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前蘇聯國家的九個歐洲聯盟會員國,2007年12月21日凌晨起取消邊界管制,正式加入申根公約國。往後歐洲四億人口,不論從挪威北極圈的愛沙尼亞玩到地處南歐的葡萄牙,無須出示護照也可自由通行。
包括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它、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等九國,在柏林圍牆倒下十八年後,參加這項位於東歐與西歐的舊邊界舉行的加入申根公約區典禮。
這項公約也整合所謂「申根區」內的移民與法治政策,歐盟估計,用以加強新邊界安全的費用,約需10億歐元(465億新台幣)。
不過免護照旅遊並未獲得歐盟會員國的一致支持。德國警察工會也提出警告,認為申根區東擴可能引發犯罪浪潮。工會領袖休爾林說,移除波蘭與捷克的邊界管制,特別容易招致犯罪,並且讓歐洲公民「承受相當大的安全損失」。
民調顯示,許多奧地利人擔心犯罪率因此升高,75%的奧地利人反對移除邊界;斯洛伐克也有民眾表示類似關切。
申根公約國原本共有十五個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義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於1985年簽署申根公約。但是英國與愛爾蘭並未加入申根,至於最近納入歐盟的保加利亞與羅馬尼亞則尚未獲准加入。
申根公約Schengen Agreement 申根公約(Schengen Agreement)又名申根協議,1985年6月14日由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五國在盧森堡的小城市申根(Schengen)簽署。 1990年,參與申根協議的五國起草並簽訂申根公約,廢除公約國家的內部邊界,建立單一對外邊界,在不違反法律及社會秩序下,可自由往來申根地區,並對進入五國形成之「申根地區」的第三國民眾進行管制。申根公約在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 申根公約的目的是取消國境間的邊境檢查點,並且協調對申根區之外的邊境控制。根據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旅遊簽證,就可以合法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旅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