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以「Formosa」(福爾摩沙)、中文則以「萬國」命名,四位創所律師范光群、陳傳岳、黃柏夫、賴浩敏期許自我關懷台灣社會,也期許事務所走向國際化。
「作為一個法律事務所、作為一個律師,一方面是自己執業,另外一方面有他社會的功能,社會公益的功能!」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與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後來任職台灣省主席、司法院祕書長的范光群如此說著。「這就是為甚麼我們會這麼積極參與社會的公眾事務,尤其是司法改革,我們全事務所都在長期投入。」
關鍵一役:「光復」台北律師公會
早年對司法制度失望,所以在往後幾次主要的社會改造中,四人領軍的律師事務所起到關鍵作用。
其中最為關鍵的「一役」,便是1990年「光復」台北律師公會。此後,「台北律師公會」從原本司法體制下配角、附庸的角色,轉為積極、監督甚至是主導的地位。公會結合「中國比較法學會」(已更名為「台灣法學會」)、「國家政策研究資料中心」及「台大法學基金會」,共同籌設「司法改革聯盟」,長期推動台灣司法改革。
「這是一個很大的活動,那是整個台灣律師界生態改變的起點。」律師郭雨嵐多年後仍慶幸自己參與此次盛事。此後,台灣律師成為積極的社會角色,介入歷次社會改革的運動中。
當時公會中的律師,依出身可分為軍法官退役下的軍法派任律師,此類律師轉任容易,且壟斷公會;另一類則是由一般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律師組成,稱為「文聯團」,當時要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尤其嚴苛。
萬國資深合夥律師顧立雄形容,解嚴之前被壟斷的公會,除了10月慶典時刊廣告恭賀國慶、祝賀先總統蔣介石華誕以外,基本上並無作為。「他們沒進一步體認律師的影響力,也沒體認律師應該參與一些改革運動。」然而這是當權者所樂見,利於掌控。
1987年解嚴後,隨著民主意識日漸抬頭,律師們對公會未能發揮應有效能日漸不滿,累積的能量在1990年瞬間爆發。
「這也不是憑空來的,它還是有它的傳承,只是是由年輕人來啟動。」郭雨嵐口中啟動的年輕人包括現任台南縣長蘇煥智,律師顧立雄、林永頌、黃瑞明、黃國鐘、周弘憲等等。
年輕律師的理想、熱情與活力,感染了陳傳岳,找來形象聲譽卓著的資深律師林敏生為領導。他們分工進行選民背景分析、布樁、文宣、選務等工作,郭雨嵐形容「就像今日政黨選舉一樣」,讓台北律師公會改選的38席理監事中,由「文聯會」全數拿下,獲得空前勝利,並由林敏生擔任理事長,萎靡已久的公會就此大改革。
郭雨嵐回憶,自己一早便去投票,卻發現會場擠滿了人,「都是老律師!排在我前面!……他們經過苦難、鬥爭,認真動員起來。有的人甚至前一天就住在對面的旅館,我們年輕人自認為已經很早了,卻排在很後面!」
歷史一頁:500律師「為司法復活而走」
是時代潮流、是民意所向,台灣在走向民主的進程中,法律人覺醒扮演應有的角色,充實了台灣民主法治的史頁。顧立雄說:「參與台北律師公會改革的這一批人,以及後來一批加入的新血,參與(社會改造)得越來越廣、越來越深。我們自問這20年來,我們參與的廣度、深度,比醫生、會計師、建築師當然是高很多。」
1995年成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陳傳岳受命為籌備的主任委員。1997年接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與民間司改會董事長的陳傳岳,更是發起「為司法復活而走」的遊行,促使政府正視全國司改會議的召開。為此,陳傳岳與當時擔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理事長范光群,走訪了全台各律師公會。他們比喻當時就像參加競選一樣,全國從南走到北一一說服各律師公會。
雖然有也有反對的老律師勸退遊行,他們僵化地認為:「遊行影響律師尊嚴,販夫走卒才遊行!」不過,當時共4,000多人參與遊行,有500多位律師穿上律師袍共襄盛舉,可說是開了律師界的先例,也喚起了當局的重視。「平常參加別人的遊行很輕鬆,自己要籌備,就不那麼簡單。我當總指揮,如果有三長兩短的話,我會被抓去關!」陳傳岳笑呵呵地回憶著當時的情境。
遊行、抗爭、建言,終於換來李登輝政府的重視。1999年召開第一次全國司改會議,陳傳岳與范光群受命為籌備委員,為期三天的會議對日後的司法改革起到一定的作用。陳傳岳說:「我覺得全國司改會議貢獻很大,那是空前的,從來沒有一次有這麼大的審、檢、辯、學四個領域,加上社會各團體,一共有125個人,大家一起把所有的司法的問題進行整體地討論。」
「司法改革」看似簡單,其背後包含的領域、深度、廣度,難一言以蔽之,也非一人力所能及。從1999年以前,民間力量進行討論,形成議題、共識,甚至提出解決的方法,1999年以後敦促監督政府立法、修法、執行。
而今10年過去,司法改革是否已成功?還是仍處於法治健全前的陣痛期?
「雖然司法不是令人滿意,但從以前的0分,或者是20分、30分已經進步到了59或者是60分了,那大家就覺得可以活下去了!」顧立雄幽默地形容,以前在法庭辯論,審判長視律師的發言如「狗吠火車」,沒有審判的實質。他認為,目前司法存在「制度面」更精進的問題,也存在「人」的問題。
未來願景:司法改革止於至善
陳傳岳則語帶無奈地說:「很可惜的,因為政治因素,司法改革要修法,但到立法院沒辦法通過啊。法官法推動了十幾年了,已經在立法院進出好多年了,最後一次范光群當祕書長的時候,國民黨也簽字了,各黨也都簽名了,但最後一天國民黨撤簽了,所以就沒過了,到現在都還沒過。」
賴浩敏說:「其實司法改革是永無止盡、止於至善的。真正關鍵的是政治的力量。當權者重視,真正徹底去做,才有可能發生改革的效果。如果當權的人顧著選票啊,顧著其他的事情,不夠重視司法的話,光是民間的努力,實在是成效有限。」日前獲提名為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賴浩敏律師語重心長。
賴浩敏堅定地說:「離我們的理想,還是有滿遙遠的距離,但是我們沒有放棄,我們還是默默地在做。」
「司法不公」、「押人取供」、「特權辦案」或者「司法殺人」等等「成語」,在司法改革邁向另一個10年之際,仍然時常見諸媒體;以激烈行動進行司法抗爭,一樣時有所見。從不健全的司法體制走到今天,我們的司法何時才能成為民眾所信賴的、一個實踐公平正義的堅實堡壘?
如果一般民眾對於司法改革沒有共識與熱情,除非自己的權益受損,否則吝於施予注意,那麼立法與行政部門繼續延宕改革進程與立法進程,實是意料中事。
過去20年,台灣有一批法律人擔負起司法改革的督促鞭策之責;展望下一個20年,將由誰來完成司法改革的里程碑?
世事難料,唯一可以確定的大概只有一件事──江山代有才人出,法律人將一棒一棒傳承下去,繼續這個未竟的大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