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百萬金臂》(Bull Durham)一開始,有一段女主角蘇珊莎蘭登的獨白:「壞交易是棒球的一部份,誰能夠忘記法蘭克.羅賓森(Frank Robinson,棒球名人堂成員)對米爾特.帕帕斯(Milt Pappas,明星投手)的交易呢?」
1965年12月,辛辛那提和巴爾地摩交換了這兩個明星選手,不過次年羅賓森拿到了最佳球員獎,而且在巴爾地摩的六年中,有四次進入年度聯盟最佳球員票選前十名,一次第十一名;帕帕斯在交易後兩年半又再度被交易出去,那段時間內的表現平平。這個交易會被提出來的原因是,這兩個人該時都是成名球員,不再是實力難以評估的新秀,但是交易結果卻不是「公平」的,也就是說,價值是不對等的。
熱門話題 》雙城隊交易桑坦納?
球季結束後,「交易」可說是球場外最受球迷注意的活動,也是最難了解的一件事情。每個球隊都各有其長、短處,若是能夠藉著和其他球隊交換球員而彼此截長補短,可以形成雙贏的局面。但由於球員不是大量製造的商品,每個人都不一樣,球團必須能準確地評估雙方球員,同時正確判斷交易對象是怎麼評估雙方球員,也就是「知己知彼」才有可能在交易中占到上風。
最近大聯盟最熱的話題之一就是:雙城隊會不會把他們的王牌投手桑坦納(Johan Santana)交易出去?如果交易出去的話,會把他送到哪一支球隊去?
桑坦納目前可能是大聯盟最好的投手,任何一支球隊得到他都如虎添翼,所以關心大聯盟的球迷對此事都略知一二。即使對於平常只關心台灣球員的球迷來說,洋基的王建民和道奇的胡金龍的名字,也都在交易傳聞中浮現台面。雖然他們兩人被交易出去的機會不大,但也值得關心一下。
交易自由球員 》泰半都有經濟面因素
任何一個球員累積滿了六年大聯盟年資,就可以宣告成為「自由球員」,跟願意出最高價的球團簽約,不再受限於只能跟原來球隊談判。如果球隊覺得留不住球員的話,他們就會試圖在球員成為自由球員之前把他交易給別的球隊,換一些更年輕、更便宜的新秀回來。如果等到合約最後一年,球季只剩下最後兩、三個月不得不交易的時候,雖然球員仍然是同樣的人,但是交易過去的球隊只能得到短短兩、三個月的服務,他們就會不願意出太高的代價來交換。
嚴格地說,只要交易牽涉到的是幾乎快要成為自由球員的選手,都不會是公平的。每一支球隊的目標都是要贏得更多的球賽,而好選手從來都不嫌多。球隊之所以必須把自己還算便宜的明星拿出來換更年輕的球員,通常都不會是自願的。理由多半是經濟上面的因素:入場觀眾及有線電視收視戶較少的所謂小市場球隊,能夠負擔的團隊薪資因為收入少所以也較低。這些小市場球隊通常無法把太高比例的資源放在一個或少數幾個球員身上,所以必須在球員成為自由球員之前,想辦法從他們身上榨出最後一點利益。
球員都有受傷的風險,如果用高價簽回來的球員受傷了,那麼所有的投資就都付之一炬。洋基隊的帕瓦諾(Carl Pavano)就是一個好例子,2004年12月球隊跟他簽下四年3,995萬的合約,但是到目前為止只投了111又1/3局,不到王建民在同一段時間內的四分之一。洋基隊在全美國最大的市場,即使跟大都會隊平分之後,他們周邊區域的居民人數及有線電視收視戶還是最多的,所以他們可以承受這樣的損失。若是像同分區的坦帕灣魔鬼魚隊這樣的小市場球隊,去年整隊球員薪資也只有2,400多萬元,一旦有1,000萬元花在一個人的身上,而這個球員又受傷不能上場,那接下來的球季恐怕就不容易捱了。
所以,對這些資源較少的球隊來說,一個選擇是透過交易直接得到更年輕的球員;另外一條可行的路則是留待球員成為自由球員被其他球隊簽走後,換來「選秀權」。
選秀權制度 》彌補球隊損失自由球員
早年美國職棒沒有「選秀」這回事,有錢的球隊可以花錢聘球探,然後出高價簽下自己想要的年輕球員。1965年開始,美國職棒才有選秀制度,有錢的球隊不能任意選擇自己想要的球員,而必須在六月的時候,由所有球隊按照「與前一年戰績相反的順序」選擇自己要的球員(前一年的冠軍最後一個選,最後一名第一個選)。一直到目前為止,選秀的對象都僅限於美國、加拿大和波多黎各的球員,我們才會偶爾在報章雜誌上看到有美國球探到台灣來觀察球員,因為上面提到的地區之外,簽球員不需透過選秀。自由球員出現後,才有用選秀權來補償球隊損失球員到自由球員市場這回事。
大聯盟跟美國職籃不一樣,選秀權是不可以買賣的。只有透過失去成績傑出的自由球員才會得到別隊的選秀權以為補償。除非因為簽下別隊的自由球員必須把自己該年第一次或第二次選秀權讓出來,否則就以每一輪各隊都有一個順位的方式進行選秀,選三十到五十輪不等。
桑坦納就是因為雙城隊可能留他不住,而牽涉在許多的交易傳言之中。如果雙城隊有洋基隊手上擁有的資源,他們可以很輕鬆的跟桑坦納簽下他要的合約,就算是七年1億6,000萬美金也可以出的起(到目前為止只有A-Rod拿到平均每年比這更高的長期合約)。雖然雙城隊老闆在富比士雜誌的2007年全美前400大富豪中排名第114,是所有棒球老闆裡面最有錢的,不過雙城隊所在的明尼蘇達跟其他球團所在城市比較之下,並不是個大市場。由於美國職棒是一門生意,球團必須自負盈虧而不能指望老闆挹注資金,所以最好不要在投手身上下太大的賭注。如果今天球團的選擇是留下一個如A-Rod的明星野手還可以考慮一下。在投手身上下賭注,金額高一點也就罷了,時間絕對不能太長。五年大概還合理,六年就有點冒險。投手比野手容易因為受傷而縮短職業生涯,而且一旦受傷後實力大幅衰退可能性也更大。傳言中要七年合約的桑坦納不是一個小市場球隊應該下的賭注。並不是說投手去了大市場球隊就不會受傷,不過就算桑坦納七年中只能投五年,大市場球隊比較能夠負擔的起這種損失,而每一分錢都必須花在刀口上的小市場球隊就沒有這種餘裕。如前面所述,洋基隊失去一個帕瓦諾還有足夠的錢簽其他的球員,如果是魔鬼魚把1,000萬美金丟到馬桶裡去,剩下來1,400多萬恐怕連付其他球員的薪水都有問題。
所以雙城隊的選擇是,現在交易桑坦納或是讓他成為自由球員走人後拿兩個第一輪選秀權(其中一個是第一輪和第二輪之間額外多出來的選秀順位,稱為三明治選秀權)。到底要做什麼選擇,就要看交易對象能夠拿出什麼條件而定了。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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