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債危機拖延甚久,10月27日雖已取得三大原則性決定得以解決希臘之危機,但歐債問題卻不見得就此結束。歐債的前因後果到底怎樣,一般人已被太多的報導弄得一頭霧水。本文擬從問題的主要起因和一路帶來的影響,為這複雜的問題提供一個較簡化容易瞭解的架構。
歐債問題的起因
美國和歐洲鉅額負債的主要起因,其實都導因於產業國際競爭力的降低。近幾十年,大量的開發中國家加入國際競爭,用低工資搶走了已開發國家的許多產業和就業機會,導致許多已開發國家面臨經濟低迷、失業增加、工資下跌,乃至所得分配惡化的問題。
這些問題的正確解決方法,是要以發展「知識經濟」和「在地產業」等方法來改善國際競爭力(請參閱拙著《台灣經濟戰略-從虎尾到全球化》一書)。然而很多政府卻喜歡用較簡單、速效,但長期卻不正確的做法。例如美國以增加政府赤字和民間貸款的方式來增加國內支出以維持所得,結果造成美國民間負債太多引發2008年的全球金融海嘯;今年美國國債達到上限又造成一次危機。所幸美國因為有自己的貨幣且美元為國際通貨,因此美國可以藉印更多鈔票及提高公債上限來化解問題。
有些使用歐元的國家也遭遇競爭力下降的問題,但它們無法獨力控制讓歐元貶值來提高競爭力。相反地,由於德國等部分歐元國家國際競爭力仍強,因此歐元有時候還要升值,而使歐元區中競爭力較低的國家更失去競爭力。所以這些國家只好藉擴大財政赤字來振興經濟和照顧低所得者及失業者,致使政府負債快速累積。
有些競爭力還不錯的國家,則引進大量外資來擴大投資和擴大房市等泡沫經濟,結果當外資撤出時,由外資支撐的虛假經濟大幅萎縮,政府不只稅收減少,又要花大錢來救經濟,因此其負債也跟著惡化。歐元國家因為沒有自己的貨幣,不能用貨幣政策代替財政支出提振經濟於前,負債大增之後也不能用印更多鈔票或貨幣貶值來解決,所以歐元國家就陷入比美國更難解決的問題之中(請參見《看》雜誌第58期拙著〈希臘危機給台灣的啟示〉)。
歐債問題難以解決的原因
競爭力低落在經濟上還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讓工資、物價和所得下降,以提升競爭力甚至經濟成長率。但這方法在各國政治和經濟上都很難辦到。對有鉅額負債的國家而言,這又會使以每人工資或所得來計算的實質負債增加。因此這種市場或人民負責調整的解決辦法,在實際上也是行不通的。
經濟另一個由市場調整的辦法就是倒債。國家和個人類似,還不起錢時可以賴債,也可以和債權人協商打折還債。對個人而言,破產之後又是一條好漢,只是債權人倒楣。但國家的負債非同小可,數量龐大的希臘公債若打折還錢,很多國家,特別是歐盟內的銀行都要發生極大的虧損,輕則喪失增加放款能力而造成資金緊縮的後果,重則銀行也要破產甚至引發更廣泛的金融危機。若到這地步,歐盟各國及全世界的經濟都要被拖下去。所以歐債問題大概沒有任何國家敢說交給自由經濟市場去解決就好。這是個各國政府不得不介入的問題。
然而政府不同的介入方法卻會帶給各國和各方不同的負擔,對經濟的傷害也不同,各國的利益相互衝突,因此很難喬出一個大家都同意的方案,歐債問題也就拖延很久而難以解決。
各種解決辦法的成本比較
從目前需要的錢來看,直接幫助負債國最簡單。各國只要幫希臘一點錢,甚至只要加買一點它的公債,希臘就可周轉過去,未來的問題可等未來再說。
各國若不支持負債國,等它決定倒債,其他國家的銀行就要出問題,各國還是得救自己的銀行,也就是須彌補銀行因倒帳而造成的虧損,以免發生人民存款被倒以及擠兌和更大的金融風暴。
大致說來,直接支持負債國的花費最少,等它倒債再來支持銀行的花費較多。而若不支持銀行,等金融風暴發生甚至經濟衰退再來處理,所需要的成本更會大很多。歐債問題因為有太多個國家都有無法還債的風險,若希臘危機未能順利處理,其他國家也可能因失去信用或因金融危機的影響而爆發負債危機,那各國的損失及各國政府所需花的成本就更大。所以直接幫希臘度過難關似乎是成本最低的方法。
但這方法等於是拿其他國家人民的錢去讓希臘和債權銀行花用,各國政府很難對人民交待,執政者也可能失去選民支持。這種作法也等於鼓勵其他國家揮霍,鼓勵金融機構資金流向高風險資產,而會帶來未來可能更大的問題和成本。所以要各國支持希臘,希臘人和債權銀行自己一定也要承擔合理的責任,而所有高負債的國家也應該做必要的調整,以避免不公平及未來問題的擴大。但各國和金融業要分別承擔多少責任,各國間及國家和金融業間的利益衝突,很難有個道理可以公平分配這些責任。
對負債國而言,明知各國若不幫它忙將須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也就「債多不愁」,可以擺出一副成本都該由外國負擔的態度,以逼其他國家承擔較多的成本。甚至各國的金融機構也一樣明白,政府若不及早支持它們,金融危機發生後政府和經濟會更慘,因此金融機構也多不願意自行增資,來準備承擔某些公債倒帳或打折的損失。
既然波及到更多國家及發生全面金融風暴之後,各國會面臨極大的損失,負債國和債權金融機構都會樂得輕鬆,逼使各國出錢來幫他們解決問題。大家都很清楚,最後較有錢的國家必須用某些方式承擔大部分的損失,所以不想負擔太多的國家就會選擇僵持下去,使危機持續這麼久。
10月協議短期有效 長期根本問題難解
隨著危機的累積和擴大,危機爆發帶給各國的損失將逐漸擴大,而且超過多數國家在目前就解決問題所須出的成本,那時大家就比較可能達成對解決方案的共識。那共識一定仍是各國和包括金融機構在內的債權人都負擔一點成本,甚至和歐盟沒有直接關係的國家也直接或間接透IMF等國際機構而分擔一點成本。公債要打折歸還,讓債權人負擔一部分責任,有錢國家政府要出一點錢,歐洲央行和IMF要給一點貸款或買一些公債,也就是要多印一些鈔票而讓全球所有的人都透過幣值的降低來分擔一點責任。負債國免不了要對緊縮支出甚至減薪做出一些承諾。短期問題應該可以這樣解決。這也就是各國10月27日的協議。
但這協議只解決當前的危機和成本的分擔方式,比較根本的各國財政紀律的問題,以及歐元體制使各國無法藉貨幣與匯率政策來解決競爭力低落的問題,以及政府問題的開端,即全球化許多國家產業和就業外流的問題,都仍無法解決。何況希臘之外仍有一些國家負債問題也甚嚴重,總負債金額更遠高於希臘。這些因素可能在未來製造出新的問題和危機。而問題若在最近就發生,各界有可能以這次的協議作為猜想或爭取下一次協議的範本。例如,若市場認為其他嚴重負債國的債務也要打對折,很多金融機構將受嚴重衝擊。而負債國可能以對折為還錢上限再往下殺價,其他國家卻以對折為下限要負債國負更大的責任。所以即使有這次協議的經驗,未來的危機也不一定更容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