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被偷盜的一代」(stolen generation)向澳洲原住民道歉。什麼叫「被偷盜的一代」?澳洲政府為什麼要為此道歉?要講清楚這個問題,還得先講一點點澳洲歷史。
澳洲的原住民來自四萬到七萬年前
在英國的庫克船長來到澳洲、並於1770年宣布澳洲屬於英國之前,這塊古老的大陸上已經有人居住了,那就是現在被稱作土著或原住民的那部分澳洲人。他們有自己的文化、有多達250多種語言。科學家相信,他們已在此生活四萬年到七萬年。
據估計,當時的土著人口大約在318,000到750,000。英國人來了之後,帶來了新的疾病,再加上土地和水的紛爭,土著人口曾一度下降80%之多。到1870年左右,大部分土著已退到偏遠地區生活。
當時,澳洲白人中有一種思想,即認為土著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很落後,甚至人種也有問題,生命力不夠頑強,人的平均壽命也短--即便到現在,土著人的平均壽命仍比非土著澳洲人短十七年。因此在1869年,維州出爐了一個「土著人保護法案」。
根據此項法案,土著人的孩子,特別是土著與白人混血的孩子,可以強制性的從家中被帶走,由政府統一安置在政府或教會建的機構中,或由白人家庭撫養、領養,一直到十八歲才讓他們正常的回到社會。這些強制性從自己家中被帶走的孩子後來就被叫作「被偷盜的一代」。
「被偷盜的一代」猶如「失根的蘭花」
今天看來,這種政策有點匪夷所思。但當時制定政策的人認為,將土著人的孩子從小就放在白人安排的環境中,可以使他們接受更好的教育、更好的文化,以及現代西方文明,以脫離矇昧,成大後融入主流社會、找到好工作的機會也會增多,因此是一項對於土著孩子大有裨益的政策。
此項政策後來也被其他州沿用,差不多一直實行到1970年,持續了好幾十年,所以事實上「被偷盜的一代」不僅僅是一代人的問題。
1980年代開始,有很多土著社會活動家、藝術家、音樂家等開始出來譴責這種政策的不人道,經過十幾年的努力,終於促成澳洲國會下屬的獨立機構「人權及機會均等委員會」(HUMAN RIGHTS AND EQUAL OPPORTUNITY COMMISSION)在1995年開始就此展開全國性調查,並於1997年發布調查報告《讓他們回家》(Bring Them Home)。
報告公布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的迴響和震動。通過跟蹤、約見500多名土著人,以及600多份提交給委員會的各種證據和資料,報告最後得出結論:在全澳洲大約至少有十萬名土著的孩子被強行與父母分開,占當時土著孩子的十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報告還列舉了很多讓人傷感的故事,讓更多的澳洲人意識到,這種政策所造成的傷害。失去孩子的母親們的悲傷就不必說了,就是在白人家庭中長大的孩子,照樣存在著文化認同與精神認同的問題。他們會覺得,失去了自己的文化和精神的根,生命是不完整的。
所以從那時起,要求政府道歉的呼聲一直很高。
但為什麼在報告出爐十年多以後的今天,澳洲政府才決定為此道歉呢?這跟不同的政黨有關。決定要對此展開調查的時候是1995年,當時是工黨當政,但等報告發布的1997年,工黨已下台了,變成了何華德領導的聯盟黨政府當政。
儘管一直面臨國際國內的強大壓力,比如2000年悉尼奧運會的時候,就有人在悉尼大學搭起「土著帳篷城」對此進行抗議,引發廣泛的媒體關注,但何華德一直堅持認為,「被偷盜的一代」是過去的政府所做的事情,更關鍵的是,他怕一道歉就會引來索賠風潮,政府承擔不起巨額賠償的費用。
金錢的賠償無法彌補精神的創傷
去年八月,有一名叫Bruce Trevorrow的土著經過十年的努力,打贏了與南澳政府的官司,法院判處南澳政府賠償他52.5萬澳元,相當於1,522萬台幣。再後來南澳政府設立了一項500萬澳元的基金,專門用於賠償「被偷盜的一代」。
所以,何華德害怕這個例子一打開,要求政府賠償的人會多得讓人受不了。因此在他當政的十幾年中,這個問題一直被擱置。
在去年的聯邦大選中,工黨領袖陸克文承諾,他若上台會就這個問題道歉。因此他當選後做的第一件大事是簽署京都協議,第二件大事就是宣布將正式向土著道歉。目前政府正在與土著領袖商討道歉書的措辭,想來這也應該是一個分寸不易拿捏的問題。
也有人提出,僅僅有口頭道歉是不夠的,政府還應該設立一筆總額10億澳元的資金,對受過傷害的原住民進行經濟補償。這個提議目前未被採納。有許多人因此再繼續抨擊政府。
不管怎麼說,作為堂堂一國政府,能夠以政府名義作出官方道歉,總是向前邁出一大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