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國國務院通過一個決議,允許上海、深圳、浙江、廣東,二個省、二個市可以發行公債。這意味著甚麼?這又和台商有甚麼關係?
公債,又稱國債、中央債、政府債,即國家向人民、企業或外國借的債。以債券形式發行的公債,一般都有一個面額以及到期日。因為是國家舉債,所以由國家保證償付本金與利息。富強的國家還債能力強,公債容易發行;相反地,貧窮的國家還債能力可慮,所以公債乏人問津。
公債的發行一般都掌控在中央政府手中,不會下放到地方政府,所以公債又稱國債或中央債。有些國家明文禁止地方政府發行公債,因為把公債發行權交到地方政府手上,無疑允許地方政府在財務上獨立。一個財政上獨立的地方政府,與政治上獨立只剩尺寸之遙。
公債權下放,宣示財政巨大黑洞
有遠見者憂心這個閘門一旦打開,後患無窮。將來中國的地方政府還不起債,中央政府如何解決?不就是攤在每個公民身上嗎?而且公債權下放地方,隱存高度的道德風險,就像是送給地方政府一把可以任意搶劫的槍枝,告訴地方政府:「去搶吧,搶多少算多少!」
尤其是擺在像中國這樣的一個極權主義國家,到處都是貪官污吏,橫行地方霸占各種利益。這些貪官橫行了幾十年,飽了私囊卻赤了公庫。中國各地方政府的財政黑洞早已成為中共中央背不起的包袱,但拖了這麼些年也拖過來了,如果不是再也拖不下去,中共中央絕對不會放權給地方政府。
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公債其實與允許地方政府印鈔票又有甚麼兩樣?與默認地方政府獨立又有甚麼差別?重點是,此事昭示一個訊號:中共的財政從中央到地方已經到了拖無可拖的慘烈地步。
發行公債這把槍,搶誰?
問題來了,中共中央是給了地方政府這把槍,可是地方政府能搶誰呢?表面上公債的發行要等待情願的買家,自願去央行或受財政部委託的銀行買下債券。沒有甚麼強迫買賣的機會。如果真的這樣,那麼中共中央發行的債券都乏人問津了,地方政府的債券更不會有人買,把利息拉高也不過是畫大餅,因為償債能力可憂。如此一來,地方政府拿到這把槍也是白費工夫。
需錢孔急的地方政府豈會就此作罷!?最有可能的不敗之計就是「攤派」二字。地方公債沒人願買是嗎?那就攤派給特定對象。最常被攤派的對象就是學生,從校園開始,讓孩子們集資「愛國愛鄉」,承銷一部分公債。或者讓父母買地方公債當作發紅包給孩子,當作為孩子們存教育基金,多有前途多有愛!
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以往廣東福建架設飛彈時,連鄉下小學生都要上繳飛彈「受益費」,當然台商也被攤派了。是的,台商與港商、外企與民企,讓你分攤一部分公債,孰敢不從?何況在「帳面上」那公債是有價證券,是可預期債權,是正資產,企業如何抵抗不從?
當然,國企也是一個可能的攤派大戶。但是筆者總是存疑,這國企的小金庫通往貪官的私囊,位於地方的國企又往往與地方官員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先攤誰也不會攤到國企頭上。除非這國企的頭頭腦腦們與地方官員不是一掛,那當然可以明目張膽地搶劫。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
占山為王的土匪攔路搶劫時的經典台詞是「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地方政府的確是負責開路植樹的責任人,要搶劫地方人民與企業,論起正當性、方法與手段,可比土匪多太多了!
中共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公債,表面上自然不會提示地方政府如何把公債給「完銷」,可是中共自然知道,這權力一旦下放,地方政府會如何使出渾身解數,讓每一檔公債盡快完銷出去。
這真是奉旨搶劫,落草為寇,占山為王了。所以筆者看到這則新聞時簡直驚呆了,在萬籟俱寂之中,在眾人不知不覺之中,上海與深圳二市,浙江與廣東二省竟然──獨立了!而且這還只是第一波,如果這二省二市試行不錯,還可能擴大到其他省市!
其實筆者之所以驚訝,是因為生活在寶島台灣,老聽著中共恐嚇著不能台獨、不能藏獨、不能疆獨,點點點甚麼又甚麼。中國共產黨還總是嚇唬中國老百姓,說共產黨一垮台,中國就會四分五裂。那邊還言猶在耳,這邊卻在公債下放,實際做起那上海獨、深圳獨、浙獨和廣獨來了。
現在中共以行為證明,四分五裂並沒有甚麽不好,相反地,正可「深耕地方」援助地方政府之財政,順便填一填中共中央財政的窟窿。大一統哪有甚麼好,公債賣不出去,地方財政照顧不上,這會兒不是撐不下去,必須放手了?
原來中共反這個獨、反那個獨,都是反假的,如今它讓最富的二省二市搞財政分家去了。
要怎麼解讀10月20日中共國務院允許上海、深圳、浙江、廣東,二個省、二個市可以發行公債的這個決議呢?標題應該這麼下:「號外!中國二省二市獨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