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到底該不該存在?到底該不該執行?這個早已存在的專業辯論議題,終於攻占重要的新聞版面,在過去兩個多月的時間裡,持續發酵。
3月11日,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在任內時公開表示,在她任內不會執行死刑。她認為,即使是為了防止妨害他人自由或維護社會秩序,也只能限制,不能剝奪生命權,並引用甘地「以眼還眼,世界只會更盲目」等名言,指出:「殺人償命!仍償不了命,徒使另一個家庭陷入傷痛。」
但此番言論立刻引發排山倒海的各方壓力與指責。當晚深夜王清峰請辭,離開後仍高呼:「要我去殺人,我真的做不到。」她並表示,馬總統已於去年簽署兩項國際公約,該公約有強烈廢除死刑的意涵在,要求締約國廢除死刑,在未廢除死刑前須暫緩死刑。如果法務部長繼續執行死刑,是違反憲法及我國簽署的國際公約。
新任法務部長曾勇夫在3月22日就任後,很快地批准死刑執行令。於4月30日晚間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地,槍決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張文蔚、柯世銘等4名死刑犯。曾勇夫強調,目前不適宜廢除死刑,只能逐步減少使用。
反對死刑的廢死聯盟強調,他們廢除死刑的訴求,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並非只是「盲從」世界人權潮流。他們引用學者研究指出,死刑並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而且一旦產生冤案,則無法回復了。
贊成死刑者則認為,在目前的研究中並無明顯證據指出死刑缺乏嚇阻重大犯罪的效力;而被判處死刑者都是手段凶殘的加害者,蓄意、惡性重大,並且都是前科累累,再經過多次審理定讞的。
您,是贊成死刑的一方?還是反對死刑的一方呢?或您有其他與眾不同的觀點?
網友觀點:
小黑:
我在1995年開始接觸辯論,那時候死刑存廢議題就已經是中學、大學辯論的長青題目,至今依舊。可見這個題目的確非常值得探討,而且對正反雙方而言,都可找到論點。如果抽簽抽到支持廢死的,可以講出一大堆道理;反之如果我抽簽抽到反對廢死的,也可以搬出一套講法。這個題目能辯這麼久,表示真的很難有定論。撇開過去辯論的經驗不談,純粹就個人感覺來講,我是比較反對廢除死刑的,但認為可以適度地把死刑改為備而不用;也就是可以在法律上宣判死刑,但是在人權、政治、社會、倫理的角度考慮下,可以備而不執行。那麼,到底怎樣的情況要備而不執行?怎樣的情況卻必須執行?或許就有賴更多的公眾討論,一起訂出適合台灣的措施。倒不一定要學習任何國家,畢竟這個議題牽涉太多的文化、社會因素!
台灣黑熊 :
我個人對於死刑的存廢並沒有太多想法,只是這樣刑罰的設計原由已久,有其歷史背景。我相信古代的人們願意接受道德的心法約束,刑場上,殺人者接受制裁的畫面也會作為民眾的深刻教訓。但是,當今社會道德嚴重下滑,殺人者桀驁不遜,毫無悔意,甚至是殺人不眨眼、手段殘忍至極。有時候看到新聞報導說某嫌犯被判處數個死刑時,我就想:這些人怎麼會變成這樣?難道單憑討論死刑的存廢就可能做出關鍵性的改變嗎?難道堅持死刑存在或不存在,就能改變人心嗎?人心的變異,似乎與死刑存廢的影響範圍還差距很遠,也許在討論這個議題時,可以多思考設立死刑的意義。
我喜歡賓哥:
我相信善惡有報,做壞事的人最終都要償還;我也相信因果輪迴。有的人說,為甚麼有的壞人做壞事卻逍遙法外?佛家說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可能這輩子他逍遙法外,但下輩子就要過很苦的生活,遭遇不幸來償還。所以老天其實是很公平的。所以如果你現在生活很不幸,那很可能就是你上輩子做了不好的事,這輩子才會不幸,所以每個人應該在有生之年做好人,積德行善。扯太遠了,其實我真的不太確定死刑到底對不對。困惑中……
小王子:
