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时间来配合连续放假这件事,我是不赞成的。相信我,补班的那个星期六,大家根本就无心上班。一个没有生产力的上班日,就像是无心在一起的恋人一样,根本就食之无味。
But,人生最重要的还是这个but,今天江宜桦的表现,让我们惊觉这个政府的问题,并不在于放假,而是螺丝完全没锁好。
第一个问题就是,我国一直存在「放假一国两制」的议题,但是人事行政总处就是没办法与劳动部把这个议题统合好。目前政府所谓的放假规定,仅适用于公务人员及行事历比照政府机关办公日历表施行的企业劳工,也就是周休2日的人。至于隔周休2天或是双周工时84小时者,则依据劳基法施行细则第23条规定放假。再详细一点说,劳基法规定,劳工法定工时为双周八十四小时,也就是「单周四十二小时」或「隔周休二日」。目前这样的劳工大约有247万,主要集中在传产、制造及部分服务业;已配合公务员作息实施周休二日的企业劳工约373万。两者因休假模式不一,经常衍生国定假日补假争议,这就是所谓的「放假一国两制」。
让我们来看看,这两套放假标准衍生的问题。首先,如果是周休二日的劳工或公务员,明年元旦确实可以放四天,但是得要补上班一天;而如果是隔周休二日的劳工,根据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23条规定,元旦隔日本来就是放假日,也就是不用补上班就可以连休四天。换言之,能不能放连续假、要不要补上班,得看自己是不是「公务员或企业劳工」。这问题虽然不大,但是放假竟然还得区分身份,确实让人觉得诡异。
这个政府比较严重的问题在第二点,补班的时间,据说是结婚的好日子,所以许多新人非常惊愕,因为竟然是在二个月前公布结婚的日子要上班!根据行政院自己制订的「政府机关调整上班日期处理要点」第六点规定,「人事总处应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机关办公日历表。」而人事总处在去年公布的办公日历表里,根本没有根据这个要点的第三、四、五点规定,将连续放假的时间与补上班时间公布,竟然在一年多以后才赫然发现这个缺漏,并且由江宜桦草率公布,导致民众在安排自己的行程出现大混乱,人事总处对于这个大疏失,只发了一项声明,是这样说的:
「政府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及公营事业人员如本(2014)年12月27日有参加喜宴之情形者,均得依各该请假之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总处并将函请行政院所属各机关及地方政府,在不影响政府为民服务质量下,除控留机关必要人力外,均得依同仁实际需要从宽同意请假。」
我试着翻译,意思就是,就算我疏忽了,那也是老子说了算,想请假的人就请假,长官请当做没看到,一律照准。问题是,民间企业谁会听人事总处的话,「从宽同意请假」,让员工去参加婚宴?是不是新人也得去学柯赐海到行政院举牌抗议:「江宜桦,还我假!」
这个国家的官员,好大的官威啊!说放假就放假,要补假就补假,完全不管人民既定的行程,也不用遵守自己制订的规则呢!
(本文经作者授权,转载自「吕秋远facebook」,2014年10月23日,作者为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
(本文仅代表作者之意见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