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自我催眠,他是藝術家。妳給他色盤,去拼貼背叛。
他不是梵谷,也不是莫內。他的模特兒,卻都從來不缺少HR。」
她看起來氣質優雅,落落大方,是個幹練的高階主管。
從大學畢業以後,她就到法國唸書,一路到行銷管理博士,然後回國擔任跨國公司的中華區總經理,年紀還不到五十歲。有兩個孩子,還有,她很少提到的老公。
在同事的眼裡,她大概就是天之驕女,工作順利、家庭得意。除了少數朋友知道,她這一生最大的挫折,就是她的另一半。她的另一半,從結婚到現在,從來沒有找過一份超過一年的工作,對她的要求,即使百依百順,但是對家裡的開銷倒是從沒負過責任。全家大小要出國的地點?無所謂、小孩子的名字應該怎麼取?老婆決定、房子要買在哪裡?她說好就好。裝潢怎麼設計?當然不過問。整個家,他就像是隱形人。
所以當她發現,老公竟然外遇,對她而言簡直就是不可原諒的痛。特別是先生被發現時跟她說,「既然都這樣,那也就無所謂了。」
更讓她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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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要離婚?」這總是我接觸離婚訴訟的開場白,畢竟離婚是人生中相當重大的決定,尤其兩人是有孩子的時候。
「我確定。」她果斷的點頭,「這段婚姻,我已經忍了很久。」
「好的。我們來談談你們的婚姻。」我拿出紙張,開始記錄。
「他是什麼樣的人呢?」我問。
「他啊!」她嘆了一口氣,「某種程度來說,他是個好人,但是他不是個好男人。」
「怎麼說?」我問。
「他賺的錢不多,教育程度只有高職,但是他對我很好,什麼都聽我的。」她神色黯然,「家裡所有的事情,都由我決定,他就是被動配合而已。以前我總覺得這樣很好,可後來我總希望一個溫柔的臂膀,在我累的時候,可以讓我休息。」
「那麼,你們既然身份地位差距這麼懸殊,你為什麼會愛上他?甚至跟他結婚?」我問。
「你有看過倪匡的小說嗎?」她突然問我。
「有,但是有什麼關係?」我很好奇。
「有一部小說叫做『尋夢』,大概上一輩子我是小展,他是翠蓮。」她慘笑,「我是來還債的。」
「還債?為什麼這麼說?」我追問。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愛上他。朋友介紹我們認識,我對他就一見鍾情。婚前,我覺得他好帥;婚後,我覺得他好怪。他是個藝術家,但卻是沒有天分的那一種。他一直不肯認真找一份工作來做。我的人脈很廣,所以結婚以後,我幫他介紹到朋友的公司做廣告,沒幾個月就不喜歡;後來到另一個朋友那裡做行銷,他竟然直接曠職。幾份工作以後,他索性待在家裡不上班,幫忙帶小孩。可是,我壓力好大。」她一連串的說出她心裡的話,滔滔不絕。「他積欠了一堆卡債,都是我幫他負責處理,他每天就是在家作畫,跟他的朋友喝酒,我卻要擔起這個家的經濟責任。我越來越後悔,到底嫁給了誰?」
「你們溝通過嗎?」我問。
「溝通?我跟他說話的時候,他就是靜靜的聽我說,一句話也不吭。怎麼溝通?」她非常憤怒,「這些我也都沒意見,但是他竟然外遇!」
「外遇?你發現他跟其他女人在一起?」我問。
「當然。他跟那個女人的所有訊息,都在我這裡。」她拿出手機中的證據讓我看。
在訊息中,他像是個叱咤風雲的將軍,而那個女人則是他的賢內助。原配,在他們的對話裡,卻宛如「嫌內住」。
「好吧!」我雙手一攤,「你有他『通姦』的證據嗎?」我特別在「通姦」兩個字上加重語氣。
「有。」她手有點發抖,「隨身碟上有他們的性愛錄影,他也承認了這一切。」
「那麼,他願意離婚?」我問。
「這就是我最生氣的地方,他竟然要我們結婚十年來的財產一半。」她高聲說,「我已經付了他一百多萬的卡債,連我們母子最後的房子、我扶養孩子的存款,他竟然都要一半!」
我面帶歉意,「這是剩餘財產制的規定。如果結婚時,你沒有設定財產制,法律上會自動把你們歸類為法定財產制,也就是在離婚時,你們兩人的財產必須均分。他有財產嗎?」
「還不就是那堆破畫!」她生氣的說。
「唉唷!說不定他會是下一個莫內或畢卡索。別這樣。」我安慰她,但心裡一直覺得有件事不對勁。
「畫家總在死後才成名!」她似乎在賭氣。
我沒理會她,自顧自的說,「所以你的房子與存款,大概得分他多少?」
「他通姦,我們離婚,而我受到懲罰!」,她大叫,「這是什麼法律?」
「我找他談談。」我要她冷靜。「你可以約他嗎?」
「我不確定。」她有點猶豫,「上一個律師被他罵得狗血淋頭。」
「試試看吧!我想跟他聊聊。」我說,同時終於發現哪裡不對勁,因為她說的話,經常會有英文夾在中文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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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來確實很像個藝術家,即使憤怒的太太就坐在他對面,他依然蠻不在乎。