早從〈漢摩拉比法典〉裡就提到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一個名詞,也就是說很早以前就有殺人償命的概念存在了。回溯中國歷朝歷代也都有死刑的存在。在西方呢,隨著法國大革命後,「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以及人權意識的提升,對於人的生命尊重,才開始產生了廢除死刑的概念。而死刑的廢不廢除這個議題或許還會再持續爭論下去,畢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但是,我想不論廢不廢除死刑,真正的作惡者是會遭到報應的,只不過一個是透過死刑遭到報應,又或許另一個是未來的某個時間點會遭到報應。而台灣到底該不該廢除死刑呢?或許只得看當時社會的輿論偏向哪一方,就會朝向哪一個方面發展吧。
向善:
我贊成廢除死刑。死刑雖然越來越人道,不過終究是無法回復的一種刑罰,司法制度再完善,都會有誤判的情況發生。美國90年代開始接受DNA鑑定證據後,到2007年10月為止,共有208名三審定讞的重刑囚犯藉由DNA鑑定證明清白,其中包括15名待決死囚,平均每人被誤判監禁牢獄12個年。這個事實震撼了美國司法界。這說明了,科學再進步,還是會有誤判死刑的情況,但這些人已難再回到人間。或許有人會說,死刑是極刑,法官與被告無冤無仇,一定特別慎重,怎麼可能會誤判?但法官終究是人,不可能沒有疏失。一位台灣退休法官薛爾毅就曾投書媒體,表示他有時覺得罪犯實在太「超過」了,都是非死不可的時候,證據法則、無罪推定這些原則就被輕忽了!基於此,我認為死刑必須慎重,否則誤殺無辜肯定會不斷發生。
Kate:
處罰的目的應該在使犯錯的人從內心改過向善。處以極刑應是認定犯錯之人沒有辦法改過,而避免再次危害人群使犯錯之人永遠隔離於人群。目的雖為此,但如何使真正的犯人伏法而不會傷及無辜,執行起來卻困難重重。我不是兩方的當事人或有關係的人,這個問題沒有立場去贊成或反對,只知道一定有天理,善有善報,惡一定有惡報的。
Catherine:
死刑真的是一個很可以討論的議題,無論是支持還是反對,兩方都有自己堅持的立場與論點。
那些被害者的家屬面對著殘害自己家人的凶手時,怎麼可能心平靜氣?當反對死刑的人提出證據說明死刑對於嚇阻犯罪並無直接關係時,我思考著如果今天遭到不測的是他們的家人,他們會堅持這樣的論點來支持廢除死刑嗎?以怨報怨的確不是一個好的作法,只是在這個人世間,似乎透過死刑可以伸張正義並撫平被害者破碎的心。我個人相信輪迴的存在,行惡者必會遭受到該有的報應,即使人看不見,但是那些犯罪的人一定要去面對自己所犯的錯誤,這並不是支持或反對死刑的人可以改變的。
花兒:
基本上,我贊成慢慢廢除死刑。隨著社會水平的提高,這類刑罰已經不見得與犯罪率的高低有絕對的關聯性;所以才會有越來越多比較文明的國家廢除死刑。所以隨著台灣社會的更加進步,慢慢廢除死刑是必要的。但是像一些治安真的很壞的地區,如中國,我倒不建議這麼快就廢除死刑。但中國死刑被誤判的可能性更高,那是因為法院是為政治服務,法官水準堪慮。唉,所以也還是兩難啊!不過,我們談的是台灣嘛,我覺得台灣應該是可以考慮廢除死刑的時候了。
月島:
我是反對廢除死刑的。現在大部分支持死刑的理由,包括使惡有惡報、達到嚇阻犯罪效果、不願用稅金養這些罪大惡極的受刑人等等。我認為還有一點更重要,那就是使大部分善良守法的人民能免於恐懼。有些無期徒刑,只要表現良好,仍有機會得到假釋。但有些犯罪類型,就生理上而言是很難避免再犯的,例如性犯罪,更不用說本來就想藉著假釋重獲自由,「又是一條好漢」的人了。這種假釋重刑犯往往再犯罪,讓更多的家庭破碎。死刑的「永久與社會隔絕」功能,正是守法大眾的防護網。至於如何避免冤判,則有賴審判過程的謹慎,不可因噎廢食,使民眾暴露在可能成為下一個被害者的恐慌中。
drill:
講到死刑,就想到波蘭大導演奇士勞斯基(krzysztof Kieslowski)所拍攝的電影《十戒》其中的第五部曲,把一個惡劣的殺人犯的犯罪過程和其被處以絞刑的過程呈現出來,讓人看到不論是被謀殺者或是被判死刑者,都經歷了殘酷的死亡過程。平鋪直敘、露骨的手法雖然不帶有贊成或反對死刑的觀點,但整部電影讓人怵目驚心,觀眾在觀看這兩種殺人的畫面中,自然就會產生自己對於死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