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古代,即使乞丐都敬畏「天理」,这恐怕是今人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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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期
读了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讲述的这个真实故事,才知道甚么是乞丐的最高境界。
献县有一个乞丐名字叫王希圣,从小双足残疾,腿脚弯曲萎缩不能行走,只能用双肘撑地挪动身体,以股代足。
有一天,他在路上拾获二百两金子,就把金子藏在身后的草丛中,自己坐在拾到金子的地方等待失主。丢失金子的是一个叫张际飞的商人,一会儿,他慌慌张张地找了来。王希圣一问,和他捡到的金子相符,就把金子还给了张际飞。张际飞非常感激,拿出一半金子欲送给王希圣,王希圣不要。于是王际飞把王希圣请到家里,商议要赡养他终生。王希圣说:「我生下来就形体残废,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如果我违背天意受人奉养,必定会有大的灾难。」说完毅然离去。
有一天,王希圣躺在裴公祠下面睡觉,忽然有一个喝醉的人用力拽他的脚,他感到十分疼痛,难以忍受。一会儿,这个喝醉的人走了,他的脚和腿竟能伸直,从此可以正常行走了。
这个故事诠释了古代一般人的品行──张际飞知恩图报,王希圣拾金不昧。
乞丐王希圣拾金不昧,宁愿做乞丐也不要人供养,真是非比寻常,现代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和难以理解。究其原因,王希圣是怕违背了天意,从中可以看出古人对「天」的敬畏。
由此故事即可得知,王希圣「拾金不昧」的行为,源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尊天敬神、信奉善恶有报的传统道德和文化,它深深地埋在中国人的心灵深处,维系着一代又一代人类的道德与行为。
而中国近六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战天斗地,其乐无穷」的无神论教育下,人们已经失去了中华民族承传了几千年的道德伦理和有神信仰,致使现今的中国人已很难分清是非善恶了。
难怪有人调侃现在的乞丐:「遇到要钱的乞丐,给他点饭;遇到要饭的乞丐,给他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