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從去年開始發起抵制2022年北京冬奧運動,要求國際社會與奧委會改變明年北京冬奧的舉辦地點,直到中國停止對香港、新疆維族人及少數民族進行種族滅絕與迫害行為。
這項發起隨後獲得美國會議員以及歐洲國家議員的支持,歐洲議會在今年7月也通過一項決議,呼籲歐盟及各成員國官員不要前去北京冬奧會。目前只有俄羅斯總統普丁「逆風」相挺,表示會出席北京冬奧典禮,其他國家的領導人仍迴避此一問題。
隨著舉辦時間(2022年2月)逐漸逼近,國際奧委會13日對外正式表態,聲稱不會針對中國的人權狀況進行施壓,因為那不在國際奧會的職責範圍內。
國際奧委員會副主席柯茲(John Coates)表示,對主權國家下令並不是委員會的職權。他強調國際奧會的人權職權只涵蓋了「奧運活動」,以及該委員會下的各國奧委會。
柯茲強調,國際奧委會能做的事情只是「將奧運會授權一個國家舉辦,並確保這個國家會遵守主辦合同。」所謂的人權職權,只是確保各方在執行奧運及奧運期間沒有侵犯人權的行為。
有記者提問,為何國際奧會可以在今年積極介入,協助阿富汗運動員以「人道主義簽證」方式離開阿富汗,卻無法對主辦國家的人權狀況堅守立場?
柯茲僅回答:「國際奧委會幫助阿富汗奧運選手以及體育聯合會的人員,是我們的職責範圍。但是中國的人權狀況則不屬於奧委會職責範圍。」
根據《奧林匹克憲章》,奧林匹克精神一向與運動和人權分不開,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舉辦,也是希望藉由國際性的運動競技,向世人傳遞世界大同、平等人權精神。如今身為《奧林匹克憲章》的創立者,國際奧委會面對強權居然「自我審查」到這種程度,對主辦方的人權紀錄提都不敢提,實在諷刺。