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想和中國簽訂CEPA或CECA這類更緊密經濟合作之協議。有些人士也鼓吹這種協議所帶來的利益。不過即使純從經濟面來看,CEPA之類的協議只可能帶給少數人好處,而對大多數人民和整體經濟,都是弊遠大於利的。
公共政策常有「眾不敵寡」的政府失靈
大多數經濟政策都是有利有弊,我們必須衡量利弊的大小,以及利弊的分配是否公平,才能決定這項政策是否值得採行。然而實際上很多政策由於利益集中在少數人,因此那些得利的人會積極鼓吹,而受損失的人卻因人數眾多且損失分散,有的人以為無所謂,有人則等著讓別人去抗議或反對就好,因此受害者常不一定能形成足夠的反對力量。獲利者甚至可以和政客及媒體合作,而故意把受害的情況隱瞞起來。馬政府到目前為止,只說和中國簽CEPA的好處,而從不提其壞處,不只是會誤導自己的決策和人民的判斷,同時也將忽略必要的談判條件與配套措施。
台灣有農業有工業,與香港不同
CEPA要求簽約雙方大多數產品的貿易雙向免稅。這對香港而言不成問題,因為香港幾乎完全沒有農業和製造業,中國產品免稅進口的低價競爭也就不會對香港的產業和勞工造成傷害。但同樣的規定用到台灣和中國之間效果卻完全不同。我國雖有大量產業外移到中國,但有許多廠商仍在國內努力生產,無法外移的農民更使我國不能沒有農業和農產品。而依經濟部最近的調查,國內廠商認為在外銷市場上最大的競爭對手,以及在國內市場最大的進口競爭對手,都是中國大陸廠商。以外銷市場而言,46%的廠商認為主要的競爭者是中國廠商和海外台商,只有19%的廠商之主要競爭者是國內同業。近十多年來,我國出口的勞力密集產品已幾乎全被中國取代,高科技產品也大量被取代。若讓中國產品免稅進口,本國廠商在國內市場面對的競爭也將趨近於外銷市場,許多廠商可能被迫關門,許多勞工將會失業,農民更不知將受到多大的傷害。
各國對中國產品競爭的擔心並不只是單純的怕面對競爭,更是怕遭遇「不公平」的競爭,而我國遭遇的風險更大。中國貨在全球占有率快速上升的重要原因,是它的工資較低而使成本較低。單就這因素來看,各國似乎應該多買中國貨以降低人民的生活成本。然而,在資源可在全球自由移動的現在,各國的資金、技術、企業、甚至相關人才等等可以跨國移動的資源,為了運用便宜的勞工和土地,常會跑到勞工和土地等不能移動之資源較便宜的國家,所以中國等於是集合了各國的資源,而更有競爭力。但這種競爭力的代價之一,是資金和企業等資源外流的國家,不只是產業和生產外流,不能外流的勞工更因沒有資金和企業配合而面臨失業。當我們讓所有中國產品都可以更方便而自由地賣到台灣時,就會有更多台灣的資金和企業被迫要到中國生產以降低成本再回銷台灣,台灣的失業就會更嚴重。這可能導致勞工雖可買到一點便宜產品,卻失去工作和全部收入。
WTO留有緩衝期,CEPA則消滅調整期間
這種由工資差異和資源移動所造成的競爭壓力,雖是市場力量而無法完全避免,但為避免傷害勞工及廠商,WTO的規範以及中國加入WTO時的條件,都允許各國能有一個較緩慢漸進的調整過程,以讓企業有足夠的時間加強其競爭力,或讓勞工能有足夠的時間轉業。但我國若和中國簽訂CEPA,卻等於是反其道而行,因為CEPA免納關稅及各種方便貿易的措施,將使中國產品可以更快速賣進來替代我國產品,所以會造成對我國的企業、勞工、以及農民更大的痛苦,而得到利益的卻只是中國的廠商及趕快去中國投資的資本家。
中國產品的競爭力也常來自其廠商的傾銷和政府的補貼。這種不正當的競爭在WTO的規定中,本來可以用反傾銷稅和平衡稅來對付,中國近年來,在全球也頻受控訴。但中港CEPA的第七和第八條卻規定,雙方不得採取這兩種正當的對策,因此中國產品將更能用這些不正當的競爭手段來搶奪我國的市場。例如有了CEPA,我們的毛巾業就不再像前年那樣能得到反傾銷稅的合理保護,毛巾工廠和毛巾工人都要受害。
中國產品的競爭力,有時也是因為他們對勞工安全和環保等的實際要求偏低,而使他們可以節省許多這方面的成本,這也和其他政策一樣會形成不公平的競爭。在其他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區之類的貿易合作協定時,都會先詳細檢討雙方政策可能造成不公平競爭的地方並加以改善,甚至在條約中明文規範各種可能造成不公平的政策。例如美加自由貿易協定中,甚至連樹林如何砍伐都要規範,以防雙方的紙漿業立在不公平的競爭基礎。然而中港間的CEPA並沒有這些考慮。馬政府目前急著和中國談CEPA,卻在這些問題毫無準備,因此將讓相關法規和執行較為完備的我國廠商因為不公平競爭而受害。
中國產品不安全,切莫後悔不及
