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期間外國記者的「採訪自由」

2007年8月6日,十多名外國記者在北京奧運會組委會辦公大樓前被警方扣留將近兩個小時。在此之前,維護新聞自由的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剛剛在此召開了記者會並就中國
2007年8月6日,十多名外國記者在北京奧運會組委會辦公大樓前被警方扣留將近兩個小時。在此之前,維護新聞自由的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剛剛在此召開了記者會並就中國政府限制言論自由的行為作了抗議示威。
AFP/Getting Images
第4期
何清漣(旅美中國經濟學者)

隨著2008年北京奧運臨近,一個話題時不時被關注一下,那就是中國政府會不會兌現有關「奧運」期間「允許外國記者自由採訪」的承諾?

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這些擔心並非無因。

中國當局一直信誓旦旦地表示,在奧運會前夕將給外國媒體完全的報導自由,並聲稱從今年1月1日起,外國記者進行報導不必再向當地政府提出申請。有關採訪自由的新規定將在2008北京奧運前全面到位。

官辦喉舌見真章──審查外國記者並非謠言

但這些承諾並未驅散外國記者心頭的陰雲。先是網上流傳一份中國公安部2007年4月向全國公安部門下發的秘密文件,題為《關於嚴格開展奧運會及測試賽申請人員背景審查的通知》,要求對所有參與奧運會的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其中包括前往北京採訪奧運的媒體人員共11類43種人。但因網上文章真假難辨,外國記者們均希望這是謠言。直到去年11月中旬,中國官辦的China Daily(《中國日報》)援引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談話,證實了對外國記者作背景審查並非謠言。柳斌傑稱,中國正在建立一個將要報導明年北京奧運會的外國記者資料庫──這份記者資料庫將包括8,000名獲得採訪證、可以在所有奧運場所內部進行報導的記者以及2萬名可以在場外報導的記者──儘管中國當局宣稱「創建外國記者資料庫的目的是幫助取締『假記者』和『無證出版物』」,但此消息公布後,一些過去幾年內曾寫過有關中國「負面報導」的外國記者大都擔心自己無法通過北京的「資格審查」。

中國當局的所謂「假記者」指的是什麼人?這要從奧運的採訪規定談起。一般來說,國際奧委會擁有註冊記者名額分配和資格審定的權力,獲得資格的就是「註冊記者」。但由於國際奧委會的註冊媒體配額遠遠不能滿足各國媒體的需求,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奧運會期間出現了大量的非註冊記者。他們沒有國際奧委會派發的記者證件,不能進出各比賽、訓練場館從事採訪活動,但是他們同樣關注奧運會,更關注奧運會舉辦城市及其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主辦國一般也非常重視對非註冊記者的服務和管理,雪梨奧運會首次成立了非註冊新聞中心。雅典奧運會期間,約有1,000多名非註冊媒體的記者聚集雅典,雅典市政府為此專門成立了「第二新聞中心」,負責接待非註冊媒體記者,並從奧運會開始前兩個月開始每日24小時運轉服務。雅典的這種做法為雅典奧運會的成功舉辦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管制日趨嚴厲──便衣警察毆打恐嚇記者

其實,諳熟中國政治的人都知道,宣稱「奧運期間給外國記者以充分的採訪自由」只是為了維護國際形象之舉。種種跡象表明,奧運期間對外國記者的管制外鬆內緊,日趨嚴厲。下列情況足資證明:

首先,創建外國記者資料庫一是為了讓外國記者感到壓力而自律;二是為了給國際奧委會提供一份記者的「黑名單」。由於註冊記者的決定權在國際奧委會,北京奧運會的註冊記者中肯定包括一些中國當局界定的「禁止入境人員」,中國當局極可能與國際奧委會「溝通」(其實是施加壓力),要求不要給這些人發放證件,以保證「奧運會順利進行」。如果外國記者在沒有獲得證件的情況下採訪,則可能被中國當局當作「假記者」對待。這可不是說著玩的,據柳斌傑透露,中國當局在全國範圍內展開的一次打擊無證記者的活動查獲了150名個人以及300家未經許可的出版物──這次打擊「無證記者」可以看作是為奧運期間打擊無證記者的預演,起敲山震虎之作用。

其次,外國記者在採訪期間遭遇暴力對待的事情越來越多。自近代以來,中國形成尊重洋人的傳統,即使在江澤民統治時期,一些外國記者在中國「犯禁」,也至多是驅逐了事。但從胡錦濤執政以來,情況發生了變化,外國記者到各地採訪政府不喜歡的「負面新聞」時,往往遭到「不明身分的暴徒」的攻擊。北京的外國記者俱樂部公布,2007年一年,該俱樂部共收到超過180份反映外國記者受到騷擾的報告,有的外國記者在北京和河北採訪時被便衣警察毆打和恐嚇。在敏感地區如新疆和西藏,由於官方的阻撓和騷擾,外國記者很難進行採訪報導──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如果被毆打者要求追查打人兇手,便衣警察通常被中國當局稱之為「不明身分的暴徒」,永遠無法抓捕。

奧運期間──可以看到真實中國?

人們也許會問:根據《北京奧運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外國記者來華採訪不再必須由中國國內單位接待並陪同;記者赴地方採訪,無需向地方外事部門申請,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同意。但實際情況是:外國記者有採訪的自由,但中國人卻有不接受採訪的「權利」。外國記者所到之處,自有便衣尾隨其後,一舉一動無不在其掌控範圍內。被採訪者更是被「有關方面」告知,要掌握「原則」,要維護黨與國家的正面形象,否則一切後果自負等等。有了因接受德國國家電視台採訪而被不明身分的暴徒打至脊椎斷裂、高度癱瘓的三峽移民傅先財這個事例,相信大多數不想給自己惹來麻煩的中國人,不是在接受採訪時不敢說出真話,就是選擇「不接受採訪」。而「協助外國記者採訪」的中國公民有一個《紐約時報》的趙岩被栽贓判刑在前,相信許多人不敢輕舉妄動,協助外國記者尋找「負面新聞」線索。

上述情況就是奧運會期間外國記者將享受到的自由之真相。但事關職業聲譽,外國記者一般不太願意對外聲張這點,因為說多了,讀者們會發出疑問:這種受限制條件下採寫的新聞,究竟有多少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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