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和魯迅在兩岸的命運很不同:台灣曾捧胡適、貶魯迅,甚至查禁魯迅的書(蔣時代);中國曾捧魯迅、罵胡適,批判文字之多創歷史紀錄(毛時代)。
毛蔣去世後,兩岸對胡適、魯迅的評價發生變化:台灣不再禁魯迅的書,但由於以往官方洗腦宣傳等原因,很多文化人沒有讀過魯迅,也缺乏讀魯迅的興趣。但在中國則有明顯變化,在自由派知識分子中,胡適被廣泛讚美,同時不少人開始貶魯迅、甚至批魯迅。
魯迅之所以遭誤解和非議,主要因他曾被毛澤東歌頌並推崇。毛要利用魯迅對中國傳統文化弊端的批判,來推翻一切傳統價值,然後在價值觀的空白紙上塗抹他的共產篇章。魯迅對傳統的批判,是要打破封建社會對人性的剝奪和壓抑,追求個體自由的價值。毫無疑問,毛批傳統的方向和結果,是建立了史達林式的徹底滅了個人的共產集權統治。這和魯迅所嚮往的正相反。所以說,毛對魯迅,只是拿來利用一下,他既不懂,也根本不在乎魯迅的追求。
胡適的遭遇也一樣。他去世時,蔣介石送輓聯稱他是「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貌似對胡適推崇備至。但這也是表相。和毛澤東一樣,蔣介石也不過是要利用胡適而已:一是因胡適在知識界的地位而拉攏文化人,二是利用胡適爭取美國援助。但蔣跟毛清楚魯迅一樣,深知胡適所倡導的自由主義終究是要威脅他的集權統治的。所以胡適「走了」,蔣如釋重負,在日記道出真實想法:「我終於去掉了反攻復國的心頭大患。」
所以,我們今天評價魯迅和胡適,不應受中國兩大獨裁者對他倆的利用因素而左右,最重要的是去看他們本人的作品。任何其他因素,都不如他們本人的文字最能展示他們的真實。
魯迅靠作品本身 胡適曾引導風潮
公平地說,魯迅和胡適是中國二十世紀思想文化界的「雙子塔」。他倆外在表現的不同,首先是由於他們天生的性格、才華的不同,導致的寫作、為人處事風格等的不同;其次是他們後天的經歷不同,導致思想認知上的差別。事實上,無論魯迅認為胡適多有道理,他也不會成為胡適;反之,無論胡適多麼欣賞魯迅的傲骨、氣勢和風格,他也做不成魯迅。
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以魯迅文章所展示的激情,他似乎更像、更應該成為一個深陷革命和組織的活動家,但他卻不善應酬、也惰於書信,只有很少幾個知心好友,走的是一條孤獨的作家路,始終靠文字影響著無數人,一直到今天。
而以胡適溫文爾雅的性格,他更像個應該終日待在書房的學究,但他卻更善交往、喜高朋滿座:一路都是領導風潮的「弄潮兒」,甚至直接參政。在台灣擔任中研院長期間,也是賓客盈門,不亦樂乎(當然,那大概只是表相,他由於堅持西化而導致的孤寂是明擺著的)。
這兩人最大的不同其實是:魯迅的影響力在於作品本身,而胡適的影響力更多在於曾經引導風潮。魯迅從來就是一個人,沒有組織,沒有團伙,更沒有政府(被毛捧是他死後幾十年的事),連個教育部小職員的位置都不保。他是一個真正靠自己的文字站立的巨人,一個過去百年來中國文壇最高大的個人主義者。
而胡適在哥倫比亞大學博士還沒拿到,就被陳獨秀請回國當了北大教授,不僅後來有一個擁他的文化界,還有一個挺他的政府。在中國思想界發生最大變革的民國時代,胡適那個位置本身就給他帶來幾乎無人可取代的影響力。但仔細閱讀過魯迅和胡適作品的人,可以很容易看出,魯迅的寫作才華遠超過胡適;胡適主要是以其為人處世的君子風範,尤其是革命大潮來臨之際的清醒認知,成為後人難得的表率。
簡單概括一句:這是各有千秋的一對兒:胡適更懂處世,魯迅更會作文;胡適更易在群體中得到認可,魯迅更是個體欣賞者心中的英雄。
本質上是思想「孿生兄弟」
在中國那種文化傳統、人文環境中,能出一個魯迅,一個胡適,都是極為難能可貴的。在指出了上述的不同點之後,我更要強調的是,他倆的性格和外在表現的確有很大不同,但事實上,在中國當代文化歷史上,魯迅和胡適是骨子裡最相似的一對孿生兄弟。
第一,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批判。魯迅明說中國文化吃人;胡適力推「全盤西化」,直到死前最後一次演講。
當然,回頭來看,魯迅有其偏激之處;而胡適的「全盤西化」則是對西方缺乏了解的口號,因為西方有左派、右派,有推崇群體主義觀念、有追求個體主義價值等幾種針鋒相對的意識形態,往哪個方向「化」呢?
