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期)六四以後相當一段時間,我不敢到中國去,因為我的文章曾經被央視指為「國外敵對勢力」。一直到1991年暑假,深港人大校友會在深圳大學有活動,我想借這個「公事」為名,進去看看。
為了安全起見,我約了一位同學一起去,就是怕被捕沒有人知道。另外就是選擇從深圳蛇口工業區入境。以前蛇口的管理委員會主任袁庚相當開放,我們在那裡做過調研,因此我也比較熟悉,深圳大學就在羅湖與蛇口之間。那時海關沒有用電腦,所以我順利在蛇口過關。到了深圳大學,與校友們開會聊天,當晚就回香港,我連電話都不打給深圳的朋友。
此行雖然平安,但是我仍然吃不準,是我沒有被禁止入境,還是因為黑名單沒有電腦連線而「漏網」。所以一個人仍然沒有再去深圳。
1992年第一次被沒收回鄉證
第二次再去,也是深港人大校友會在深圳開會,我約了同學一起走,從深圳的羅湖進關。這是1992年7月9日。結果電腦筆掃描時發出嗶嗶聲,我被扣留了。同學就先進去,至少有人知道我被扣留。我被叫到小房間裡,等候了三、四個小時,才宣布沒收我的回鄉證。甚麼原因都不說,只是奉上級命令。為此給我開了一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邊防檢查站扣留沒收物品憑單」。上寫扣留回鄉證一本。
從原路回香港後,我告訴了張五常教授,他要我不要出聲,找了立法會議員黃宜弘。教授說,黃與新華社社長周南熟悉,請他去問。隔了一些日子的回覆是,新華社翻查所有電腦,都沒有我的問題,不知是甚麼原因。8月《鏡報》月刊的創刊紀念酒會上,我見到了新華社副社長張浚生,我告訴他我的回鄉證被沒收了,他表示驚訝問:「是嗎?」 第二年,《鏡報》社長徐四民打電話給我,約我與李怡等去珠江三角洲參觀當地的經濟發展。這當然是統戰行為,本來我不會拒絕,因為可以增長見識,也可以分辨哪是事實、哪是統戰。但是我告訴徐老回鄉證被沒收,他大表驚訝。他是全國政協委員,那時《鏡報》支持改革開放,我偶爾也有投稿,徐老是緬甸華僑,雜誌的編輯也多是僑生,所以我們一直有來往。徐老為此到國內開會時幫我講話,要求公安部發還我的回鄉證。
後來負責發放《港澳同胞回鄉證》的廣東省公安廳答應再給我一本,要我去中旅社申請,我去中環的中旅社填表,其中有一項問申請過沒有?是否遺失?我老實回答被沒收。接待小姐遂不給我申請。我向徐老報告,又過了一陣,徐老要我去找九龍旺角中旅社的一位副總經理,由他親自去辦。隔年,也就是1993年年初,要我到羅湖海關,在進關前左手的扶手電梯上到二樓,找到廣東省兩位公安廳的人專程來處理我的事情。他們表示主要是我在香港的言論,但是表示「一國兩制」,只要我到國內遵守中國法律,可以再發給我回鄉證。我表示我進到國內,並無違法之事,也會遵守國內的法律。就這樣,沒有任何書面的東西,後來就給我補發回鄉證了。因此1993年3月以後,我得以再進入中國。
這兩位公安廳人員一位張先生。我3月就去廣州見朋友,並且找了巴中的老同學陳用烈,他已經從長春調到中山大學了。進關時耽誤了約一個小時,因為廣州海關要核查我是否真的被解除黑名單了。在廣州我找張先生當面表達謝意。他們問我想去哪裡看看。我去看了番禺的電器一條街,再去黃埔軍校,再回到當年的華僑補校時,但已面目全非,才想起這已經是搬家的新地方了。
後來他們去深圳,也會找我去。會請我吃飯,也託過我買介紹香港的書籍。我們成為朋友。不過我見到他們,都批評新華社之左,他們則是介紹廣東的建設成就,彼此相安無事。
1995年第二次被沒收回鄉證
但是我的回鄉證還是第二次被沒收了,那是1995年6月29日。這次沒收,我有做如下的紀錄:
我是如何再被拒入境的?
1995年6月29日下午,我乘搭九廣鐵路電氣火車去深圳。4點20分過中國境內的深圳關口時,關員用電腦筆掃描到我的回鄉證號碼,突然發出嗶嗶響聲,關員再看看我以往的進出關紀錄(我在5月上旬還去過深圳),再掃描兩次,仍然發出響聲,便舉手把負責人(中校軍銜)喊來。這位負責人把我的回鄉證拿進去,過了一會,再出來要我的香港身分證。我就一直站在海關的那個通道上等候結果。而我後面的人龍早被轉移到旁邊另一個新開的通道上。
5點15分左右,一個關員出來,要我跟他走到海關的左面。再等一會,那位負責人出來,三個人擁著我走回香港的方向。到快過羅湖橋時,那位負責人才開口對我說:「根據上面的指示,因為你在境外從事反對我們國家的活動,所以吊銷了你的回鄉證。」
我問:「你們收了我的回鄉證,是否應該給我開個收據?」那位負責人說:「我們是徹底吊銷了你的回鄉證,沒有收據。」
我要回他們拿去的身分證,他們才想起來,派其中一個人回去拿。此時我向那位負責人說:「我寫些批評文章就是『反對國家』,那還有甚麼『一國兩制』?」那位負責人沒有回答。我再問他貴姓,他說我不需要知道他的姓名。於是我拿到了身分證後只能循羅湖橋回港方境內,不過我還客客氣氣地向他們揮手「再見」。
在香港橋頭,香港移民局官員向我問明原委以後,給我辦進關手續後回到香港。
我回香港後,就打電話給張先生,告訴他這件事情。他吃了一驚,說幫我了解。在這以前,我在香港的一位上海朋友也介紹我認識他的一位上海朋友,據說是上海國安局的負責人,我也託他向上海了解一下怎麼一回事情,上海方面也說不知情。我也向徐老報告,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
後來從各個方面來的資訊,我終於明白,這一切都是香港新華社搞的鬼。只有三個部門可以將香港人列為黑名單,一個是國安部,一個是公安部,一個是香港新華社,我兩次被禁入境都是新華社提出的。但是還假裝與他們無關。這次是借我1995年去台灣訪問,掛了一個「副團長」的名義,以及在台灣的一些言論,包括支持李登輝康奈爾大學之行,把我打成勾結台灣當局了。後面還會提及此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