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有个客户来找我谈银行贷款的问题。老公经营公司,她是连带保证人,向银行借了几千万元,现在公司面临跳票危机,所以银行准备使出拿手绝招「雨天收伞」,要对她请求偿还贷款,她问我该怎么办。
怎么办?我又不能拿钱帮她还债。我只能跟她说,雨天收伞以外,我们还流行一句话,叫做债多不愁。银行最讨厌债务人避不见面,反正你现在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一颗怨恨的心,那么就跟银行谈判,每个月利息照缴,但是给你老公的公司一条生路,让他继续经营,慢慢还债。不然的话,银行什么都拿不到,你们会把公司清算,清偿其他厂商后,两个人隐姓埋名,从此过着安贫乐道的生活。
早上的故事,让我联想到李长荣气爆事件。
李长荣是合法的上市公司,如果不谈这件气爆案件,台湾有更多的无良公司「正在」破坏台湾的环境与安全,他们在这件事情上有错,刑事、民事的责任当然也都该负。然而,我最担心的问题刚好是刑事责任部分随便找个人负责,民事责任部分公司倒闭,所以不必负责。
让公司倒闭最好?请问,那么重建与赔偿的费用谁来负责?一间上市公司,会有净值是正常的,但是这样的净值建立在现金流,包括短期票贴、中长期的抵押贷款。只要银行紧缩银根,公司立即会面临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也有倒闭的可能。一旦公司倒闭,大多数的股东与员工,我指的不是祸首,是像你我一样的一般人,股票变壁纸、员工变失业。灾民拿得到钱吗?那可未必,因为大部分的资产,应该都设有抵押权,银行是有优先清偿顺序的,这也是银行不怕雨天收伞的原因,而假扣押,正是让银行雨天收伞最好的方式。
所以我会认为,现在保有李长荣公司的生机,是保障灾民权益的重点事项。对于祸首,必须要以刑事诉追的方式处理,而且灾民也可以透过犯罪被害人补偿的方式,请求检察官审核后先发放,于此同时,检察官在侦办中,如查有实据,就可以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施以限制出境、声押等强制处分,另也依法对这些人声请假扣押,金额虽然不大,也需要一点时间,但是肯定有相当大的威吓作用,毕竟针对的是个人,不是公司。
所以,请放下激情的眼光,我们把视野拉回来重建。如果李长荣倒闭,灾民重建的经费就得从市政府、中央政府,也就是你我的纳税钱中支付。留着这家公司,但严惩应负责的人,让他们为了疏忽造成公安意外而赎罪,应该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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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经作者授权,转载自「吕秋远facebook」,2014年8月7日,作者为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