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是全中國首富的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前主席黃光裕,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5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三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人民幣,沒收財產2億元,稱得上是在中國經濟犯罪領域罰款金額最高的一個案例。另外,黃光裕的太太杜鵑因為內幕交易罪判監3年半,北京中關村前科技董事長許鍾民判監3年。國美電器及北京鵬潤房地產分別罰款500萬元及120萬元。黃光裕夫婦目前仍持有國美電器股份公司30%股權。
黃光裕3罪並罰
根據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訴書,黃光裕的涉罪事實為: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買賣港幣8.22億餘元;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個股票帳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餘元。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帳戶的帳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餘元。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折合人民幣456萬餘元。
黃光裕一案涉及多名官員
黃光裕一案波及範圍之大,當為中國歷史上空前的。主要涉嫌犯罪方向包括,多年來花費幾十億人民幣,在中央部門、高級法院及各地方政府,買通了多名各級官員作為其保護傘,編織了龐大的賄賂網絡。
自黃光裕被羈押之後,陸續有涉嫌「黃光裕案」的中國官員落馬。2009年年初,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被調查;4月,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因涉嫌經濟問題被查;6月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被查;10月中旬,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處長孫海亭被中央紀委帶走,「協助調查」黃光裕一案。
這些人被調查的原因,幾乎都與黃光裕的「行賄」有關。而就在大家普遍認為黃光裕案接近調查終局時,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朱影和茂業系黃茂如相繼因為牽涉黃光裕案而接受調查。隨著黃光裕案的判決,相信這些官員不久也會被審定罪。
潮商善搞關係敢碰別人不敢碰的
黃光裕出生於廣東汕頭。其案件突出的官商勾結並非潮汕商幫獨有,大陸每年的官商窩案數不勝數,但黃光裕一人出事,帶出數位潮汕籍高官及商界大老,這頗為典型地體現了潮商的「經商理念」:為生意直把官場當商場。
走向官商勾結這條路,也與潮商的行業選擇不無關聯。地產是潮汕商幫最擅長的行業之一。在深圳房地產行業中,潮商的影響力是絕對性的。在最成功的房地產企業中,潮商能占40%。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擅於搞關係」。
另據報導,在價格不透明的行業,如黃金珠寶、地產、軍火、毒品等行業,是潮汕人拿手的。在某種程度上,這與潮商的精明、膽大不無關係。深圳商業協會副會長唐榮生說,他對潮商的印象是「別人不敢碰的項目,潮汕人敢碰」。
官商結合內幕尚未公開
觀察人士注意到,此案諸多人們關注的情況,尤其是黃光裕和官員的關聯等,在法庭陳述中沒有披露。黃光裕一案背後所牽扯到的官場方面的一些內幕,至今還是不為人所知。
北京大學夏業良教授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說,商業界人士不得不與政治權力相互聯姻的主要根源,是執政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約束和監督,也就是說它可以為所欲為地讓權力滲透到社會中的每一個領域。這些權力經常由個人勢力、集團勢力在控制著。這些濫用的權力影響到經濟領域中的正常發展。把很多好的企業家都帶入了深淵,包括也把一部分官員揭露出來。但是對官員揭露的還遠遠不夠。
他認為,黃光裕案所涉及到的官員可能不僅僅是省部級或副部級的官員,應該有更大的背景。如果黃光裕這個案件要真正的公正,應該把真相全部公開。
廣州律師唐荊陵認為,在中國當前來講,要想得到大的財富的話很難不和官場勾結。很大程度上互相有一個利益的輸送和保護的關係。這樣就構成紅頂商人的畸形社會。那些能夠真正走上財富第一位的或者是前面幾位的人士,他們在政治上恐怕很難不和權力發生關係。這個時候他們會在經濟上會產生一些不太正規的行為。
他表示,如果跟權力階層進行這種不健康的勾兌,並且繼續維持這種不健康的社會體制的話,這些「紅頂商人」始終很難有一個安全的環境,不僅是他們的財富,甚至包含他們的生命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