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
澳洲財政部長Josh Frydenberg在23日透露,經過長達11小時的辯論和協商,澳洲政府已與Facebook達成協議,允許修改掀起爭議的媒體付費新法案,給予Facebook更大的彈性空間,相對地,Facebook也同意恢復用戶分享新聞連結的權限。
隨後25日,澳大利亞國會正式通過立法,要求全球科技巨頭為新聞內容付費,成為全球第一個通過法律規定由政府擔任仲裁,針對網路新聞擁有價格制定權的國家。
法律中規定,倘若Facebook或Google旗下的新聞系統推送澳洲當地媒體的新聞、雜誌等媒體內容,都必須按比例支付版稅費用,如果平台拒絕支付,政府最高可開罰1000萬澳幣(約新台幣2億1280萬元)。根據澳洲政府的聯合聲明,該法案目的在確保新聞媒體可從自製內容獲得合理報酬,有助維持澳大利亞的新聞生態。
起初Facebook和Google都強烈反對這項新法,甚至威脅說如果該法律生效,科技巨頭們將從撤出澳洲網路平台。但Google很快就妥協,與當地媒體公司談定交易,包括兩家最大的媒體:梅鐸集團的News公司和Nine Entertainment。只剩下Facebook持續抗衡,甚至在上週直接封鎖所有澳洲相關新聞網站,引起軒然大波。
經過協商討論後,Facebook態度放軟,表示將與Schwartz Media和Solstice Media簽訂合作協議,並恢復在澳洲的新聞服務,大戰就此落幕並有了圓滿的結局。
目前英國和加拿大也正開始著手規劃類似的法律,在美國大選事件後,我們看見科技巨頭可以如何壟斷、控制我們的消息來源。如今有澳洲政府開先例,各國陸續跟進,期待台灣政府也能儘早研擬相關法源,在新聞媒體數位化、大型社群平台極端壟斷訊息的時代,確保整體生態市場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