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大陆媒体近日争相报导,温州一批只有2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住宅到期,居民前往国土部门续约时发现,费用竟然高达当前房价的三分之一。消息一出,举国震惊。民众看到温州房子产权到期续费惊人新闻后,发出感慨:「原来买了房不仅仅是房奴,而且还是地奴……」
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上,大多实行土地私有制。但是,1949年中共建政后,土地、房屋的产权全部国有化收归中共所有。于是,产权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启动商业化的房地产行业,但城镇建设用地国有化的性质没有改变。其中,政府、军队、公用事业等用地采用划拨方式,没有使用年限;而居民、企业获得土地的方式为出让,有使用年限。大陆城市的房屋产权则包含两部分,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则有20年到70年不等的期限。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大多为70年。
针对土地使用权到期该如何处理,《1990年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人民网报导称,2004年,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是第一个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续约的案例。当时深圳市政府规定,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地产,业主若需继续使用土地,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
随着商品房买卖大量普及,目前中国住房自有率达到70%以上,有些城市甚至超过80%。2008年至2012年,中国民众购屋花费超过24兆人民币。70年后,这些土地价值将超过379兆。换句话说,几乎全中国人「都在无偿地为政府投资土地」。
随着中国商品住宅「年龄」的增高,「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问题的解答愈形迫切。土地使用权以后该怎么办?是自动续约?还是根据当时的地价补缴土地出让?或是还有其它新办法?诸多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恐将成为中国社会动荡的另一祸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