他蠻不在乎的叼起一根煙,她露出嫌惡的表情,我沒說話,只是看著他們。
「找律師來也可以,我們正好可以說清楚。」他說,「財產要怎麼分配?」
「結婚這幾年,我給你的還不夠多嗎?況且這些錢都是我賺的,跟你有什麼關係?」她說。
他攤開雙手,「你去問立法委員,不要問我。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我也沒辦法。」
「那麼你跟那個女人上床,又怎麼說?」她問,毫不掩飾。
「那又怎樣?大不了就是判刑,我願意罰錢。就算是賠償,我也可以拿你的錢賠給你,有問題嗎?」他囂張的語氣,讓我皺眉頭。
「你確定是這樣?」我總算說話了。
他看了我一眼,「你們都一樣,都是所謂的知識份子,我說不過你,沒有要跟你談。」
「你知道你的畫在我這種外行人看起來的想法嗎?」我自問自答,「就是你留白的部分太大,不夠寫實。色彩很鮮豔,但是太過前衛。」
「那又怎麼樣?」他斜眼看著我,「想要嘲笑我嗎?」
「不是,那就像是你對於婚姻的態度一樣。」我真誠的說,「你確定你做的這些事情都是對的嗎?」
「這沒有對錯可言,感情不過就是這樣。」他自嘲似的說,「就像我這個沒有用的藝術家,畫著賣不出去的畫,好不容易有懂得欣賞的人想買,當然一定得賣,總比她一天到晚把我當垃圾好多了。」
我心頭閃過一個念頭,似乎知道他在意的點是什麼。
「那麼先不談了,我們彼此再想想。」我站起身來準備送客。
她驚訝莫名,「今天不談通姦、不談離婚、不談財產?」
我搖頭,「氣氛不好,改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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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開他的網站,再次詳細的看著他的畫風,發現他在婚前與婚後的差異很大。婚前就是懷才不遇的狂放;婚後就是飽受壓抑的狂暴。
「飽受壓抑」,有趣的四個字。
我約了他在華山藝文特區的餐廳。
「你是個很有意思的律師。」他說。「不過我可沒錢請你吃飯。」
「沒事,我只是很喜歡藝術家,想跟你聊聊。」我輕鬆的說。
「你很愛你的兩個小孩?」我問。
「當然,你怎麼知道的?我老婆講的?」他很好奇。
「不是。是你的畫偶爾幾幅看起來很明亮,都是畫這兩個孩子,你把他們畫得很美。」我衷心的說。
「你去看了我的網站?難怪點閱率突然暴增,平常根本沒人會注意到我這種人」他笑了。
「但是你也很悲傷,因為在婚姻生活中,你覺得一直被壓抑?」我小心翼翼的問。
他沒有說話,低頭攪拌他的咖啡。
「我這麼假設,如果不對請告訴我。」我接著說,「你覺得她讓你不舒服。她太嚴肅、你太隨性;她太驕傲、你太自卑;她太霸道、你太壓抑;她是女王、你是奴隸。」
他猛地抬起頭來,「我是不成材沒錯,可是她婚前就知道,我只會是不成功的街頭藝人而已。我是很會花錢,我是外遇!那又怎麼樣?我是在報復她!你知道嗎?在她面前,我永遠抬不起頭來,就像是她高高在上,我低下卑賤。她說什麼都好,我說什麼都不好。在孩子面前,我就是沒地位、不會賺錢。我是不會賺錢,但是孩子很愛我,我教他們作畫、我抱他們、跟他們一起玩顏料。她只會皺著眉頭要我們去洗乾淨,就像是髒東西一樣。我不懂,如果是這樣,她當時幹嘛跟我結婚?」
我靜靜的聽他的控訴,然後緩緩吐出一個字,「命。」
「你們在命定的時候見面,你有她渴望但是做不到的特質。但是後來她發現,她做不到,不是因為做不到,而是她本來就不要,她只是誤以為她想要而已。」我說。「就像是布丁本來就不適合跟泡麵加在一起。」
他聽了這個梗,噗嗤一聲。「你很好笑耶你!」
「其實你們都付出了代價。」我正色說。「這麼說好了,其實法律也不是如同你想像的,一定是一人分一半。法院還是會根據你們兩人在婚姻生活中的貢獻,去增加或減少剩餘財產制的分配。換句話說,你不一定真的能拿到一半。你想想,如果走到法院,勢必會傳喚你的兩個女兒出庭作證,你願意你的女兒出庭指控你或她?而且過去她也對你付出不少,你能不能放她走?」
他沒說話,又低著頭。
「她願意給你一個數字,也不追究通姦的問題。」我說。「你們何必一定要上法院?」
他慘然的笑了,「好。她給我多少,都全部給兩個孩子。」
我有點訝異,「為什麼?」
「本來我要的就不是錢。我是缺錢,但是我更缺尊嚴。」他看著我。「我願意把這些錢都給孩子,雖然我本來就一無所有,現在我至少有她們。」
我想起了一種特殊的作畫方式。油墨與水,是注定分離的,但是水分蒸發之後,具有特殊紋理的油墨,即存留於畫布之上,形成獨一無二的特殊紋理。他們不能相容,但這兩個孩子,卻是他們畫布上美麗的紋理。
(本文經作者授權,轉載自「呂秋遠facebook」,2014年8月31日,作者為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
(本文僅代表作者之意見與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