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的重要性是不用多说的,而大家也都知道科技研发是愈来愈重要。以往我国科技落后时,我们只要学习别人既有的科技,就可以使经济乃至学术能力快速进步。但我国目前已是较发达、有钱的国家,已不能靠世界上可公用的技术来得到快速的经济发展。我们想用的很多技术,拥有技术的人也不让我们使用。因此我们必须自己努力研发。然而世界上的科技及可能进一步发展的科技那么多,大国都不可能全部研发,何况我国是人口占世界人口不到千分之四,各类经济总量也难得超过全球百分之二的小国。因此我们研发时一定要有一些重点,而不是甚么都做。我们若能选择正确的重点,同样的研发努力对国家的贡献会更大。
生产「别人没有」的产品
我国现阶段研发的第一个重要原则,是要让我国产业能生产其他国家不会生产的东西。近十多年来,大量开发中国家加入国际竞争,他们的工资只有我国的十分之一,地价、劳动条件、以及环保要求也远低于我国,因此他们能生产的东西我们都很难和他们竞争。这样的产业和工作机会,在国际竞争中也就大部分会流到开发中国家去。我们若要维持高工资和高所得,必须要生产他们不会生产的东西。而要别人不会生产,就必须要掌握别人没有或不能运用的知识。因此2000年我到经建会不久,就提出「知识经济发展方案」,要促进产业的知识化。不过,到今天还是有很多人误以为知识是指高科技。其实由前述要发展知识经济的理由就知道,知识经济的「知识」,是要别人不会或不能用,而不在乎这项知识是不是很高深的学问。我们从事研发一定要把握这个原则,不一定要求很高深的技术,「别人没有」才是最重要的目标。
过去我国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个原则,学生和学者大部分的功夫都用在学习外国已有的学问,或顶多跟在别人后面做一些小幅的延伸或改变。厂商的研发也常是要把别人已做出来的东西依样做出来。但我们到了这个发展阶段,若要真正进步,我们已不能只靠学习别人来缩小和别人的差距。学习别人的目的,主要是要利用别人已建立的知识或基础,创造出别人仍没有的东西。要符合这原则,我们的教育和考试的观念都要改变,要让学生敢和人不同,而且有创造新事物或想法的能力。
政府政策也常未考虑到这原则,以致别人成功的事情,我们也盲目想跟进。例如韩国的医学美容产业相当成功,因此我们政府最近也把医学美容当成未来要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但我们却看不到政府有任何理由可主张说我国能竞争得过韩国,或能和韩国有所不同。这样的政策,有可能使我们变成只跟在韩国后面学习,而不易有自己真正的创新和发展。
奉行「国际比较利益」
我国研发的第二个重要原则,是要符合我国的国际比较利益。国际比较利益是经济学上说明国际贸易之方向的重要原理。简单地说,如果一国在各产品都赢过别国,它也只要出口「赢得比较多」的产品,而还必须进口「赢得比较少」的产品。如果一国各产品都输给别国,它也仍只需进口「输比较多」的产品,「输比较少」的仍可出口。这种分工原则在人与人之间,以及在技术分工问题,都仍有同样的重要性。我们不能甚么东西都想研发,我们必须适度集中努力研发那些我国研发成本比外国低较多或贵较少,研发成功机会比外国高较多或低较少的问题。
研发上的国际比较利益或竞争力,和产品的国际比较利益一样,也受到各国资源的差异很大的影响。简单地说,我国缺少人才的领域,我们就很难一厢情愿地以为只要花钱就可以胜过别人的研发成果。而若人才和我们相当或比我们更好的国家已要投入大量的经费,我们也要想看看我们是否能和它竞赛。毕竟在全球竞争的时代,我们研发不是有成果就好,研发成果只要比别人的差一点点,就可能是一文不值。
例如政府最近大力鼓吹要发展绿能产业,其中包括要发展「燃料电池」。然而我国这方面的学术基础恐难胜过美国,而美国政府最近几年要多投入新能源研究的经费就有150亿美元,和我国4年扩大内需的总经费相当,因此我们的研发实在难有机会胜过美国。政府若不具体思考其中我们较可能有竞争力的项目,而较集中运用资源,很多经费将变成浪费。但是,即使美国有那么多人才和资源,其能源部长朱隶文仍决定不支持「燃料电池」,因为依这位诺贝尔奖得主和美国行政部门的分析,这类技术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无法商业运用。由此看来,我们的官员不是比美国官员大胆很多,就是对科技的真正认识少很多。
重视「群聚效应」
我国研发的第三个原则是要重视合作与群聚的效益。技术研发常要很多人合作,或须其他机构的支持。研发出来的成果也常要结合其他技术才能成为一件有用的技术,或者可以商业化的产品。而这项产品也须有合适的生产设施配合,才能生产出来并让技术研发者得到合理的回馈。所以技术人才、研发机构以及生产厂商的群聚,是研发成功并得到回馈的重要条件。我们在决定研发方向时,不只要注意是否有适当的群聚来配合,有时也要设法去弥补原先群聚的不足。
我国因为自行车产业很有竞争力,所以自行车业的研发也较容易成功并且商业化。但相对地,30年前我国曾努力想发展电动车,而当时我国的汽车产业几乎没有国际竞争力,我国也没有新式电池的技术,所以我国当时即使真正能研发出好的电动车,也无法实际生产;结果,发展电动车的政策也可说完全失败。现在政府又想发展电动车,希望政府能讲清楚我们的群聚效应和比较利益在哪里,不要重蹈覆辙。相对地,我国已有大量生产和研发资源聚集的产业,若其技术目前输给别人,政府即可考虑多协助这方面的研发。
政府最近设立一家TMC(实时路状接收器)公司,想藉它来提升我国DRAM(动态随机存取内存)产业的技术和技术自主性。这样的方向似乎符合这第三个原则,因为我国已有甚大的DRAM产业聚落,而我国的技术却受制于外国。然而政府说要成立TMC公司几个月来,大家都看不到它如何能让我国DRAM的研发和技术超越韩国。若以最近媒体报导的方式,也就是TMC投资某家外国有技术之企业,并与和该企业合作之国内企业合作,则好像只是拿政府的钱让这些相关企业活下去,而看不到提升我国乃至那家外国企业技术作用。这种做法甚至可能只是协助这些参加TMC的企业打败国内其他未参加TMC之企业而已。而由于韩国厂商的竞争力、市占率都高于我们,我们若自己把国内其他企业打倒并减少全球总生产,韩国厂商因而得到的利益很可能比TMC相关厂商得到的还多。所以政府若要TMC成功,其中研发和技术要如何超越韩国,仍要有更仔细而可靠的规划。(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