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目前该法案已获得所有党派关键人物的支持。
《华盛顿邮报》、美国之音、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西班牙媒体、澳洲媒体、马来西亚中文媒体等等纷纷报导:江泽民等5名被告在4至6周的抗辩期内若无异议,法庭将发出国际逮捕令。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
200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在马德里正式签署,2006年4月29日,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该引渡条约生效。
至今为止,有25名以上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在30多个国家的法庭被起诉立案,其中包括现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现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前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前610头子李岚清、现610头子刘京、前教育部长陈至立等人。
目前,除了澳洲法院判决薄熙来败诉之外,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及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也已经在美国被判有罪;中共驻加拿大前副总领事潘新春被判有罪后潜逃回国。
史无前例公平与正义的伸张
香港多位议员对此表示支持。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亚洲分团副团长邱晃泉律师说:「西班牙这个案子可以唤醒国际社会,面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迫害维权律师和迫害其他很多中国人民,不可能有正常往来。应该让这些人引渡到西班牙接受审判。」
曾在中国因言获罪入狱的原香港《文汇报》东北办事处主任姜维平则表示:「这是史无前例的,这是对公平与正义的伸张。对于受到中共迫害的人,不止法轮功学员,也包括像我这样的,以及有良知的人,都是巨大的鼓舞。我们付出的代价,包括坐牢、牺牲等都是值得的。」
姜维平表示,西班牙法庭的这个诉讼对中共体制内的官员也是一种震慑。「我想,这个诉讼可能会加速政治斗争的分裂。如果分裂失去了平衡,引渡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如果暂时不能引渡的话,至少他们活动的空间会大大缩小。」
流亡澳洲的著名法学家袁红冰教授说:「进入21世纪以来,在人类社会发生了很多的人权灾难,而中共暴政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性的这种大屠杀、大迫害,是当代人类最严重的人权灾难之一。这样的一个人权灾难,应该说它深深地震撼了人类的良知。」
中国过渡政府总统伍凡表示:「诉江案代表着人类正义与共产邪恶轴心交战的焦点,案件的进展标志着江泽民及其死党的死期临近。西班牙法庭走在西方世界的最前面。」
西班牙大赦国际司法部门负责人阿里斯‧莫勒诺指出:「近年来西班牙司法一直致力于追查国际重大刑事案,是国际司法界的榜样,同时震慑了反人类罪行的发生,这是很好的现象。」
2002年4月江泽民访问德国期间,德国「为了被威胁的民族」协会以触犯反酷刑公约向德国联邦总检察院对他提出起诉。该协会亚非部负责人Ulrich Delius说:「西班牙法庭的这个决定作出了一个很好的榜样。无论那些践踏人权的人在甚么国家、拥有甚么政治地位,人们都可以提起法律诉讼而将他们送上法庭。
加拿大参议员Consiglio Di Nino称西班牙国家法庭的决定是「大勇之举」。
前中共国安部对外情报警官李凤智表示,此案的进展令人振奋,意义非凡。他表示,「西班牙起诉案直接打击中共高层,并直指具体迫害元凶,令苟延残喘、怕遭报应的恶首尤其感到威胁,恐惧得晚上都睡不着觉。这是中国民众抗争、正义战胜邪恶的阶段性成功,将推动一场更深更广更持久的人心的审判。这个趋势意味着中共离解体的一天越来越近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将在中国的土地上再次审判这些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