但是,對魯迅和胡適當年如此激進的觀點,不應咬文嚼字地去理解為他倆都要徹底否定中國的一切,而應去體會他們對中國現狀的極度不滿,那種痛感中國需要徹底變革的迫切心態,那種需要推倒這堵窒息生命的中國城牆才能讓人透口新鮮空氣的激憤。
這裡明擺著,那個最呼應魯迅要衝破黑暗的吶喊的,除了高喊「全盤西化」的胡適,還有誰呢?他倆誰都沒明白(當然,這裡胡適比魯迅清楚),骨子裡,他倆是最心心相印的一對雙子塔:一個欲打破黑暗,一個欲引進光明。
第二,對個人主義的追求是胡適到死的呼喚,他最好的文章是「易卜生主義」。魯迅則以身實踐,做了中國的易卜生。
第三,魯迅有話直說——尖刻、犀利,對自己認為錯誤的東西絕不留情。胡適表面上謙恭溫和,且有外交官式的修養,但骨子裡卻有和魯迅類似的激烈、激進(全盤西化的口號本身就是一例),有點像羅曼•羅蘭和喬伊斯那類人。斯文儒雅的羅曼•羅蘭的激情通過《約翰•克里斯多夫》展露無疑;《尤利西斯》作者喬伊斯沉靜不苟言笑,卻熱烈崇拜激憤的易卜生,以至親自跑到挪威登門拜訪。胡適如有機會,我看他也會跑去。
堅持原則信念的可貴
我對胡適的敬佩之處,絕不是他的被許多人拿來貶損魯迅的所謂「寬容」,而恰恰是他的堅持——他對自己認為正確的東西的堅持。他的「全盤西化」,國民黨的文化陣營就是反對的,蔣介石尤其反對;他不僅沒有跟蔣妥協,甚至當面直接頂撞。事實上,我就沒看見胡適寬容他認為錯的東西,他頂多就是沉默。在重大問題上,他不僅不寬容,而且是絕對不妥協。
毫無疑問,無論是妥協「人情世故」,還是妥協「原則理念」,都遠比「堅持」容易。在這兩點上的堅持之所以難,因為它不僅需要智慧、勇氣,更需要能力。所以古往今來,在任何有人群的地方,妥協者永遠占大多數。魯迅和胡適,從不同的角度,都努力地堅持了自己所相信的東西。「東西」本身的價值另當別論,「堅持」和「人格的統一」則是他們自身的、非常值得後人推崇的價值。
第四,無論是魯迅的激情,還是胡適的冷靜,無論是魯迅的悲觀(盡管他否認自己是悲觀的,也否定悲觀情緒),還是胡適的樂觀,他倆都有一個最大的共同點,那就是:人做得「正」——心地不陰暗、不狡詐,不圓滑,都沒有一絲一毫玩世不恭的心態,都不會把個人功利放在高於原則理念的位置上,都欲「真正」建功立業,而不是追逐虛榮(這是和當今相當一批文人所最大的不同點);而且,他倆都特別把自己當人,當正經人,當重要的人,尤其是,當有尊嚴的人。他倆都清楚自己在中國文化界的地位,但卻絕無絲毫輕狂的海口,就因為他們懂得:甚麼叫尊嚴。
這些年我越來越意識到,做人是否真誠地道,比觀點是否正確更重要。思想觀點可以改變,我們每個人都是在不斷修正自己的過程中成長。跟嚴肅認真的政敵,你可以論理、論戰;但跟痞性的人(哪怕是跟你政治觀點一致的),你束手無策,因為「我贏、我賺」是這類人唯一的準則。人的品行一旦「痞」了,很可能是一生都無法改變的。痞性,就是可以沒有底線、沒有準則,沒有是非,可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可把擅長陰謀詭計當高智商,可視彌天大謊為小事一樁。
魯迅和胡適,儘管風格迥異,卻都是和那類痞子文人形成鮮明對比的人物。他們兩位都不是完人,但都是中文世界人格統一的典範,是高揚「人」的精神的雙子塔。
(作者注:本文是兩萬字長文《魯迅是打不倒的巨人》的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