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一对夫妇为求合法生育二胎,盖了公章30多个,前后历时半年。Getty Images
第116期
在台湾,总统马英九将「少子化」提升为国安层级问题,政府可说是千方百计鼓励生育,除了提供生育补助、育儿津贴、公共托育中心以外,并扩大办理保母托育费补助、国民年金生育给付等。反观对岸,想养儿育女可就没这么「好康」。近日,大陆媒体报导一对夫妇为求合法生育二胎,为办理生育证,准备资料50多页、盖了公章30多个,甚至召集邻居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前后历时半年。
据大陆媒体报导,半年前,北京的王梅意外怀了第二胎。由于和先生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合法生育二胎。为办理二胎生育证,王梅按规定准备了申请书、婚育证明、身分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第一胎出生证明等资料。办理过程中,由于王梅户籍地不在北京,她又多次返乡开具小区、街道、区里的三级证明,证明初婚、只生育过一个孩子。
期间,因王梅丈夫的独生子女证丢失、公婆结婚证不合格,全家人又出动到相关单位或请求出具证明或补办。最后王梅又按计生办要求,组织10位邻居开座谈会,「认定王梅生二胎各项信息真实并经过7天的公示期,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所有手续齐备后,共计有A4纸50多页,盖公家章30多个。到王梅拿到生育证,整个申请过程历时半年。
有大陆业内人士指,办二胎生育证的关键证件是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证」,实在没有必要再麻烦小区、办事处和区级政府等部门再次确认。要求提供公婆结婚证也与情理不通。更为滑稽的是,计划生育部门还要在王梅所住的小区找至少10位居民,召开座谈会,征求他们的意见,以确认情况是否属实。
有民众诘问:「如果王梅夫妇在胎儿出生之前还没有盖完30个章,是不是不允许胎儿出生呢?盖完30个章之后还须经过邻居同意,如果邻居不同意的话,是不是就不允许王梅夫妇生第二胎呢?」总而言之,此制度实在「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