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華人詭異的習慣,是譴責被害人,縱放加害人。
就以藝人的言論自由來說好了,我們現在都拿放大鏡檢視,哪個藝人挺「佔中」,哪個藝人反「佔中」,哪個藝人要何時表態等等。問題是,為什麼藝人被迫要選邊站?或者是,為什麼藝人要冒著風險選邊站?
第一個問題,其實是言論自由的不表意自由。也就是說,我不認為藝人必須要展露自己的政治立場。老闆如果在員工每天早上上班前,要逼迫員工對水母射飛鏢,縱然我看了很開心,這也是不對的。因為員工只要把工作做好就可以了,為什麼一定要跟著老闆的意識型態走?同樣的道理,藝人只要會演戲、會唱歌,那就是一百分了,為什麼一定要強迫藝人跟著表態?不表態就是不關心香港或是愛人民幣?況且,許多藝人的政治意見,比起蔡正元來說,不見得高明多少。講起政治,他們也就是一般人而已,何必這麼在意?難道金城武改天拍廣告,要我們一直玩,我們就真的吃勝蔡嗎?有些人不表態,其實也就是不關心政治而已,連不表意的自由難道都不存在嗎?
第二個問題才是重點。如果,有藝人表態支持香港雨傘運動,我們會稱讚他們「有道德勇氣」,這是為什麼?事實我知道,你知道,獨眼龍也知道,因為中國政府。中國某些憤青流行一種說法,而這些憤青又特愛翻牆來挑釁,殊不知翻牆他就已經輸了。這說法就是,「想賺我們中國人的錢,又想支持台獨(以下開放共產黨討厭的東西,例如佔中、民主、藏獨等族繁不及備載的事物),你當我們是傻B嗎?」
這就是過度自卑以後產生的自大情緒。為什麼不能一邊賺中國人的錢,一邊支持台獨?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中國政府的自大而已,哪裡有什麼原因?不然最好是金城武到我們家來拍廣告,我還要先問他,你支持台獨嗎?反對的話,你就自己速度越快心則慢好了,我家不讓你進來。金城武要來我家拍廣告,我肯定高興都來不及,我幹嘛問他政治傾向?可是,如果是連勝文要來我的事務所working stay,我肯定不用問他政治傾向,直接叫他out!為什麼?因為他不是律師,來這裡除了帶我一起去酒店一直玩一直玩,他還能幹嘛?
對吧!所以先問人家政治傾向,才要不要讓人家為我們服務,這簡直就是無聊透頂。不然我的事務所怎麼會有這麼多李姓中壢委託人支持我?我們搭計程車,是會問司機年底要投給誰,不然就拒搭嗎?我們不會,但是中國政府會。
是誰,讓藝人在發表政治言論時,必須先害怕中國的反應,才是擔心自己說的話是否專業?為什麼當一個人在發表政治言論時,必須先擔心會不會失去市場、會不會被封殺?而且仇恨一個人的政治傾向時,竟然會用最惡毒、最瞧不起人的字眼去攻擊對方?加害人是誰,我們很清楚,但是我們卻老是攻擊受害人,要某個藝人表態,如果不表態支持,就是愛人民幣,卻忘了這些人原本就是被中國政府壓迫的受害人,我們應該要做的,是堅定支持我們自己的信念,對於與我們意見相同的人,我們點頭;不能表態的人,我們尊重。說實在話,我也不敢說,如果我的工作有百分之八十要依賴中國政府,我還能在臉書上大放厥詞,說自己有多勇敢。
所以,當水母說,「與大陸改善關係是唯一可行的途徑,否則,臺灣的活動空間將被縮小到極限。」時,格外令人難過的原因也就是在這裡。飲鴆止渴,不曉得水母有沒有聽過?我想他大概沒聽過,因為水母都在海裡,怎麼能體會鴆是什麼東西,說不定他還以為鴆血超級補。當我們越仰賴中國,不論是觀光旅遊、貿易依存度、投資,我們的經濟自主權就會越低。而當經濟自主權越低,我們就越無法擺脫「要賺中國的錢,就廢話少說」這種惡夢。
當有一天,我們因為老闆要我們閉嘴,不然就不能上班的時候,我們憑什麼嘲笑藝人,只「想賺中國人的錢,卻不願意支持民主」呢?
寧鳴而生,不默而死,是一種理想。對於有這種崇高理想的人,我們敬佩他;而對於讓我們必須選邊站,不然就會沒飯吃的人,請牢牢記住。
(本文經作者授權,轉載自「呂秋遠facebook」,2014年10月3日,作者為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
(本文僅代表作者之意見與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