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公園,露天音樂台下的觀眾席。左邊,幾株高挑的阿勃勒樹散立在長木椅間。夏天,許多金黃色的花串在樹冠中高高垂掛著。微雨飄下來,人漸漸少了。
男人枯坐椅子上,不遠處躺一頭黃金獵犬般的大狗。狗挺乾淨挺年輕的,只是腿上有瘡傷。「是你的狗?」
他不置可否。
「流浪狗?沒人養的?」
「養了又放了。」
「那牠現在是你的了?老跟著你?長得很漂亮呀。你要疼牠一點。」
「不老跟我。牠都保持點距離。這狗自尊心強。」
「牠晚上睡哪兒?」
「到處跑,有時候到中正紀念堂。牠在那兒生的。下水道出口蓋那邊。牠媽、牠哥叫巡捕隊抓了。牠命大,逃了,從車上跳下來。你看,腿瘸了。」
「你餵牠?」
「牠不吃我餵的。我哪有什麼給牠吃?我心臟不好。」
「啊,你有心臟病?要去醫好它。」
「沒什麼好醫的。速食店的雞腿吃太多,把心臟吃壞了。」
「你應該告他們,讓他們賠償。外國人都這樣做的。可以拿幾百萬。那樣你就可以把病醫好了。」
「後來我不吃雞腿,給狗吃。」
「那怎麼能行,牠會吃壞心臟啊。」
「那間外國教堂每周三發湯、食物,後來我就去那裡。很多地方發食物。火車站那裡每星期四發便當。誰都可以拿。從前速食雞店打烊的時候去,他們給一斤斤的雞腿。賣不掉,他們也要丟的。」
「他們很慷慨。你可吃得過癮了。」
「吃壞了心臟就不敢吃了。你說怎麼告去?不要錢的,告什麼?」
「在哪裡發便當?」
「那條什麼路上,附近不遠的。你要去?每個人都可以拿。」
「這公園有流浪漢?我看見他們在亭子裡睡覺,拖個大行李袋。」
「台北有三百個流浪漢。餓不死,很多地方發便當、湯,有些地方還發衣服,很新的衣服。全新的。這個城市好活的很。冬天又不冷。」
「咦,什麼時候我也加入你們。你們晚上睡哪?」
「到處睡啊。這裡,地下街,店舖門角下,凍不死。有些地方還開放讓我們洗澡。」
「這麼好?難怪我根本看不出你是流浪漢。你怎麼不回家呢?你家在哪?」
「南部。回去了,感覺不好,不想回了。」
「你在外頭這樣幾年了?」
「有兩年了吧。」
「你不工作?」
「身體不好,做不久。」
大黃狗移到離他更近的阿勃勒樹下臥著,把頭擱在土上。
「這狗,你要保護牠啊。」
「什麼保護牠,牠精靈的很,會保護我哩!」
「怎麼保護你?」
「你看牠,陌生人來了會留意。牠跟我保持一個距離,可是什麼都注意到。牠跟誰都不接近。不讓人靠近。也不讓我摸。」
「牠來公園會找你嗎?」
「差不多。」
「噢,我想起來了,有一天下大雨,我看見這音樂台上直直睡一個人,他旁邊遠遠睡一頭狗。他們在台上睡了很久。舞台上空空的,就他們倆。是不是你們?」
「大概吧。牠老是這樣的。」
「牠跟著你有安全感。」
「你不要搞錯,我從來不餵牠。」
「真的?你應該餵牠。」
狗一直趴在地下,把眼睛閉著。
「你今天要睡在這?」
「不睡這。」
「這裡挺好的嘛,天黑了沒有人,風吹來很舒服,也不用回家。什麼時候我也來加入你們。」
他微笑著看著我。
「我回去了。好好照顧這狗啊。牠長得很漂亮。」
我走下觀眾席的台階轉個彎,他把身子扭過來,看著我微笑。
「把心臟醫好啊。」我對他說。
過了很久,我才想到忘記給他一個重要的信息。那或許是他等了很久的。那重要的,他癡癡等待的信息或許是我們在那微雨的黃昏會面的所有原因。而他的微笑是那麼意味深長,我卻忘了問他那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