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知,中国有个「举世闻名」的三峡工程,这个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首长工程」、「政绩工程」,曾遭到很多专家,包括笔者以前工作过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的反对,但在中国,无论有再多反对意见,也未能阻止三峡工程的开建。
事件追溯到25年前
到今年的7月1日,我才了解到,原来澳洲也曾有过一个类似的工程;而25年前的7月1日,正是决定澳洲版「三峡工程」的命运的日子。只是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整个事件的发展和最后的结果也完全两样。
此澳洲版的「三峡工程」名叫「富兰克林大坝」(Franklin Dam),修建大坝及水电发电站的计划是澳洲塔斯曼尼亚(Tasmania)州政府于1978年提出的。州政府表示,修建水电站能给当地带来巨大经济收入,能解决一万多人的就业问题。计划刚刚公布时,有70%的人都支持它。
但另一方面,主张环境保护的人士却激烈地反对。塔斯曼尼亚州是位于澳洲东南方一座呈三角型的大岛,也是澳洲唯一的岛州。该州风景优美,号称「天然之州」、「苹果之岛」,亦有「澳洲版的纽西兰」之称。当地有较大的未开发天然地带,全州约40%被正式列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世界自然遗产,是原始自然生态保持最好的地区之一,如果在富兰克林河上修建水电站,这一份「原始自然生态」可能将永远不再。
所以,以「塔斯曼尼亚野生世界协会」为首的几个民间组织发动了大规模的宣传攻势,反对修建大坝。他们在报纸上刊登著名摄影师拍摄的塔斯曼尼亚风光照片,还拍摄一部电影,「最后的原始河流」(The Last Wild River),强烈的视觉冲击让公众认识到,如此美丽的自然环境被破坏,是一件多么大的罪恶。
这样一来,公众的意见慢慢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对水电站。最多的时候曾有一万多人上街游行,迫使工党州政府推出一个妥协方案,把建设水电站的位置换到另一个地方。但妥协方案又遭到由自由党掌握的立法院的反对,而无法推进。
全民公投陷入僵局
到1981年,又有人在富兰克林河两边发现土著人住过的洞穴,内有8,000年到24,000年前留下的手工制品和石头工具等,如果修建大坝,这些宝贵的历史文物将全部被淹没。这样一来,反对的声浪更高。
1981年底,州政府为打破僵局,举行了一次全民公决投票,但投票时却只有两个选择:要嘛选原来的计划,要嘛选州政府后来推出的妥协方案。结果有47%的人投票支持最初的方案,8%的人支持妥协方案,还有45%的人故意投了废票,在选票上写「No Dam」,表示他们根本不同意建水电站,建在哪里都不同意。
此种僵局造成州长被迫下台,又举行了一次临时选举,但新上台的自由党州长同样支持建水电站,一上台就宣布要强行开建。
但反对派的领军人物,后来成为澳洲绿党主席的布朗(Bob Brown)没有放弃努力。他一边到全国各地演讲,一边游说总理,要求联邦政府出面干预,同时发动民众用自己的身体去阻止大坝开建。
在1983年1月份,每天都有差不多50人去工地阻止开工,最多时有2,500多人。结果有1,200多人先后被捕,包括发起这场运动的「身先士卒」的布朗,一时间,塔斯曼尼亚监狱里人满为患。
在民众前仆后继地去工地阻止开工的同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塔曼尼亚的原生状况的河流列为了「世界遗产」,这当然大壮反对派人士的「军威」。有两名作曲家还写了一首歌,叫《让富兰克林流淌吧》(Let The Franklin Flow),这首歌得到广泛传唱,为反对派争取到更多的人心。
判决写下澳洲历史新页
1983年3月5日,工党在联邦大选中获胜,新上任的总理霍克(Bob Hawke)也反对修建大坝,立即推动政府通过一项新法案,叫〈世界遗产保护法案〉(World Heritage Properties Conservation Act),要求塔斯曼尼亚州政府停止建设大坝。
但在澳洲,州政府有独立的立法权,联邦政府一般不能干预,因此塔斯曼尼亚州政府要求澳洲高等法院「主持公道」,推翻联邦政府的决定。
这场轰动全国的州政府与联邦政府的对决到了1983年7月1日终于有了结果。澳洲高等法院做出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裁决:在牵涉到需要澳洲尽国际性公约中所规定的义务时,联邦政府有权推翻州政府的立法,对州政府实行干预。
这个历史性的判决不但开了联邦政府干预州政府事务的先河,也为澳洲版的「三峡工程」划上了永远的句号,同时也基本上结束了澳洲水力发电的历史。
这场历时5年的「战役」,还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澳洲的政治版图,共导致两名州长的下台,奠定了工党在联邦政府中长达13年的执政地位,同时也造就了到今天为止已成为澳洲第三大党的绿党。为此坐了三星期牢的绿党领袖布朗到今天还非常受人尊重。
25年过去了,躲过一劫的美丽的富兰克林河还在静静地流淌,当初那些参与保卫战的义士们也已白发苍苍。但他们可以自豪地对儿孙讲:「我们当年,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