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將至,愛美的小姐們,是否為了豔陽高照下的防曬傷透腦筋?曬黑事小,要是曬出毛病就糟糕了。市面上五花八門的防曬乳液充斥,該如何選擇呢?
紫外線簡稱UV,包括UVA(ultraviolet A ray)和UVB(ultraviolet B ray)。UVA泛稱生活紫外線,可以穿透窗戶玻璃和雲層射入人的肌膚深層。UVA強度不及UVB,但波長較長,可深入真皮深處,導致皮膚變黑、皺紋、提早老化,最嚴重恐惡化為皮膚癌。
UVB泛指戶外紫外線,夏季陽光的UVB是最強烈。在太陽下曬太久,UVB會導致皮膚紅腫、疼痛,甚至脫皮曬傷。UVB波長較短,主要影響肌膚表層,雲層也會遮擋部分UVB。
一般市面上販售乳液,多半採用SPF(Sun Protection Factor)係數表達防曬等級,實際上只適用紫外線UVB,未顧及UVA防護。現行防曬品分級制度於1970年代制定,當時對UVA尚無完全瞭解。因此,美國正擬訂防曬乳液標示規定,最快今年10月公布施行。
一般防曬產品會標示SPF,數值越大表示防護UVB的效果越好,可以在陽光上停留較長時間不會被曬傷。但是SPF值過大卻有些失真,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副處長侯門博士(Dr. Matthew Holman)指出尚,沒有測試可以證實SPF值大於50的效果,因此新的規定會限制SPF上限50的標示。
UVA目前的標示則和UVB不同,僅以四顆星作分級。一顆星到四顆星依序表示「低」、「中等」、「高」、「最佳」,四顆星表示防護UVA效果最好。
雖然UVA沒有正式標示規定,不過在台灣坊間許多產品出現PA(Protection of UVA)標示法,以「+」、「++」、「+++」表示,+號越多表示防護UVA效果越佳。
無論如何,愛美的小姐們在使用防曬品時,有兩個小常識須注意。首先,最好在外出前半小時就塗抹防曬乳,因為防曬乳需要一點時間才能發揮最好效用。其次,某些防曬品聲稱防水,但不意謂一整天只需塗一次。要維持防曬效果,最好每隔幾小時就要重新塗抹,特別是游泳和運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