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記憶被認為是上天給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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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很多人都非常羨慕那些有超強記憶的人,認為他們是「天才」。以下為兩個案例。
鮑勃.皮特拉(Bob Petrella)是美國洛杉磯市一名電視製作人,今年67歲。鮑勃擁有超凡的記憶能力,幾乎能記住自己從5歲起至今的生活中,每天所發生的任何大小事情。
鮑勃早在5歲時,就能記住四分之一到一半的日子是怎麼過的。隨著年齡增大,他的記憶力有增無減。他第一次發現自己有驚人的記憶力天賦是在上小學時,他可以輕鬆通過每一次考試,甚至不需要任何復習,因為所有學習內容他都過目不忘。
他還能能細數1971年以來歷屆奧斯卡獎主要得主,他能記住40多年前一場體育比賽的任何細節,對比賽結果回答得比電腦還快。鮑勃的大腦還是一個「電話本」。他說︰「我記得所有人的電話號碼。我的手機於2006年9月24日遺失後,一點也不著急,因為手機裡沒有任何號碼,我將號碼都存在大腦裡了。」
美國51歲女子吉爾.普瑞斯(Jill Price)是洛杉磯一所學校的管理人員。她也擁有驚人的超級記憶力,能記住自己從1980年起至今的生活中,每天發生的任何大小事情。只要給出從1980年之後的任何一個日期,她就能立即說出那天她遇到了甚麼人、做過甚麼,甚至當天的天氣和她午餐吃的是甚麼。
據吉爾稱,她超人的記憶力可能是由8歲時的一次搬家引發的︰「搬家後的前幾個月,我試圖記住以前的每樣事情。我能記得搬家前發生的許多事,搬家後,從1980年14歲時開始,我卻能記住每一天所發生的事。讓我吃驚的是,我竟然記得如此準確,就好像一切都是昨天才發生的一樣。我的特殊記憶力完全是天生的,沒有受過任何訓練。」
天生的?天才?不就是「天給的才能」?這些人被賦予這種超常的功能,或許是為了讓人類更加謙遜,即便科學如此發達,但還是有許多未解之謎,恐怕不是科學或人腦所能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