更可怕的是,中國在產品安全方面惡名昭彰,為了降低成本甚麼假貨和有毒材料都敢用。而依中港的CEPA和馬政府目前的做法,中國檢驗合格的產品將可能直接賣到台灣而不再由我們檢驗。這就不只是造成不公平競爭,它的產品賣更多到我國,將使人民的健康受到更大的傷害。而我國產品也可能因為含有中國原料或和中國產品混淆,而在國際上失去信譽與市場。
和中國簽CEPA之類的經貿合作協議會帶來這麼多不公平競爭,當然也就會對產業和就業造成很大的傷害,而對那些原來較少面對國際競爭的部門傷害更大。我國的農業部門一向受到保護,CEPA難免要擴大中國農產品的進口,而對農民造成傷害。中國市場很大,當它生產過剩時,只要有一個很小的比例傾銷到台灣,我國的農產品的價格就會暴跌。即使我們對有些農產品進口未完全開放,食品及其他農產加工品恐難限制,而這些產品的進口同樣會使我國農民的產品銷路大減。食品和農產加工品因為有風俗和飲食習慣的因素,所以其他國家的產品進口所造成的影響較有限。中國的口味習慣和我國相似,將來連包子、粽子、佛跳牆都會從中國進口,工作被搶走的不只是農民,還包括生產這些加工品的工廠甚至小吃店。
台灣市場小,難敵中國傾銷
農產和食品之外,我國也還有不少產業和風俗生活習慣有關,因此其他國家產品較難進來競爭,而多由國內的中小企業生產供應市場。例如拜拜用的紙錢、香燭和神像等用品,中文電影、雜誌、音樂、影片等出版品,木雕、陶瓷和其他手工藝品及藝術作品,中草藥製品等等,也都將因為中國的低成本及不公平競爭,而更快速被中國產品取代。
面對生產和就業上這麼多可能損失,有人可能以為我國產品也因為會賣去中國而獲利。然而我國的出口品一半以上是資訊電子產品,依照中國已簽的國際協定ITA(係指《資訊科技協定》,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本來就已免關稅。我國出口到中國的其他產品也多為中國要加工出口用的原料零組件,在外稅退稅制度下也幾乎不必納關稅。因此我國由CEPA免關稅所可能得到的利益並不像一般人想像那麼大。我國產品在中國市場面對的主要障礙仍是前述各種中國的不公平競爭手段,以及中國的行政干預,而這並不會因為CEPA而消失。馬政府急著和中國談CEPA而未要求中國去除這些不公平手段,我國產品不只失去國內市場,也得不到多少中國市場。
中共政治干預無所不在,台灣將自入陷阱
由此看來,和中國簽CEPA之類的協議對勞工、農民、和中小企業都不利,因此也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失業。而消費者即使買到一些便宜產品,很多人的收入卻會下降更多甚至失業,也有很多人會被中國黑心產品傷害。除此之外,簽訂CEPA而和中國經濟更密切結合的結果,中國將可利用我們對它的經濟依賴,而脅迫政府做各種政治讓步,強迫廠商言論配合中國的政治需求,我們將沒有人敢為台灣和中國的民主與人權講話,我們將逐漸失去言論自由和政治自主的地位,也失去促使中國民主化的力量。所以,台灣人民除了那些期望由CEPA得到特權利益的資本家之外,不管統派、獨派,都應該反對我國和中國隨便簽訂CEPA。
經濟辭典
CEPA與CECA
CEPA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英文簡稱。2003年6月29日中國與香港特區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隨後,2003年10月17日,中國與澳門特區簽署了《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主要包括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自由化,以及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方面。另外,CEPA協議明確規定了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的經貿關係。
CECA是「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的簡稱。根據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所言,它不同於FTA(國與國間簽的協定),也有別於中與香港簽訂的CEPA,更特別的意義在於建立和開創一個屬於兩岸獨有的經貿模式。江丙坤之所以希望兩岸簽署CECA,是希望台灣能與大陸之間達成關稅減讓、投資門檻降低、同時90%貨物出口獲得免稅的相關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